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轻侯
他闻到鸡肉的香味,就跳进院子,将老头杀了,吃完炖鸡后离开。
这是凶手第一次杀人,吃鸡后什么都没收拾,回家后的确很害怕,但一直没有警察上门,他也就慢慢不怎么在意了。
后来进城做工,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比其他人多一项癖好,喜欢赌马,还老是输。
之所以杀工友,也是借钱失败,忽然起意,就杀了。
那时候是第二次杀人,他也没多整理什么,擦擦指纹,又该干嘛干嘛。因为觉得警察会像之前一样捉不到他,是以十几年前警探问到他时,他的表现无懈可击,没有任何不恰当的情绪。当时又因为办案手法落后、杀人动机不明朗等多重复杂原因,他再次侥幸脱逃。
周休日,易记休息一天。
易家人带着孙新和丁宝树,同B组探员们一道相约在方镇岳在山顶施勳道的别墅聚餐,搞烧烤party。
帮易家栋穿肉串时,刘嘉明还在聊刚破获的旧案:
“这杀人理由也太tm扯淡了,就为了一只炖鸡?”
“是啊,谁能想到,这都什么年代了,只因为饿了、馋肉了,就杀个人?”三福也忍不住吐槽。
这些杀人动机,他们做警探的,有时候真是想都想不到啊。
要不是拿到证据抓到人了,怎么也想不到要循着这个‘为了吃鸡而杀人’的角度去寻凶手吧?
当时办老头被杀案的探员,根据当时凶案现场餐桌、厨房狼藉一片的状况推断,猜测的是‘熟人作案’。一般人看到那种状况,都会以为是老头邀请的吃鸡客人杀的人嘛。
那时候虽然也有探员提出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抢这锅鸡而杀人,寻找的方向也是饥饿很久的流浪汉之类。
谁能想到是个刚入社会的壮小伙?
关键还不完全是因为饿,更多是因为馋……
“但凶手看起来脑子又很正常,不是疯子。我真的想不通……”家怡也摇头表示无语。
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实在太过复杂了。
只有当了警探才知道,一个人杀死另一个同类,到底可以因为多么简单又可笑的理由。
“凶手的脑回路,别想。
“当年我们破获一个雇凶杀人的案子,过去一查,与死者有过节的,就那么一个人。问了下,当时就招了。再顺着口供一找,就把杀手找到。其实也就是个老屠夫,以前屠猪的,临时接了个屠人的活。三天破案,你也很难想象,难道他们两个人凑到一块儿商量杀人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这个凶手身份太过明显的问题?
“平时看着都挺正常的人,但有时候正常人,就是会做这种傻子都不会干的事。”
方镇岳抬手招呼家怡、Gary和三福进屋帮忙搬矿泉水和小马扎。
家怡他们才到就在漂亮的大院子里转着圈儿玩耍,大哥立即接手了烤炉边的主导工作,至今还没进别墅内部参观参观呢。
开心地跟上方镇岳走进别墅,家怡一进门就瞧见了客厅通往二层的弧状楼梯。
后世好多人盖房子、建别墅,就算做两层设计,为了节省空间等考虑,也不会做弧状楼梯了。
富丽堂皇的白色打底装潢风格,再加上一层的客厅特别特别宽敞,层高大概四五米,一踏进来就像走进宫殿一般。
这里好适合成龙电影拍摄啊,跑上跳下得打起来一定很帅气的!
还有……
星星眼放肆打量,家怡又已经开始幻想起另一种画面。
自己穿着超豪华、超多蕾丝轻纱、自己从来没穿过的那种贵重晚礼服,从二层走廊款款转出,触上楼梯扶手,长长的裙摆拖拽在身后,一个孔雀甩尾,刷一下裙摆窸窸窣窣进入众人视线,一定好多人赞叹好正点。
接着,她挺胸抬头、慢步徐行、顺阶而下……
是她儿时的豪奢公主梦啊!
