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照万里
“原来是冲着这个。”沈齐恍然,“我们家算上你就是三代单传,倒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但在茂州我见的还不少。利益当前迷人眼,总有猪油蒙心的家伙,使出各种各样的手段,也算不上稀奇。”他起了八卦的心,顺势说:“打架只是最低端的,
杀人不见血的多的是,有人悄悄把兄弟的孩子卖给人贩子,还有老大跟弟妹……咳咳咳,总之各有各的混乱。”
沈齐挨了老婆的白眼,连忙转移话题。
其实听懂了的沈知澜:“……”
“总之,金钱面前,丢掉人性的很多,但愿真的得到想要的。只可是上行下效,孩子见爹娘这么做,多半会有样学样,争端不休。”说到这,沈齐摇头:“这同胞兄弟呢,是老天爷安排没的选,一切看命,不过朋友能自己选,好好走下去即可。”
“汝姐儿跟澜哥儿都是好孩子,说这些做什么。”杜珍娘插话。
“话赶话说到这儿了,朗哥儿跟潭哥儿都是好孩子。”沈齐摸头笑笑,“吃饭,吃饭。”
“吃完有事找你。”杜珍娘使个眼色,沈齐会意立刻点头。
沈知汝本来安心听八卦,突然感觉爹娘的眼神纷纷扫过她身上,打了个冷战,默默低头扒饭。
沈知澜见爹娘眉来眼去的样子,一时也猜不到他们在想什么,只是应该不会坑他们,吧?
*
闲暇时,沈与钰还会邀请他们一同去逛书斋或者画坊,去有名的书画一条街淘换宝贝,全当是考验眼力了。
这条街从前朝就有了,每家店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在文人墨客中声名颇盛,一些没成名的,落魄的书生就会过来贩卖自己的作品。要是谁眼力好,能从浩如烟海的库存里找到名家字画,简直是中了大奖。
沈知澜没那个眼力,但是看别人淘换有意思,有种看人直播刮彩票的快乐。
只有沈与锐不开心,不过他不敢吭声,生怕被两边镇压。
沈与钰倒是很喜欢这个活动,扑在字画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挑到满意的字画,灰头土脸的出来,脸上却带着微笑,珍惜的把字画擦干净,用软布包上。
沈知澜不禁摇头,沈与钰身上随便一个压襟的玉佩都价值百金,却对一副价值不过二十两的字画这么珍惜。
“心头爱物,价比千金,这中间的趣味,可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沈与钰笑道,“不过你怎么不去挑两件?没准也能找到喜欢的。”
沈知澜瞄了一眼书画斋老板立的牌子,一件五两,摇摇头,“我不去,因为我输不起。”
“嗯?”沈与钰疑惑。
“来买字画,嘴上说着涨跌随心,其实各个都盼着能一下淘换到价值千金的宝贝。涨了还好,跌了肯定指天骂地。”沈知澜道:“我也不能例外嘛,要是买到不值钱的东西,我肯定得心痛一个月,念叨三个月。为了避免这种可能,我决定从源头斩断,那就是,不买!”
沈与钰目瞪口呆,随后又笑:“你倒是直言直语,快人快语,不过敞亮。”
若是别人,定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来,掩饰这种心理。
“不过今天我做东,当然要让客人尽兴,我出银子你来挑,当做送你的礼物,如何?”
“那我肯定挽起袖子就上了。”沈知澜也不扭捏,“来来来,你更喜欢什么东西?砚台还是摆件?”
“你随意就好。”话虽这么说,沈与钰却盯着摆件的区域。
沈知澜轻巧的跳进摆件区,踮着脚小心翼翼的巡视,在众多的砚台,笔洗和摆件中一一扫过,最后挑中了一块雕刻了小猫扑球的砚台。
这砚台的材质一般,但是雕工不错,尤其是墨色上一点白,被巧妙做成了小猫爪下滚动的毛球,造型生动,妙趣横生。
沈与钰去付钱,沈知澜借用老板家的水盆,小心把上面的浮灰擦干净,露出石材的底色。
沈与锐发出一声嗤笑,这一看就是最普通的材质,也就是没见过世面,这才当个宝贝似的。
“确实漂亮。”沈与钰跟着过来帮忙拧帕子,擦拭干净砚台上的水分,看起来更好看了。
沈知澜拿着砚台,翻来覆去欣赏,十分满意。挑东西不在于贵,而在于自己喜欢,喜欢就是最大的加成。
咦?
