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照万里
这回沈知澜吸取了教训,先送了一朵给沈潭,沈潭再三拒绝,沈知澜直接往花瓶里一插,“不要就扔了!”说完撒丫子就跑。
又给家里留了两朵,这才带着两朵菊花去找沈葵。
自从上次退烧药后,王府管家但凡看到沈知澜过来,总是笑脸相迎,这次也不例外,直接把人往里迎,顺便通知沈葵。
管家歉意的说:“世孙的表兄来了,正在书房商谈,可能会耽误一点时间,澜公子在花厅稍后,我请人上茶。”
“上茶且不忙,你去寻一只白瓷细颈瓶来,一定要一点杂色都没有的,我送世孙一点小礼物。”沈知澜把三彩菊花套在纸袋里,势必要给沈葵一个惊喜。
管家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就找到一只白瓷瓶,沈知澜把三彩菊花装进去,鲜花插瓶也是有诀窍的,两朵花就要一高一矮才好看,他折腾了半天寻找最佳角度,务必要做到艳惊四座。
正反复对比角度呢,沈葵到了花厅,沈知澜把花瓶献宝一样捧出来,“铛铛,答应送你的花,这次可没有失言喔!来,你亲自揭开!”
沈葵左看右看,伸手揭去纸袋,“这什么呀还神神秘秘的……”随后他放缓了呼吸。
两只绚丽的菊花正在白瓷里绽放,吐露芳华。奇异的三混色,先夺人眼球,又达成一种平衡,既讶异,又好看。
管家看到花朵的第一眼,竟然暗自悔恨,自己怎么随便拿了个白瓷瓶凑合!怎么配的起这么美丽的花!该去开库房,拿出最名贵的花瓶才行呐!
沈葵也异常惊讶,他绕着花瓶转了三圈,不可置信的说:“这,这是送给我的花?”
得到沈知澜的肯定后,他抱着瓷瓶恍惚着,就不肯撒手。
花,漂亮的花花!
他当时只是信口说道曾经没有得到绿菊的遗憾,没想到一下子收获了十倍的快乐!现在在他眼里,三彩就是最美的颜色。
沈葵抱着花瓶正开心,从他后面走出来一个大概二十来岁的青年,肃着一张脸,“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澜……小叔送我的花!”沈葵喜不自胜,献宝一样把三彩花往青年面前凑,全角度展示菊花的美丽。
不料青年说:“玩物丧志!竟然为了这种奇巧淫技而高兴,这两朵花看似只是花,这中间不知道凝结了多少农人的血汗!”
“啊,不是……”沈知澜讪讪张嘴试图解释,又被青年打断,“如果农人把这些精力用在耕种上,又能种出多少粮食,织出多少布匹!你算过这其中的账么!”
他目光如电直射沈知澜,似乎他是害群之马,引诱人堕落的源头,该诛灭的害虫。
“这个没花多少银子的……”菊花是集市上最普通的品种,染料也是最常见的,根本没花多少钱,沈知澜解释着,却不想青年根本不看他,转而对沈葵说,“表弟你奉诏令单独上京,姑父和姑姑都不能亲自照看你,作为你的兄长,我有责任不让你走上歧路,不然以后怎么跟他们交代。”
“念在你是初犯,我便只是收缴了这花,不写信告诉他们,如果再犯,一定不会轻轻放过。”
说罢,青年提着花瓶,跨步走出花厅。
花厅内一时寂静无声,谁也没开口。
沈葵本是分享喜悦,却被劈头盖脸训斥一顿,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管家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看见主人的弱态,是管家的忌讳。
沈知澜并不擅长安慰人,此刻只能硬着头皮上,“没事没事的,表兄肯定是看着那花珍贵,误会你了,其实那花一点都不贵,我随手都能调出一大捧来。”
“他不是回家了么?我再悄悄送几朵过来,就放你卧房里,他总不能没事钻房间,趴窗户上盯着你吧?”
沈葵被他说的破涕为笑,“说什么呢!表兄是谦谦君子,不会干出趴窗户的事。”
沈知澜嘀咕,君子没看出来,扫兴倒是挺会的,也不问青红皂白,劈头就是一顿训,也就是沈葵性子好,这才没闹腾起来。
以后可要离这种人远点。
沈知澜小心翼翼的打听:“表兄他是何家人士?”他以后好看见就跑。
“表兄他是礼部谈尚书家的大公子,现如今国子监的监生,文章一绝,都说他以后肯定能进一甲,文章华彩,妙手天成就是夸他的。”沈葵意兴阑珊的说着,没精打采。
沈知澜决定不跑路,以后只要看到这位谈大公子,就直接叫他表侄!反正他跟沈葵一辈,自己比沈葵高一辈,这声表侄难道
他敢不认?哼,那就是知礼犯礼,罪加一等!
