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豆
食篮里装的皆是耐存的干粮糕点、肉脯和瓜果,足以提供裴少淮饱腹之需。
余下的袄子、防水油布、防蚊香囊等物,则留在包袱里,等用到时再取出来。
秋日乡试,是一场硬仗。
天已大亮,裴少淮一圈一圈地磨墨,趁此时候放空心思,进入到考试状态中,待到墨汁浓稠正好时,一声锣响,乡试第一场开始,监考官放题。
第一场试四书制艺题三道,每道以二百字以上为宜,五经制艺题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为宜,统共也就两三千字,三天的时间是完全足够的,就看考生有没有本事把文章琢磨出来。
第51章
贡院之内排排列列尽是号房,诸位监考官举着题牌来回巡游,保证所有考生皆能看清楚题目,只见题牌上写道:
其一,色难有事。
其二,秋省敛而助不给。
其三,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分别出自《论语·为政篇》《孟子·梁惠王下》《大学》,即为乡试首场的三道四书制艺题。从这三道题目可以看出,相较于府试时,张令义出题保守了许多,不敢再着重考察学子的兵家见解。
毕竟是北直隶乡试,事关重大,若是因出题小事被言官们上奏弹劾,失了尚书之位,就不值当了。
裴少淮先将题目抄于稿子上,周遭传来纸卷的翻页声,一时又笔墨落纸沙沙声起,恍如蚕声食叶,裴少淮渐渐沉浸在这片低沉的“蚕声”中,进入作答状态。
进入贡院前,他便已计划好这三日的安排——第一日,心明眼亮,心神豁然,为最佳状态,宜破题,梳理每篇文章的思路,以此为底稿。第二日,延续前一日的思路依次作文,中途若有新的笔路文思,则替换之。最后一日,已开始心神疲惫,此时万不可再大动笔戈,宜润色文章,调整平仄,再誊抄交卷。
裴少淮开始破题。
三题当中,第一题便是后世大为诟病的搭截题,出自《论语·为政篇》:“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1]”
意思是说子夏问甚么是孝,父兄有需要,则尽其能侍奉,有酒水美食,也相让父兄先食用,是不是就是孝了。
“色难”“有事”是句尾和句首,本不相干,考官将其合在一起,即为搭截。
搭截题宋朝起便已出现,搭截的方法众多,有两截长、三截、裁对两扇、虚字冠首截、截上截下……等诸多法子,考官若真想出新奇的题目为难考生,有的是门路。张侍郎此次取最简单的搭截,常规易解,显然意不在为难众人,而是为了防止考生猜题、押题,以免考不出真实水平。
由此可见,搭截题也不是全无用处的。
且张侍郎取“色难”二字,正是此题的题眼,亦是最难理解的地方。
色难,即脸色不好,句中并未指出是谁脸色不好,故此有两种理解。其一,能够从父母兄长为难的面容中,无声无色意会他们所求所需,方可堪称为孝。其二,伺候孝敬父母兄长,可以供其吃喝,侍奉左右,但要时时刻刻保持和颜悦色、不露情绪,是很难的。
或还可有其他的理解。
裴少淮回想朱子的《四书集注》,当中对于“色难”有批注,曰:“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2]”朱子说仅仅奉养父母是不足称之为孝的,侍奉的时候,要时时保持温和之色才是难能可贵的。
显然,朱子的批注为第二种理解。
裴少淮只好也只能按照朱子的批注来破题,这个世道的科举不需要奇闻异见,所有的破题见解必须与朱子的批注相合,否则视为破题错误,直接罢黜。
义理须以朱子为准。
此乃八股文最重的一副“镣铐”。
裴少淮明白人言甚微时,就必须遵循他人制定的规则,此时他全心想的是如何破题。
八股是大文章,破题就是小文章,这一两句话在全文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破题写得好,大文章就成了一半,破题不好,批卷官时间紧迫,大可能直接罢黜落卷。
破题时,长题贵在简括,搭题贵在浑融,大题贵在冠冕,小题贵在灵巧,不同的题目依长短、角度的不同,各有破法。
