作者:红姜花
伯莎接受了他的提议:“咱们相互配合一下,这不是很好吗?”
罗切斯特这才偃旗息鼓,怒火散了大半。
平心而论,伯莎·梅森确实是个美人。纵然在阁楼被关了十年,纵然几个月前她还形容狰狞、全无神智。可十年非人的生活下来,再次出现在公共场合,她仍然是一名看起来有些憔悴,却依然美得令人挪不开眼。
但面对着容貌惊人的妻子,罗切斯特却找不出任何动心的感觉。
如果说十年前的他尚且会因为这具皮囊动心的话,如今的他被谎言和疯病折磨了十年,看着神智清醒的伯莎·梅森,涌上心头的只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恍然。
或许她说的对,罗切斯特不由得心想,就算伯莎清醒过来,他们也不可能成为模范夫妻。不如想个办法彻底分开,那么他们都能从这噩梦般的十年中解脱过来。
“你有什么计划?”罗切斯特问。
“如果能向治安官要来口供,那最好不过了。”
“……”
罗切斯特没说话,他丢给伯莎一个疑惑的眼神。好歹是做过夫妻,她一眼就明白罗切斯特在想什么——你能看得懂吗?
原本的伯莎·梅森是肯定看不懂的。
按道理来讲,伯莎应该小心行事,以防罗切斯特看出她并非他原装的妻子。但如今的伯莎实在是懒得和罗切斯特装蒜,她莞尔一笑:“我看不懂,这不是还有你吗?只是看看是谁先放出谣言,将杀人嫌疑推给了我而已,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吧?”
听到这话,罗切斯特才放下心来,连着总是严厉的神色也缓和了不少。
“就算你胡闹,现在的我也和你绑在一条船上,”他摆出让步的架势说道,“若觉得棘手,我来解决就是了。”
啧,伯莎得承认,她看见罗切斯特这幅大男子主义的模样就很不爽。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没有选举权,没有政治权,别说走进大学享受高等教育,伯莎想离个婚都得拐弯抹角的用假死解决。
没有社会地位就意味着这个年代的女性只能做男人的附庸,一个漂亮、得体的玩物,能逃脱出例外的,不是家境殷实,就是顶尖天才,还得付出比男人百倍的努力才可能逃出生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爱德华·罗切斯特已经很是通情达理了,至少他敢跨越阶级,不带着任何轻蔑或者轻浮的心态去欣赏简·爱小姐的与众不同,算得上是超越世俗眼光的“不凡之人”。
但这和伯莎没有任何关系。
“那我先看看口供的笔录,”她说,“然后由你将我介绍给客人们吗。我倒要亲眼看看,往我身上泼脏水的人,究竟长得什么样子。”
于是午餐过后,完笔录的伯莎,欣然坐在桑菲尔德庄园的客厅,接受所有宾客好奇的注目。
“先生们、女士们。”
罗切斯特开口:“请你们不要惊慌,我年轻时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刚好就认识这么一位对谋杀案颇有经验的私家侦探。英格拉姆小姐遇害的当天我已经写信给她,现在她已经来了,马普尔小姐一定会找出杀害英格拉姆小姐的罪魁祸首。”
“她?”
“是个女人?”
“我从没听说过还有女人去当私家侦探的。”
“爱德华,你是不是被骗了啊?”
数十名在场的客人议论纷纷,一时间甚至没有给罗切斯特开口解释的机会,眼瞧着场景越发失控,客厅的角落里突然传来了一声低低的惊呼:“马普尔小姐?”
数十道视线又纷纷转向了窗帘后的阴影。
毫不起眼的家庭教师简·爱小姐就站在那里,利用阴影遮住了其苍白的面目,自然也看不到她的表情。
“就,就是那位,”简·爱的语气很是尴尬,但在其他人听来,却更像是惊讶,“那位大名鼎鼎的私家侦探马普尔小姐吗?”
此时站在伯莎身后的罗切斯特先生,几乎要用视线射穿她的后背了。
伯莎勾起嘴角——看来简·爱小姐说自己热爱莎士比亚,还真是没错!虽然演技有些生疏,但她摆明了乐哉其中嘛。
她懒洋洋地说出了第一句话:“你们怀疑我的能力,这不要紧。”
倚靠在沙发上的女人,用暗金色的眼睛戏谑地扫过面色各异的客人们,继续说道:“在看过治安官的口供笔录后,我也同样在怀疑你们。”
“——那就是二十一名在场者中,至少有一半对治安官说了谎。”
一句话落地,全场哗然。
伯莎饶有兴趣地侧了侧头:“现在,我是否是名侦探、我是否是个女人,还是最重要的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 伯莎:我是马普尔小姐!
罗切斯特:忽悠,接着忽悠。
简爱:哇,就是那个名侦探马普尔小姐!
罗切斯特:还组团忽悠来了?