他的指腹在砚台底部来回摸索,底下似乎有刻痕?
把砚台翻转,指甲轻轻在刻痕上刮过,能感觉到的确有什么痕迹。
“或许是上一任主人留下只言片语,等待有缘人拾得。”沈与钰猜,这种心照不宣只等机缘的做法,简直戳中了沈与钰的心坎,他很想知道,上面到底刻了什么。
“一块砚台,能有什么好话?左右不过是落款姓名而已。”沈与锐狂泼冷水。
“就算是落款也有趣,上面刻了年月姓名,我们再刻一个上去,没准几百年后出土,又有后人可以窥探如今生活的一二。”
沈知澜对跨越时空的对方同样意动,立刻准备刮开来看个究竟。
砚台的上任主人很有巧思,落款部分用胶泥盖住,胶泥冷却后很坚硬,只能先泡水,等它慢慢融合。
沈与锐见兄长兴致勃勃,只能干瞪眼等候。
清水里组建冒出墨色,胶泥松动了,沈知澜用小木棍一挑,胶泥立刻脱落,露出上面的字体。
“至真初年,五月,竹……竹,筠斋主人刻,留待后人……”沈知澜一边辨认一边念着,谁知道沈与钰听到这个落款如遭雷劈,立刻探头过来看,“当真?”
连沈与锐也跟着伸头。
沈知澜把砚台塞他手里,让他自己看。
“哎呀轻点轻点。”沈与钰如同捧着金元宝,小心翼翼拿着,甚至还拿出手帕垫着,生怕磕了碰了。
沈知澜:?
缓缓打出问号。
难道真是什么绝世珍宝古董?不对啊,至真是先帝的年号,不到百年的东西,怎么就成古董了?
沈与钰用手帕擦干水分,再次小心辨认,确认落款后呼吸急促,双眼圆睁,一副快喘不上去的样子。
“真是古董啊?那我们可要对半劈。”
“不是古董,胜过古董。”沈与钰郑重道,他解释道:“竹筠斋主人,是我外公的闲号,外人不知道的。”
那沈知澜懂了,他同样睁大眼:“天呐,真的?这不算巧合,什么是巧合?天呐天呐!”
他连着打了好几个转转,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沈与钰也同样开心,但他还能控制住,只是抓紧了砚台不松手。
“几十年前的旧物,被随手送到书画斋,中间不知道流通过多少次,经手了多少人,然后再在偶然的一天,被后辈发现,找到,简直像传奇话本一样。”
沈知澜这回郑重的把砚台塞到沈与钰怀里,“意义这么重大的东西,我拿着也是白费,倒不如你拿着。”
沈与钰张嘴想要拒绝,心内又十分不舍,沈知澜已经不容推拒的说:“这叫物归原主,好好拿着吧。”
沈与钰舍不得把外公雕刻的砚台拿出去,又觉得这样对沈知澜不公平,于是出言说要再买一份。
“算了算了,刚才是我的新手光环,已经爆了金卡,接下来估计都是铜卡铁卡了。”沈知澜没打算再试,“走半天累了,不如去找个茶楼休息?”