裴少淮想起前世的苦难,风华正茂时未能侍奉父母一二,便撒手人寰,亦是颇有感触,又回想起父母替他做的点点滴滴,于是写道:“色以悦亲而难,不如先验诸亲之事焉。[3]”
所谓“养儿方知父母难”,孩子体验过诸位亲人身上的事,知晓其难,兴许就不会觉得“色难”了。
裴少淮取了此意。
完成了第一道题的破题,有了破题的核心在,后面的文章架构自然也不在话下。
第二题出自孟子,意在治民爱民,题意并不难,属于三道题中最容易的,裴少淮没有耽误太多时间。
第三题出自《大学》,讲的是“大学之道”,世间万物都有其先后始末。
这道题题意博大,破题时万万不能为了取巧、取精而另辟蹊径,应当遵循“大题贵在冠冕”的原则,把题意中的博大写进文章当中。
裴少淮决定将“大学之道”和治国相结合,于是破题写道:“国之大事有先后秩序,治民之策亦当由近及远。”
以远近先后来破题中的“本末”“终始”。
因结合了治国治民,后续文章里可以列举时事、史事,文章不至于空洞无物。
随后,监考官又举出五经制艺题的牌子,诗书礼易春秋各四道题,裴少淮的本经是《春秋》,他只需作答本经的四道题即可。
《春秋》本质是一部史记,微言大义,裴少淮对其的熟悉程度比四书更甚一些,完成破题并梳理文章思路,自不在话下。
午膳时,考生们大多吃几口干粮对付,鲜有人生火做饭。
等到入夜时候,斜阳被高墙拒之院外,天渐渐暗下来。入夜后,监考官们掌亮各号房屋檐上的灯笼,一排排的灯笼与初升皎月相映,好一番“试问诸生,下笔何如,楼头摘桂文星灿”的景象。
考生们也都点燃油灯,让号房更亮堂一些。
有人在号房里生火做饭,窸窸窣窣声响,又见几缕炊烟飘出,也有人借着夜幕降临,文思泉涌,在灯下奋笔疾书。
食篮里,林氏给裴少淮做了些奶糕,乃是用羊乳、蜂蜜和白面制成,蒸熟后晾干可存放数日,松软甜糯,最适合果腹。
裴少淮将答卷册折好,置入防水袋中,挂在号房墙上,才开始吃晚膳。他净手后,取了两块奶糕、几片肉脯外加一个梨,再倒了杯茶水,细吞慢咽。
他左右的两个号房,好似都是老秀才。兴许赶考多年已经考出经验了,他们俩该做文章时做文章,该歇息时歇息,忙中有序,一事归一事,皆有章可循。
不似有些第一参加乡试的少年人,一会忙着磨墨,一会忙着找镇石,一会又宽衣喝水……时间全耽误在小事上了。
老秀才有条不紊的节奏,给了裴少淮一个安静的答题环境。
裴少淮没那么早睡,于是取了几张草稿纸,将明日可能用到的典故、词句先默写在纸上,方便明日写文章时比对、取用。
亥时,四处号房里传出拆下案板的声响,裴少淮也有些困了,于是将案板取下来,搭在长凳上当床板用。
号房太小,不管横着竖着,成年人都无法伸直躺下,只能蜷着或者坐靠墙上。
十五岁的裴少淮,已然身长八尺,只能坐在板上,倚在墙上,身上披了件薄袄子,闭眼静寐。
夜半时候,裴少淮被一阵如雷般的鼾声惊醒,迷迷糊糊的,险些从板子上掉下来,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贡院里参加乡试,往耳中塞了两团软布,声响小了许多。裴少淮心想,这位仁兄想来是个心宽体胖的,小小号房还能睡得如此酣畅。
又发现不断有秋蚊子袭来叮咬,挂上驱蚊香囊也无济于事。裴少淮带了十余个香囊,他想了想,干脆把香囊拆开,将艾叶粉洒在号房里,如此,秋蚊子总算少了许多。
裴少淮翌日醒来,感觉自己比想象中更加疲惫,幸好他昨日已经基本确定文章思路,不然,按今日的状态,文章的水准要大打折扣。
今年京都的秋日比往年要闷热一些,往年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凉快了,可今日午后,炎日似夏,有些考生平日里闭关读书,身子羸弱,昨夜没歇息好,今日又热得虚出了一身的汗,经此一折腾,竟没能挨下第一场便被拖了下去。
原来,乡试之难不仅在于脑力,还在于体力。
第三日,裴少淮已经作完七篇文章,默诵数遍之后,确认文体、平仄皆无问题,他开始誊抄卷子。