眯起眼,张开鼻孔,家怡深吸一口气,抿紧嘴巴,脑内尖叫:还要赚更多更多的钱啊!我要买别墅!
不,租一年住住也行啊!
一定要住住!呜……
跟着方镇岳到厨房搬东西,穿过客厅时,家怡走得脚都累了。
客厅真的太大太长了!
转头透过落地窗,便能看到在院子里忙忙活活的大家,还有院子边的一个露天游泳池。
方镇岳自己抱着一箱矿泉水,只将一个围裙、3瓶牛奶和两个遮阳帽交给家怡。
几人并肩走出别墅时,家怡转头望向穿着人字拖、肥肥运动裤的高大男主人,好想跟他再打一份工啊。
就是工作日在警署当探员,休息日到他家别墅里当佣人之类——就是那种……做完工作后,可以窝在主家院落葡萄树下的躺椅上,读主家买的报,撸主家养的金毛旺财,吹着香江山顶清新的风,喝主家提供的红茶……的那种佣人。
方镇岳走到烤架边,弯腰放下一箱超重的矿泉水,攥拳甩了下胳膊,转回头便见家怡望着他傻笑。
笑容会传染,他跟着也笑了下,随即伸长手在她脑袋上捞了把,将她带到跟前,拿过她手里的围裙递给易家栋,又把她臂弯里牛奶中的2瓶分给家俊和家如。
然后转回头,又对上家怡的笑眼,这才淡声问:
“傻笑什么呢?”
家怡手指在嘴巴上做了个拉紧拉锁的动作。
她的幻想已经推进到干掉家主,鸠占鹊巢了。
这样凶残的故事…nonono,可绝对不能说啊!
第112章 红玫瑰西装
山顶风不小,吹得烧烤香气飘很远,还好这边的邻居们之间都隔着高树植被,不然能把邻居馋哭。
总是冷清的别墅里,如今充满了笑声,方镇岳靠着别墅的白色外墙,捏着香槟与客人们闲聊,时不时仰头爆发一阵笑声,是往日难见的爽朗。
他穿着自己最爱的那双人字拖,衬衫下摆随性地一半掖在裤子里一半在裤子外,黑色运动长裤的腰间抽带会随着他的动作荡来荡去,整个人闲适又潇洒。
能看得出来,今天的方镇岳真的很放松,也很快乐。
山风吹过他短发,修长手指轻轻拢一下,刘嘉明嚷嚷着自己要吃第一串羊肉串,方镇岳哈哈笑着不同意:
“要尊老的话,这院子里年纪最大的是九叔。要爱幼呢,最小的自然是家俊。要lady first呢,该是家如和十一。怎么会轮得到你啊?”
“不然我当个宠物吧。”刘嘉明从长餐桌上拿一个方镇岳提取准备好的便利食品小蛋糕,哀怨道。
家如从边上路过,刘嘉明正品着嘴里的食物,扫她一眼,忙又拿起一颗小蛋糕递给家如,含糊道:“你尝尝,很好吃。”
“哦,谢谢嘉明哥~”家如仰起头甜甜一笑,比刘嘉明递给她的糕点还甜。
“嘿嘿。”刘嘉明又拿一个糕点,与她糕点碰糕点。
“当宠物的话,你这种大型宠物也很不吃香啊,轮不到,怎么都轮不到你。慢慢等吧。”三福将刚串好的肉串送到烤箱边,恰巧路过,忍不住插话亏嘉明。
家如走到大姐身边,一边帮忙将各种酒品饮料摆上桌,一边小声道:
“大姐,以后你当沙展了,好好调教一下嘉明哥好不好?”