#今天伯莎把前夫气晕了吗?还没有。#
伯莎:那我再接再厉,抱拳.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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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上的疯女人08
008
“二十一名在场者中,至少有一半对治安官说了谎。”
伯莎一句话落地,使得整个桑菲尔德庄园的气氛变得极其凝重。
她近乎幸灾乐祸地打量着瞬间死寂的客人们,勾了勾嘴角。看吧,在事关自身的危机前,“马普尔小姐”的身份和性别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至于我,不过是来自圣玛丽米德村的寻常人罢了,”伯莎靠在沙发边,姿态随意,“帮人处理过几起案件,算不得什么。”
“圣玛丽米德村?”
没料到伯莎的“自报家门”,竟然引来其中一位军官模样的绅士惊讶开口:“是伦敦附近的圣玛丽米德村吗?”
嗯?
这倒是让伯莎有些意外了。
要知道“马普尔小姐”来自阿加莎·克里斯蒂女士的侦探,是虚构角色。那么她居住的圣玛丽米德村自然也是虚构的,竟然胡扯到真实存在的地点了吗?
“登特上校,”军官模样的绅士自报家门,“若是伦敦附近的圣玛丽米德村,我倒是在去伦敦的途中在那里的酒吧住过一晚。”
“这样。”
伯莎不动声色地试探道:“我希望蓝野猪酒吧的特色菜没有让你失望,上校。”
蓝野猪酒吧就是阿加莎笔下出现过的地点。
登特上校一笑:“那里的晚餐令我印象深刻。”
很好,所以伯莎随口扯出来的村子,竟然真的是马普尔小姐居住的地方。
那马普尔小姐不会也真实存在吧?
想到这儿,伯莎心虚了瞬间:胡扯归胡扯,但扯到真实存在的女士身上,那可就不好了。
但表面上她还是维持着淡淡笑容:“待我回去的时候,我会将你的夸赞转达给老板。”
登特上校:“可是圣玛丽米德村并不怎么繁华,想来案件应该不会很多?”
呵,这你要问阿加莎女士了啊!
伯莎也很想知道马普尔小姐居住的村子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案子,大概每位侦探都自带走哪儿哪儿出命案的死神属性吧。
“此言差矣,上校,”伯莎纠正道,“圣玛丽米德村就在伦敦附近,还有铁路经过,算得上是交通要道了,人员流动并不小。”
“况且。”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也去过伦敦。”
如此辩解,登特上校总算是接受了伯莎的说辞。他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不过,你竟然在伦敦办过案?那我没什么质疑的了,马普尔小姐,你一定见过很多谋杀案吧。”
“谢谢。”伯莎厚颜无耻地应下了登特上校的恭维。
讲道理,单论“见过”的话,伯莎确实见过不少。穿越之前她可是一名罪案记者,不能说对刑侦过程有着充足且大量的专业知识,但也算是追踪报道了不少刑事案件。比不过专业侦探,欺负欺负乡下人还是可以的。
至少伯莎敢打包票,她比米尔科特镇的治安官更懂行。
“伦敦的侦探多如牛毛,我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伯莎开口,“但我会尽力而为。”
“可不是吗。”
站在登特上校身边的中年绅士嘀咕:“不仅多如牛毛,还各个奇奇怪怪。”
登特上校失笑出声:“看来你是被福尔摩斯家的小儿子吓出心理阴影了,艾希顿先生!”
伯莎:“……”
等一下。
谁家小儿子?
福尔摩斯???
她没听错吧???
坐在沙发上的伯莎险些就没绷住脸上的表情:他们说的福尔摩斯是她想的那个福尔摩斯吗?
虽说“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非常罕见的姓氏,但住在伦敦、是家里的小儿子,还是个侦探,听起来性格还有点难缠。诸上要素加起来,伯莎联想不到那位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就有鬼了!
要想试探……
“这么巧,我确实知道一名福尔摩斯——”
伯莎话说了一半,瞥见了罗切斯特警觉的神情,到嘴边的话微妙的顿了顿。
对了,她现在是伯莎·梅森,已经十年不曾离开过桑菲尔德庄园的阁楼了。伯莎不可能认识身为咨询侦探的歇洛克·福尔摩斯②先生。
“——幼时从我父亲口中听说的,”伯莎不动声色地改了台词,“在政府工作,是位大忙人,刚好有个性格很难缠的弟弟,莫非他的这位幼弟就是艾希顿先生口中奇奇怪怪的侦探?”
“你认识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先生?!”艾希顿先生震惊地开口。
“……”
很好,现下可以确定她并非穿越进了《简爱》这本书中,这个世界很有可能同时存在着许多同时代的名著角色!
但凡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不可能不知道他还有一位兄长。这位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先生在原著中出场次数不过,作者柯南·道尔爵士寥寥几笔却描写出一位甚至比大侦探还要聪明过人的形象。
至于后世衍生的影视版本中,这位兄长的人物设定更是各个不得了。总是一句话,就是强者身后的强者,近乎幕后黑手、世外高人般的存在。
不过伯莎记得《简爱》和《福尔摩斯探案集》并非发生在同一个精确的时代里,至于马普尔小姐活跃的年代更是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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