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厉九歌
夜幕低垂,烛火煌煌。
湖心雅亭如珠,湖上轻烟如雾。
李珠珠玩了好一会儿的泡泡树,已经有些疲惫,此时正靠在母亲身边,大大的眼睛盯着侍女们一样样送上来的东西,眼神中满是新奇。
一个身体结实的侍从端上来烤盆后就退下了,盆中银丝炭亮着一道道红光,像是一条条蛰伏的火龙,热意从炭盆上散出,烟气也微微飘散,却丝毫也不呛人。何秀秀有些惊奇地看着,往年冬日里太冷的时候,他们家才会用上炭盆取暖,但买来的炭烟气呛人,后来她男人不知走了什么路子买了富贵人家才用得上的好炭,但也远远不如面前这些。
在何秀秀勤俭惯了的质朴想法里,如今还不到十一月,归州地处偏南,气候相较北方温暖许多,实在没有冷到需要用炭盆的时候,她只以为这位美得艳惊四座的花夫人身体虚弱,所以格外受不得冷。
可既然怕冷,为何不在屋里待着,何必到这儿四面漏风的凉亭里来?
她心中不免轻叹:到底是大家出身,吃穿用度奢靡无度。
将何秀秀变化的神色看在眼里,花宜姝面色不变,依旧笑盈盈地让下人将东西端上来。
而何秀秀则是看了眼天上月色,心道已到了该用晚饭的时候,孩子也该饿了,不好再在这里逗留,更何况她在花夫人面前实在局促,说话做事也放不开手脚,便开口想要告辞,却听花宜姝道:“婶婶好不容易来我这里一趟,菜还没上呢就要离去,是不是看不起我?”
何秀秀忙道:“夫人言重了。”她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乡野地间的平头百姓,大家说起话来虽然粗俗但也直白,而何秀秀往日里也不是一个畏首畏尾的人,可是到了花宜姝跟前,就如同被绑住了手脚,这也绊住那儿也绊住,一是因为花夫人容貌太盛,人一旦生得太好,就仿佛跟凡夫俗子隔了一层;二是她心里发虚,“我男人如今全仰仗宋大人,我怎么敢看不起夫人呢?”
花宜姝闻言噗呲一笑,“婶婶好有意思,我如何不知婶婶为人?不过说些玩笑话罢了。”
何秀秀闻言一怔,只是玩笑话吗?她还以为花夫人是说真的。
正好此时侍女端着一个大托盘上来,烛光下打眼一瞧,何秀秀还没反应过来,她身边的李珠珠就哇了一声。
只见那托盘里放着数不清的串串,串串上有肉有菜,切成一块一块,红红绿绿十分好看,再撒上佐品香料,还没开始烧烤,就已经能嗅到一股引得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眼见侍女将这一串串肉放到炭盆上烘烤,何秀秀此时才明白这炭盆是用来做什么的,想起方才那番自以为是的猜测,只觉面上臊得慌。
偏偏花宜姝还道:“这炮肉法子还是安墨教的,其中几味香料十分珍贵,得从海外运来,若不是为了招待婶婶,我也不轻易用。”
何秀秀心里更愧疚了,花夫人用来招待她的东西,她却腹诽人家奢靡,幸好没说出来,要不然得叫人家多心寒啊!
何秀秀正自责,一旁侍女已经开始烤肉,香味很快传了出来,肉油滴到炭盆里滋滋作响,何秀秀还从未尝试过这种吃法,不觉口舌生津,身边的李珠珠却是已经开口了,“娘,我想吃。”
何秀秀正要说她一句,让她不要在贵人面前显得没规矩,花宜姝却是已经亲自取了一串生肉递到李珠珠手里,“这东西,要自己烤吃起来才香,看清方才丫鬟的动作没?学着做。”
何秀秀一个怔愣间,女儿却是已经高高兴兴地凑近炭盆开始烤肉,她一张小脸被炭火熏得发红,双眼却亮晶晶的,明显十分高兴,何秀秀想要出口的话就都咽了回去。
也许是烤肉的香味飘得太远,远远的,凉亭中的几人就听见了远处的喊声,那是个少女的声音,清脆似银铃,何秀秀正疑惑,身边正新奇地玩着烤肉的女儿忽然双眼一亮,“是安墨姐姐的声音,一定是安墨姐姐!”