“啊?”家怡叭一声开了瓶香槟,仰头喝一口,转头打望四周风光。
方镇岳的别墅是朝维多利亚港的,楼顶天台则能看到更广阔的其他方向的海。据说即便是山顶别墅,也分三六九等,朝维港的呢就是好的了,如果能俯瞰全局,那当然最佳。
别墅区人流稀少,与深水埗两步撞一人的拥簇完全不同。
山风阵阵,清爽地拂过脸颊脖颈,深吸一口气都觉得沁凉。海风攀山,吹到面上时,不仅有海鲜味,还裹挟了山上的草木香。
俯瞰四野都是好风景,无论是无边无际的海,还是维多利亚港口,亦或者海湾对岸的城市和山野。
怪不得有钱人要在这里建别墅,这样环望一圈儿,真的有种天下尽收眼底的畅快感啊。隐约仿佛是拥有这座城,那种掌控感,真的很爽。
“把他调教成对女性特别绅士的温柔神探吧,不过开朗的个性要保留啊。”家如一边将所有东方魔水健力宝整齐摆放,又5瓶冻柠茶,又5杯奶茶。
“?”家怡终于将目光从风景转回到妹妹脸上。
等等,她怎么就当上沙展了?
怎么又要开始调教其他探员了?
易家如女士是不是想的有点远啊?
“这样等我长大了,就可以直接做我男朋友了啊。”家如摆好所有饮品,双手合十,笑嘻嘻地转头看向大姐:
“你可是我亲姐,不会这样都不帮我吧?”
“……”家怡。
忽然觉得自己老了,都不懂年轻人的想法了呢。
“来吃了来吃了。”易家栋忽然大喊一声,嗅了半天香味、已经馋得流口水的众人瞬间围过来。
油滴在木炭上,爆出奇香。
这香味,初闻只觉是肉香,再嗅才闻出孜然香味、芝麻香味、花椒粉胡椒粉辣椒粉等各色调料的香味。
这些烧烤香气混在一起,大概就是人类最无法抵抗的味道了吧。
家怡隐约听到狗吠声,严重怀疑是远处邻居家鼻子比较灵的狗子,必然是馋到愤怒了,在仰天嚎叫。
大家纷纷朝家栋哥伸出手,老大哥于是像救济灾民的青天大老爷一样,向四周散肉串。
很快,院子里的大家都人手一小把肉串了。
易家栋看着大家饿死鬼一样大口撸串,自己也捏起一串,一边撸一边继续烤新的——大厨就是有这个特权,肉熟了先吃嘛。
家怡拿到的一把里只有3串牛肉、2串羊肉,她眼睛一扫,瞧见站在身边的三福哥手里居然有两串烤香肠。
香肠被切成章鱼花,须片被烤得翘卷起来,焦红色泽一看就很脆。
三福捕捉到家怡的眼神,轻轻一笑,爽快地从自己手里挑出一串香肠,塞进她手里。
家怡目光这才从香肠挪向三福的脸,“谢谢三福哥。”
“吃吧。”三福扯唇一笑,混不在意。转头又跟兄弟们侃天侃地去了。
香肠一到手,家怡咔嚓就是一口。
先咬到的是烤得焦脆的外皮,这阻碍咔嚓一下咬破,便一糯到底,轻易撸下一截油香、孜然香、辣椒等调料香满溢的肉肠,大口咀嚼,焦脆和软糯混在一起,口感丰富,味觉丰富。
烧烤真的太美味,热烫满口,让人无法克制自己地发出‘唔唔’‘啊啊’‘嘶嘶’等无意义的发泄声响:实在是太好吃了,除了动物一样的本能呜叫,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表达它美味的词句啊。
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吃独食,家怡啃了一半就将它递给家如,“来,姐姐嘴里漏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快吃!”
“……”家如对大姐的描述实在感到无语,但没有人能抵挡得了烤香肠的魅力,于是还是乖乖照做,大快朵颐了一半,又剩了一口给家俊:
“来,姐姐嘴里漏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快吃!”
“……”家俊。
糟糕,一不小心就成这个家庭的食物链底层了。不过……烤香肠好好吃,啊呜啊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