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和狐狸精结婚了 第100章

作者:江山微雨 标签: 灵异神怪 异世大陆 甜文 穿越重生

  哦,那个拍照工具人。后来她用自己的号加他了,只是忘记从湛南的列表删除。

  她扫了两眼,笑道:“龙遨四海哈哈,见了我话都说不利索,小虾米还差不多。”

  “……你的追求者。”

  “我的粉丝。”

  湛南怒极:“你用我的号加他?”

  林湘吃完一包鱿鱼丝,扔掉包装袋。

  她不慌不忙:“我的号也加了,他会发给你,还不是因为你用我的照片当头像,又起名叫念湘,太容易错认——你没事起这名字,闲得慌?我还没死,不用你念,换回去。”

  湛南气结。

  林湘自顾自进浴室洗手、漱口。

  湛南说不过她,又捡起手机,打开高校圈。

  满屏的林后,满屏的新鱼,满屏的求鲸遇号。

  她真就明目张胆的——

  少女勾住他的脖子,湿润的红唇亲他一下,顺着他的脸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印子。

  “林湘。”湛南握住她肩膀,面无表情,“你当我死的?”

  “加错了嘛。”她毫无悔意。

  “你发的动态什么意思?你明知道别人看了会以为你广撒网——”

  “捞上来的都是闲置小水塘里的鱼虾。”林湘软声说,“你是我认领的人类,不一样。”

  “有什么不同!”

  “差别大了。”林湘看着他,目光清冷,“一个生死听天由命,与我何干。另一个我要负责——像我这样的人,不负责任是应该的,负责任是要被笑话的,可我愿意为你破例。”

  湛南不知该说什么。

  ……她根本不能用正常人的逻辑思维沟通。

  “湛南,我喜欢你。”林湘终于用他能理解的话语撒娇,“你不要生气,你是人类,一直生气会生病。”

  湛南闭眼,手机扔开。

  他深呼吸一次,两次,平静道:“那你别气我。”

  林湘又说:“病死了我上哪儿找一个这么讨我喜欢的人类?只能凑合找替身了。”

  湛南咬牙:“林湘!”

  “林湘~”女孩有样学样,叫了两声,低低笑起来,“好了,就这点小事,有什么大不了?我只陪你,只对你有良心。”

  湛南冷哼:“小事?你闹的腥风血雨。”

  林湘脸埋在他胸前,笑意闪动。

  这算什么啊,小打小闹,过家家。

  等回安市,她会让人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腥风血雨。

  *

  芙蕾刚上楼,发现走廊有水,是从林湘的房间流淌出来的。

  她来到主卧门口。

  房门没关。

  魔王如往常一样,坐在书堆里,腿上摊开一本书,身边又放着两本打开的书。

  芙蕾问:“隔壁房间怎么回事?”

  “奥克塔普斯在哭。”魔王平淡道,“他想念他的姐姐。”

  芙蕾不语。

  林湘离开了几天,魔王白天在内城王宫处理事物,晚间仍回古堡居住。

  芙蕾说:“奥克塔普斯想念她,您呢?”

  “她不会想我们。”魔王淡然道,“我也不要想她。”

  芙蕾挑眉:“那您留在这里干什么?上次冰雪两姐妹有事找您没找到,还以为您出事了,您应该待在王宫。”

  “老婆跑了,心情不好。”

  “……”明明是你放跑的。

  “你来的正好。”魔王突然说:“这两个图案,你觉得像么?”

  他把一卷书反过来,向芙蕾展示,另一只手捏住一张厕纸,上面的图案以血画就。

  芙蕾走近,细看。

  她颔首:“像。这是什么书?”

  “失传的古代秘法,起码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林湘在学校学东方道法,我叫人在人类大陆收集此类书籍,能找到的,都运了回来。”

  魔王放下书,叹了声:“果然如此啊——”

  听起来怪失望的。

  芙蕾询问:“果然怎样?”

  “那只小怪物——”

  “那是您众所周知的离异前妻。”

  “那只小怪物。”魔王坚持,“她应该是女道士。”

  芙蕾皱眉:“那是什么?”

  魔王笑了笑,没什么情绪的陈述:“古籍记载,几千年前,东陆曾有这一类人存在,不会魔法,却能击杀恶魔,除灭恶灵。他们自称是道士,以降妖除魔、捉鬼怪为己任……难怪那么嫌弃我。”

  他没有心脏,非死非生,是鬼怪又是恶魔,能不嫌弃吗?

  审问她的时候,她说要征服他。

  征服,降服,也许就是一个意思。

  他心情惨淡。

  “芙蕾。”

  “在,尽管吩咐。”

  “……修修吧。”魔王抬起头,望向天花板,自言自语:“房子总是漏水,住久了会得风湿病。”

  *

  余斯几天后才发现林湘回来了,人在落日小镇。

  这些日子,他专注学习,手机都戒的差不多了,只为十年寒窗苦练,一夕报仇雪恨。

  突然有一天,女佣告诉他:“少爷,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好像从永夜森林回来了。”

  是的,林湘回来了。

  于是,次日一早,余局长出门前,便见到他那傻儿子意气风发地冲下楼梯,身后跟着好几名家仆。

  “来人!”余斯大喝,“我的法拉利车队呢?准备,我要去落日小镇接林湘回家!”

  余局长问:“那小姑娘回来了?”

  余斯把手机丢给他,叉腰大笑,又骄傲又兴奋:“我心爱的女子又活了!她比以前更性感了。我就知道,她不是一般的世俗女子,她是上天派给我的妻子。”

  余局长看着手机:“她穿的精灵族的衣服。”

  余斯说:“可能被精灵救了吧。”

  余局长摇头:“这年头,精灵才不管人类的闲事。”

  “你怎么知道?”余斯瞪他,“你又没进过永夜森林——不跟你说了,浪费我的宝贵时间。车队准备好了没?”

  余局长凉凉道:“她远行归来,一定带了行李,你的跑车队能装多少东西?”

  余斯双手一拍:“对,你说的有理。不要跑车队,来人,我的劳斯莱斯车队,快去准备!”

  “你这帖子说南部之光在夕照口岸……湛南在。”余局长说,“你去干什么?你比的上人家吗?”

  余斯冷哼:“怎么比不上?他比我高,我比他帅,他比我厉害,我比他有钱,他有名气,我有爹妈,我与湛南平分秋色,不对,我远胜于他——行了你别挡我路,我赶时间!”

  *

  连续三天夜里拉灯放纵,到了第四天,湛南早上办理完工作上的交接事宜,中午回来,抱着女朋友温存,温香软玉在怀,难免过火,本想拉起窗帘将错就错,不料女朋友坚定地推开他。

  林湘说:“十天一次。”

  湛南不想十天一次,他甚至不想五天一次。

  于是他沉默。

  这次不是如平时一样的沉默等于默认,而是无声的抗议。

  林湘不管他怎么想,她走到桌子边,不太高兴的说:“落日小镇的外卖商家都不诚实,简介写的动物奶油,这明明是植物奶油,差的远了——湛南,过来吃你迟到的生日蛋糕。”

  湛南说:“不想吃。”

  “你在单位吃过了?”

  “没有。”

  “中午十二点,你不饿?”

  “不想吃。”

  “……”

  林湘看了他一眼,豁然明朗:“去洗个冷水澡,洗完来陪我吃蛋糕。”

  湛南在床上坐了会儿,直到躁动的心境平复。

  他拿起汗衫进浴室。

  水声淅淅沥沥。

  他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