片刻间,那声音就近了,果然是安墨,她一阵风似的奔过来,往花宜姝身边一坐就用力吸了吸鼻子,“好香!”分明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但神情天真,眼眸明亮,更像个孩子。
“给安墨姐姐。”李珠珠手里的肉串已经烤好了,她把手里的肉串往安墨那边递,眼睛却还牢牢盯着,咕咚,大家都听见了她咽口水的声音。
何秀秀蹙起眉头。
安墨有些惊喜道:“真给我啊?”
李珠珠明显十分不舍,却还是坚定地把肉串往安墨那里递。
“真乖!”安墨接过肉串咬了一口,香得浑身都暖了。
李珠珠看了一会儿安墨吃烤串的样子,很快就自己去拿了肉串继续烤,香味弥漫了整个凉亭,何秀秀看女儿这副样子,暗觉不妥,面前青花瓷碟里忽然被放入一支烤串,何秀秀还以为是丫鬟,但见那只手白得像豆腐,嫩的像鸡蛋,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汁,猛然意识到什么,当即抬头,看见花宜姝时又怔了一下。
这位雍容华贵的花夫人已经没了之前的娴雅高贵,她一只手给她递来烤串,另一只手却还拿着另一串,正津津有味地品尝,连唇边沾了白芝麻也未发觉,也许是吃得太香,她餍足地眯了眯眼,眼尾漂亮地像扇子轻轻扇动,待吃完了那一串,她才睁眼,见何秀秀面前的盘子动也未动,不由惊讶,“婶婶,怎么不吃?”
何秀秀这才回神,忙道:“多谢夫人。”
见花夫人都没有用筷子,她索性也用手拿起了烤串,这一串是极为肥美的五花肉,烤的外焦里嫩,还散发着肉味与蜂蜜的焦香,一口咬下去,嫩得能在嘴里划开,其间还夹了一种她说不出名字的菜,极为爽口,一整串吃下来不但半分不腻,反而越嚼越香。
何秀秀过惯了清贫日子,从未想过肉还能这样做,更何况身边的侍女手下不停,何秀秀不知不觉就吃了三串,回过神后,何秀秀顿觉不好,担心自己粗俗的吃相会叫花夫人不喜。
她心中忐忑,抬眼看去,这才发现自己多心了,花夫人压根就没功夫关注她。因为她正和安墨抢同一串烤肉。
安墨:“这一串明明是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剪刀石头布?”
花宜姝:“万一你出手慢怎么办?咱们摇骰子!”
安墨:“成!”
片刻后,烤串到了花宜姝手里,趁安墨郁闷低头时,她冲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何秀秀怔住了,她再看自己的女儿,就见李珠珠那边已经被分了一个小炭盆,正一个人玩得开心,还有个侍女小心在旁照顾。
看看女儿无忧无虑的小模样,再看看只顾着和安墨抢吃的已经完全将她们母女忘了的花夫人。何秀秀紧绷了几日的心弦不知不觉就放松了。
自从跟着丈夫入住刺史府后,何秀秀心里就没有一刻安宁过,起先是担心女儿,等女儿救出后,又因丈夫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模样感到心惊。
她是十九岁那年嫁给李锦元的,只因她是家里的独女,却迟迟寻不到入赘的人选,眼见家财和田地要被村中恶霸给占了,某天夜里,何秀秀家里忽然翻进来一个满身血污的男人,以为这人死了,他们一家怕得要死,后来发现人还活着,不但活着,还求他们相救,说一定会报答。
何秀秀当时十分畏惧,要将这男人扔出去,却见父亲擦净了男人的脸,不顾她的反对将人留了下来。
她记得父亲当时说:“这人受此重伤,偏偏落到咱们家,这是缘分一场,咱们不能不救。你再看这人,相貌俊伟,骨相奇佳,不是一般人啊!”