誊抄卷子也并不轻松,一方面要把字写好,另一方面要注意卷面的排版,譬如说句子中出现有“皇”、“圣”等字眼,则要想方设法将其排在每行字之首,绝不可留在每行之末。
有的考生已计算好字数,谁料中间少抄了个字,后续通盘皆乱。
裴少淮早已养成了习惯,誊抄时气定神闲、心如针细,从头抄到尾一气呵成,没有出错。
酉时,乡试第一场结束。
收卷时,每组三名官员,分头执行。收掌官取卷子,统一送至弥封官处,弥封官将学子身份信息折叠后,用白纸覆盖,严严实实封住,再填上编号。
全程监临官在一侧监督。
最后,在骑缝处,弥封官、监临官分别盖上紫蓝色的印章,这份卷子才算掌收完毕。
卷子悉数收完,考生出场。
……
裴少淮只是有些疲惫,算不上精疲力尽,他拎起食篮随人流慢慢走出贡院,在长街外找到了伯爵府的马车。
少津、言成、言归都来了。
“大哥,你慢一些上车。”少津扶着他说道。
“只是有些劳神,我并无大碍。”
街上却有不少学子累倒在地,只能由家人、奴仆背其上车,或者一路背回客栈。
上车后,裴少淮说道:“无需等贴卷了,直接回府罢。”他已检查过几遍,没有失误之处,自不可能会被贴卷,这点信心他还是有的。
言成笑道:“那是,哪怕十个有九个遭了殃,少淮都不可能被贴卷。”
所谓“贴卷”,即由执事官们先概略过一遍卷子,把不合规的卷子筛选出来,当晚贴在贡院墙外,意味着此卷已经罢黜,学子明日第二场不必再来了。
被贴卷的名目不外乎是这几样——交白卷或者折纸漏过一页吃了“白板”的,明显没有答完题目的,文中透露个人身份的,涂改严重或是字迹不清的,文章过于冗长不会中式的……
每回乡试,十人当中便会有一人被贴卷。
裴少淮在府中歇了一夜,八月十二这一日,三更天里再次赴贡院,参加乡试第二场考试,依旧要在号房里待三天两夜。
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各一道。
论,论时策、论历史、论纲常皆有可能,主要还是写文章。
判,即判案,写判词,考察学子对《大庆律》的熟悉程度,看其是否公正明义。
其余几道题则类似于写公文,有规定的格式,只要练习过,难度不大。
这三项当中,最重要的当属判。士子唯有谙熟律令,方具备入仕为官的基本条件。
考官判读第二场的卷子时,亦是优先看判词。
故此,裴少淮先看了五道判题,前四道是关于承袭、产业、失手伤人、避不交税粮等题目,裴少淮皆很快找到了对应的律法,有了打算。唯独最后一道“姻缘案”,出得有些刁钻,裴少淮细读了好几遍。
此姻缘案也可称之为逼婚事。案例中写道,袁娘及笄后,与邻村何大郎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交换了生辰八字立了红帖,由此订下了婚约。谁曾料想,何家靠一纸红帖拴住袁娘以后,竟迟迟不行六礼、迎娶袁娘入门,多次相问也不予以答复。过了十年之久,袁娘年已二十五,本村有孙二郎上门求娶,袁娘不愿再蹉跎岁月,遂嫁与孙二郎为妻,已有夫妻之实。
这个时候,何大郎不肯了,一纸状书把孙二郎、袁娘夫妇告到衙府,请官老爷为其讨回公道,把袁娘判给他当妻子。
问考生应当如何判案。
题目所列即为全部事实,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条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庆律》所言,只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袁之间的婚约便成立,这么看,袁娘的行径确实是毁约。可若是判袁娘有错,让她再给何大郎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情了。
十年,那可是女子年华正茂的十年。
何大郎竟硬生生凭着一纸婚约钓了一个女孩子十年,简直是小人行径,竟还有脸诉状官府,让官老爷把袁娘判给他。
何等无耻。
岂不是把袁娘当作一个物件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