沈知澜正美滋滋的幻想着,又看到沈葵眼角还没擦干的泪,只能忍痛说,“我说真的,家里其实还有两朵三彩菊,你要是不嫌弃,就去我家拿,然后放卧室里。”惹不起还是躲得起,几朵菊花哪儿就算的上玩物丧志了?
沈葵心中一阵天人交战,最终还是想要菊花的心思占了上风,悄悄跟着沈知澜去拿三彩菊,打定主意就悄悄放卧室。
*
而谈大公子,谈言志乘着马车回谈府,心头还萦绕着不愉快的心绪。
京城繁华,也围绕着更多的诱惑,便有些闲散人士喜欢围绕在富贵王孙的身边,帮他们取乐,替他们办事,也领着他们走向吃喝玩乐,纨绔的不归路。
表弟从小富贵加身,荣耀已极,生来就是人上人,难免就像鲜花吸引蚊蝇,引来一些臭虫,试图想要从表弟身上拿到好处。
他作为兄长,有责任把这些人剔除表弟的社交圈子。
谈言志就这么下定了决心。
回到谈府,谈言志下了马车,就看到侧面外站了一个扶风摆柳般袅娜的人影,他连忙加快脚步,扶住那个人影柔声道:“怎么站出来了?外头风大,不是说好在家里等我么?小心冻着。”
那人影正是谈言志的妻子柳氏,柳氏说道:“我想在夫君回家时,第一时间看见你。”
一番轻言细语,说的谈言志表情更加柔和,他嗔道,“再怎么样,也要注意你的身子啊,本来就容易受寒……”他正要扶着柳氏进屋,车夫拿着白瓷瓶出来:“大公子,这花瓶该怎么处置……”
扔在马车里,看着价格不菲,车夫也不敢随意处置。
柳氏一看见白瓷瓶上鲜艳的花朵,立刻惊呼起来:“这是……三彩菊?好漂亮啊!我竟然没见过这么美的花!”
她眼神灼热的看着三彩菊,目光中流露出羡慕和渴望。
谈言志见她这么欢喜便说:“是从我表弟那儿拿到的,你既然喜欢,就放在房里欣赏吧,左右也不算浪费了。”
“真的?”柳氏小心翼翼的说,目光中充满不可思议,“这么美的花……”
“当然是真的,凭他什么花,难道还能珍贵过你么?”
车夫见状自然恭敬把白瓷瓶奉上,柳氏捧着花瓶爱不释手,看着花有两朵,就说:“我分一朵给妹妹吧……她也喜欢鲜花……”
提到柳氏二姑娘,谈言志立刻皱起眉头,“提她干嘛?也没见着她顾惜你,既然是送给你的,你就拿着。”
“好吧。”柳氏小心抱着花瓶,一边跟谈言志聊起府中琐事,说到高兴处,两人对视一笑。
第51章
沈知澜把三彩菊送给沈葵,让沈葵没那么沮丧后,这才回到家中,准备再倒腾几朵菊花。
他正在调配染料,耳朵竖起,听着杜珍娘跟王凝香聊育婴堂的见闻。
育婴堂平时仅有几个同样贫困的老年妇人照顾孩子们,洗洗刷刷和一日三餐都需要人干活,难免就显得粗糙些,只要饿不死就行,如果碰上孩子生病,多半是自个采药,寻一个现成药方灌下去,剩下的全看孩子能不能扛过去。
王凝香过去时,刚好碰见一个女孩子发高烧,烧了好几天,如果不是她去的及时,然后叫了大夫,孩子未必能够留下命来。
王凝香看着育婴堂里瘦的皮包骨的孩子,生病了连大夫都看不起,又有她之前生病的经历,让她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个年头来。
“嫂子,我想学医。”
“学医好啊,能学着强身健体,调理身体,保不准还能得个圣手的称呼呐。”
王凝香摇摇头,“我学医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名,而是想要给所有看不起病的病人,给他们看病。从前我在乡间,乡间平民看不起病,全靠硬撑,育婴堂里的孩子们看不起病,很多女人也看不起病。上次我风寒,本来可以施金针辅佐,却因为大夫是男子我是女子而作罢,只能用别的手段。”
“幸好我也挺过来了,要是更严重的病情呢?”王凝香越说越激动,大概这些话在她心里也憋了很多,此时吐露,全然心声。
杜珍娘沉默,她何尝不知道女子患病的苦楚呢?看病需要望闻问切,一些常见病还好,如果碰上妇人病,根本羞于出口。
她轻轻握住王凝香的手,“既然你想好了,就去做吧,左右这辈子吃喝不愁,干嘛不折腾出个青史留名呢?”