何秀秀看见那人相貌,也是怔住。后来,李锦元就在她家留了下来,娶了她,吓走了恶霸,帮她安葬了去世的父亲,一直到珠珠六岁之前,她的生活平静安稳,李锦元虽然沉默寡言,性子却体贴,她以为自己运气好,从天上掉下来个好丈夫。
可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鸟屎。珠珠六岁之后,镇上忽然多了些异乡人,拿着一副画像不知在寻找什么人。
从那以后,何秀秀就不得不带着女儿跟随丈夫四处奔波,每到一个地方过不到一年半载,就又被迫迁徙。买路引、换居所、坐船坐车……这些都需要钱,何家的余财也渐渐耗空,日子越过越差,何秀秀后悔不已,怀疑自己的丈夫是在逃通缉犯。
若非还有夫妻情分在,若非丈夫对她还算温柔体贴,何秀秀只怕早就带着女儿逃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不是通缉犯,那些追寻丈夫的人也不是仇家杀手,而是来请他回去过富贵日子的。
一到了这里,往日里高不可攀的刺史夫人待她殷勤备至,那些穿金戴银的丫鬟们一句句喊她夫人……住惯了木屋茅屋,忽然走进了高门大户;睡惯了竹席藤枕,忽然躺上了高床软枕,用惯了粗茶淡饭,忽然吃上了山珍海味……何秀秀就像一个乞丐忽然穿上了龙袍,她觉得自己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然而她的丈夫和女儿却对这一切理所当然。那些丫鬟小厮也对她极尽奉承,说她以后就是官夫人,要享尽荣华富贵。
何秀秀惶惶不安,觉得这一切都不踏实,觉得一觉醒来,自己又要回到颠沛流离的日子。丈夫一天到晚被宋大人叫去说话,何秀秀不知他们去做什么,再见宋大人理所当然地使唤丈夫,更觉得脚下踩不着实地,觉得自己一家的命运都捏在宋大人手里。
宋大人年轻有为,再看自己的丈夫却做了十年樵夫,这叫何秀秀怎么能安心呢?
她生怕这些恭维与好处都是裹了糖的砒霜,生怕自己哪里行差踏错就会被揪住把柄狠狠收拾,就连花夫人表达出的善意,在她看来都是高高在上地施舍,她只能接着,只能感激,不敢有一分一毫的僭越。
可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以为雍容华贵的花夫人跟一个小姑娘抢肉吃,这个姑娘还是为了保护珠珠被掐得满手青紫的好人……
何秀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些高高在上的俯视,全是她畏惧之下的臆想,人家花夫人压根就没想跟她摆什么官夫人的派头,反倒是她自己心小了。
何秀秀不由羞惭。
“婶婶想什么呢?”花宜姝忽然伸手往她盘里放了两根烤肉,“再不多吃些,就都要被安墨抢光了。”
安墨不满地嘀咕:“明明你自己也吃很多。”
花宜姝斜眼睨她,“说谁呢?”
安墨秒怂,“说我自己,我自己。”
何秀秀不禁笑了出来。原先心中有事,看花夫人就像隔着云雾看天上仙女,现在心事没了,方才觉出原来她是人间烟火里的可爱女子。
一顿饭吃了个把时辰,等何秀秀带着女儿回去时,明月已上柳梢头,纱灯还顾瑞秋风。
她第一次在这座气派的府邸里挺直背昂起头,在夜风里端详周围人的面貌。
几个侍女提着罩纱灯走在前边引路,另有两个侍女一左一右,分别搀着她和女儿,这些人个个神态恭敬,见她望来还关切道:“夫人可有什么吩咐?”
何秀秀看着这些小心的、讨好的笑脸,连她自己也奇怪,怎么之前会觉得人前倨后恭、笑里藏刀呢?