沈与钰欣然点头,于是几人并护卫一同去了附近的茶楼休息。
这里靠近书画街,做的自然是读书人的生意,每日都有书画比拼,还有口才好的说书先生讲各地人文趣事,风土人情。
现如今,正有个说书先生在讲着某地的奇闻轶事,沈与锐听了两句就入了迷,连忙要了二楼的最佳观赏包间,准备坐下来细细听。
这种看似新奇的故事,在沈知澜那里,自然是一点不稀罕,他托着下巴,全当在听伴奏音乐。
第174章
包厢视野好,既能俯视全场,又能推开窗户,看着外面来往的人群。
沈知澜分了半只耳朵给茶楼,半只耳朵给这两兄弟,还有一整只,都放在楼下,津津有味听着楼底的小贩跟人讨价还价,为了一文钱来回拉扯十八回合。
他听的正得趣,茶楼里的说书声暂停,转而有一曲悠扬的小调响起,黄莺出谷般的女声在楼内响起,响彻整个茶楼。声音极轻极柔,偏偏还极其响亮,不论在茶楼的哪个方位,都能清晰听到。什么调子他没听出来,或许是方言俚语,但音乐本就是一种语言,曲调中的轻快愉悦,已经跃然而出,听的人会心一笑。
一曲终了,沈知澜不禁赞道:“唱的真好,真是金嗓子。”
这要是在现代,至少也是个金曲歌手的程度,还是现场版,想要买到这么前排的演唱会门票,还要动用十八班外挂才行。
“这样的也叫好?那是你没听过戏班子的金嗓子,那才叫好呢。”沈与锐听不得这话,立刻杠起来。
他是不抬杠不舒服,沈知澜全当自己没听到,继续侧耳倾听。
小调过后,紧接着就是一串笛声,清脆,欢乐,活泼,像个在乡间肆意生长的小姑娘,有一种快快活活的氛围。
歌也好,笛声也好。沈知澜推开小窗看楼下,见外头小舞台站着两个年龄不大的姑娘,穿着粗布衣裳也不能掩饰她们的婉约。
沈与钰道:“这茶楼安排的很妥当,既不会杂乱,也不会无聊。”
“确实妥当。”沈知澜指了指端着托盘的小二,“他又是在干嘛?”
“来找客人讨赏的,有些书说的好,曲唱的好,客人也愿意打赏。”
沈知澜摸了摸荷包,确实该赏,就当是付演唱会门票了。
“你要赏,那我也赏些。”沈与钰心情很好,就拿出荷包里的梅花银锭,放在小二的托盘上。
小二乐的开了花,客人有赏银,他们也能跟着沾沾油水,自然乐意。小二退下后,不久后唱曲姑娘也上了二楼,特意道谢。
“客人要不要再点一曲?全当是我们姐妹的谢意。”两位姑娘规矩行礼,等着对面点曲子。
沈与钰本想让她们离去,但见沈知澜很有兴致,转头问他,“想听什么?”
沈知澜正看着两位姑娘,一个高些一个矮些,大概十五六,十七八,有些紧张怯场的捏着笛子
“你们是哪儿人,会唱什么曲子?”
“回客人,我们两姐妹都是京城附近的农人,唱的是爹娘教的乡间小调,博各位一笑罢了。”个头矮些的姑娘小心回答。
她是见包间内的客人衣着华贵,又有护卫随侍,故而小心回答,生怕得罪了人。
“怎么会!好听就是好听,别管是小调还是雅乐,都是好听。姑娘的嗓音如此优越,要是有名家指点,必定能再上一层。”
沈知澜说着,透出几分惋惜,这样好的天赋,放在现在,实在难出头。
个矮的姑娘眨眨眼,有些讶然,她满心担忧唯恐得罪人,结果对方真情实感的,在惋惜她们的天赋?
“公子说笑,愿意听我们唱曲,便是我们姐妹的福气了。”个高的姑娘笑笑,“若是公子不知道选什么,我便唱一首婉转的,可好?”
沈知澜点头。
两姐妹重新唱了起来,一人吹奏一人演唱,协助无间,当真是昆山玉碎,凤凰泣露。
现场版效果更好,虽听不懂唱的什么,但曲中情感倾斜无疑,如同见到中秋明月,无尽思念潜藏其中,又好像清风抚过游子的面庞,安慰他的思乡之意。
听着听着,沈知澜不免想起家人,一时竟然怔住了。
一曲完毕,沈与钰出声问:“你们两叫什么名儿?”
个矮的姑娘福身低头,“姐姐名为美玉,我名为无瑕,美玉无瑕,正是爹娘的期盼。”
“名字不错。”沈与钰点头,“先下去吧。”
两姐妹见这边没有别的吩咐,再次福身退下,稍后茶楼大厅里,又传来两人的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