“好!”王凝香只要想到这个,就充满了力量。
她这段时日已经学了不少字,足够入门,便先找了几本医学典籍,从汤头歌背起,顺便寻访名师,想要学医。
沈齐见她这么折腾,以为她是三分钟热度,但有心折腾也比每日家中发呆强,也就没阻拦,还积极帮忙寻访名师。
沈知澜打开系统一看,关于王凝香接下来的剧情便是她努力学医,一边常去集市上替人义诊,一边精进医术的情节,就知道纵有挫折,她也不改凌云之志。
这样就很好。
因为全心关注王凝香的近况,他就没有看到旁边又有一个新的话本开启。
话本名:交错姻缘。
主角:柳念。
柳念少女时,曾经虔诚的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如同天上星一般闪耀,是文章华彩的贵公子,京城少年中的翘楚。所以在他落入寒潭时,柳念毫不犹豫的纵身而下,救下了她,即使这样伤到了她的身体,让她饱受寒气侵蚀之苦。
及笄后,那人却娶了姐姐,柳念哭求父亲,作为滕妾嫁了过去,日日见证着他跟姐姐的恩爱。
甚至在遇到山匪时,舍弃更近的她,去救远处的姐姐。
她倦了,不爱了,随他去吧。她要合离,离开这个人。
却不想这个人,发疯一样穿戴着全套官服,在她小院门口跪了三天三夜,祈求她的原谅。
充满槽点的文案,暂时还没被看到,也就没有迎来吐槽。
京城的冬天来的格外早,似乎刚刚才是秋高气爽的秋日,转眼就是落叶掉下,要准备入冬了。
他们家还是头一次在京城这么北的地方过冬,需要筹备的东西格外多,冬衣,炭火,冬储菜等等,都需要杜珍娘提前规划,不管要规划自家的,还要顺手把沈潭家和王凝香一起算好数量。
杜珍娘给冬衣多絮了一层棉花,又提前买了两大车的炭火,堆放在院角里,本来以为这样就足够了,没想到隔街的邻居提醒说,至少还要再买两车才够用。
“炭火最近也涨价了,早点存些,还有白菜和胡萝卜,反正你就一筐筐买吧,左右是放不坏的东西。”邻居这么说的。
杜珍娘听了哪儿还坐得住,立刻又发动全家人去集市上采购这些过冬物资。
一想到一整个冬天只能吃这些,沈知澜哪儿还坐得住,立刻提醒道,“娘,记得再买点绿豆花生和大豆,可以发豆芽和做豆腐吃,换换口味。”
“还有,买点橘子梨子,不让大冬天什么都吃不上。”
杜珍娘一听有理,又把这些列在清单上,省的忘了。
正计划着该添置点什么时,沈齐提着一个小包袱进来了,神神秘秘的说,“瞧,我带什么回来了?”
“什么呀?”沈知汝特别捧场的问。
“我两个月的俸禄,总算是发到手了!”沈齐举起包裹,兴奋的说。
发工资了!也难怪他这么高兴,全家人都围了过来,等待着沈齐打开包裹,刚花掉一大笔钱,正等着回血,沈齐的俸禄不亚于及时雨。
沈齐在宗人府当值,品级是九品,按照律例,一年的俸禄是30两,并米30石,已经不算少,只是发放不及时,好几个月累积着发,要不是有点家底,九品小官养家还挺麻烦。
折合两个月俸禄,便是5两银,米5石,包袱里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什么好东西。
四双眼睛齐齐望着包裹,沈齐也不迟疑当即揭开,结果只有一阵异香飘过,并一块小巧的银锭子滚了两圈。
沈知澜把银锭捏在手里,迟疑说:“爹,这里只有二两吧?”他虽然对重量不敏感,但也不至于分不清二两和五两啊。
“这一包是什么东西?”沈知汝揭开散发香味的小荷包,味道更浓了,黑色的小颗粒滚了出来。
原来是胡椒!小半包胡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