凉亭内,花宜姝吃得打了个饱嗝,和同样打着饱嗝的安墨在湖边散步消食。
安墨:“吃得满身味,又要洗澡了。”
花宜姝:“事情解决了?”
安墨:“那是当然,林侍卫是个好人,你之前误会他了。”
花宜姝但笑不语。
第106章 迟到补更熏香,谁能拒绝一个香香的人……
凡人不知明月心事,明月却已不知照过多少次凡人的镜台。
月光挥洒,琉璃镜前,烛火昏黄,照出天子深沉的眉目。
副统领觑着天子面色,说道:“这是京中头一回来信,随信而来的,还有太后娘娘给卑职下的命令,要卑职一路小心护送,力劝陛下尽快回京,并替她……观察夫人的品行。”
副统领说完,就见天子眉心蹙了一下,似乎对此不满,但最终他也并未多提一个字,只是看完了那封信,便转而提起另一件事,“巫州的事如何了?”
这件事可比掺和进天子的家事好处理多了,副统领连忙道:“兵力已经就位,张统领已经探查完了附近所有路线,只是忠武将军被其他事情绊住,难以及时赶赴巫州。”
李瑜:“何事?”
副统领面色古怪:“据说是家事。”
李瑜也拧起了眉头,忠武将军虽说已是三十二岁的高领,但至今未有妻妾,这也是当初李瑜看热闹时虽然不满忠武将军这么大年纪有些配不上萧青,但当他像小伙子一样去追求萧青时,他依然没有出口阻止的原因。
所以……家事?忠武将军无亲无故,府上连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都没有,哪里来的家事要他去料理?
要是之前,没有了忠武将军这一员大将,李瑜一定不能放心放人去攻打鬼楼,不是鬼楼太强,而是他不想看见死太多人,就像他在遇见猛兽时会立刻避开,不是打不过,而是哪怕打死了猛兽,也难免会受一些伤,不值当。
但如今就不同了。李瑜看向坐在身边的李锦元,道:“二叔,既然忠武将军不能,那么此事就只能交给你了。”
因为女儿被鬼楼的人劫过,还抄出了静尘庵那么个腌臜地方,李锦元对鬼楼深恶痛绝,要是晚了几日,要是没有李瑜相助,他真不敢想年幼的女儿会遭遇什么。因此听见侄子将这件大事交给他,李锦元自然高兴。
一是多年来他的武功并没有荒废,正好可以证明自己的本事;二是他多年未回京,要是能在回去之前立件大功,名声上也能好听些;三是……分开多年,侄子还能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给他立功的机会,他确实没忘了自己这个叔叔啊!
李瑜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心胸狭窄的哥哥所出,他当年的的眼光没有错啊!
李锦元高高兴兴接下了差事,便起身告辞。
月照花林,李锦元穿过桂花香弥漫的园子,远远看见小院中仍旧亮着的灯笼,心中不由添了暖意。
当年名满京城、踏花煮酒时,他也曾想过迎娶第一美人为妻,可时移世易,历经沧桑,如今才知柴米油盐、人间烟火的可贵。
只是……秀秀这几天心神不宁惶惶不安,他不但不知晓该如何安慰,甚至明日还要离开她们母女赶赴巫州。
李锦元在门前踟蹰了片刻,竟有些近乡情怯的心境。
却在这时,屋门开了,他看见何秀秀立在纱灯下,面庞上的愁色已经去了七分,似乎压在她肩上的东西没了,她问他:“怎么不进来?”
李锦元松了口气,跨过院子门槛走进去。
屋子里,珠珠已经睡了,何秀秀让他小声些,自己则拿起针线,对着烛火继续刺绣。
李锦元离灯火较远,只知道她在绣荷包,却看不清是绣什么,他心下熨帖,道:“这些东西都有丫鬟做,以后就不必你再操劳了,仔细伤眼。”
何秀秀闻言斜了他一眼,“想得倒美,这可不是绣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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