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倾碧悠然
“我不知道。”
“不!”温云起紧紧盯着她,“若你想知道,肯定能知道,既然不知,那就是你没打听。我始终认为, 身为父母将孩子带到这世上来, 若是做不到好好照顾孩子,别为孩子带去麻烦也是一种善良。”
李夫人身形摇摇欲坠:“你知道了。”
温云起没反驳。
他腿是瘸的, 原本是想攒点银子以后断骨重新接过,事情一桩接一桩,一直没有抽出空来。他站了这么久, 腿脚有点累,自己拖了把椅子出来坐下。
母子俩谁也没说话。
是的,他们是母子。
好半晌,李夫人才整理好了纷乱的思绪:“这天底下没有哪个母亲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我也是被逼无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事实就是如此。既然你知道咱俩之间的关系,就该明白我不会害你。稍后我给你一笔银子,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一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了。”
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叠纸,递到了温云起面前。
那是一叠金票。
和银票差不多的用途,拿着这东西去银庄,
直接就能兑出金子来。
温云起捡起,一张张看过,加起来足有百金。
白两金子是千两银子。
如果不乱花,确实可以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而且还是有房有铺,虽不至于大富大贵,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古蛮牛是不识字的,自然也认不出这些东西。温云起冷笑一声:“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想也知道应该很值钱,果然是同人不同命,我拼了命的和野兽抢食才活到了今日,当初断了腿没有钱治,落得个残疾的下场,结果……”
李夫人以为自己不会愧疚,听到这话,心里还是特别难受。
“孩子,我对不起你。但我们这辈子没有母子缘分,你就当没来过。”
温云起将那一叠纸甩在桌子上:“行,既然没来过,我也不该平白多出这些东西来。我会留在村里好好过日子,如果再有人对我下手,除非我被弄死。否则,我一定会揪着动手的人到公堂上讨公道。”
“你能不能不要犯傻?”李夫人一刹那间激动不已,“我说了,告状没有用,只会把你自己搭进去。”
温云起满脸的执拗:“那我就到京城去告。”
李夫人闻言,只觉得头疼:“你或许能为自己讨个公道。可人生短短几十年,你何必把事情浪费在这种事上?讨得了公道又能如何?不会让你的日子更好过一点,你拿了这些东西,换个地方找个银庄把银子兑出来……我是真的在为你打算,说难听点,如果咱俩不是那样的关系,我也不会拿着金票送你。”
温云起抬步就走。
“你怎么就不听话呢?”李夫人大怒,“我是为你好,你根本就抗衡不了。大道理你不明白,鸡蛋和石头狠撞的下场该知道吧?”
温云起已经抬手开门。
“你到底要怎样才肯离开?”李夫人眼泪汪汪,“是不是要我跪下来求你?”
温云起头也不回:“不用,我与夫人不熟。 ”
李夫人:“……”
她抹了一把泪:“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
温云起直接回了村子里。
从今日两人的交谈之中不难看出,想要害了古蛮牛的人不是李夫人。
这对古蛮牛好歹是一份安慰,至少他娘没想着要他的命。
不过,这麻烦多半是李夫人带来的。
文思养了这些天,头上的伤好转了不少。她想要回县城去看一看。
府城离县城坐马车需要大半天,车马慢,消息不灵通。
温云起想了想:“我陪你一起回吧。”
文思摇头:“你忙你的,我自己去。”
“我不忙,人家撵我走呢。”温云起开始收拾两人启程的行李。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的,温云起手头握有三十多两银子,也就是最近没进山,否则还能更多点。而文思手头也有十几两,是原身这么多年的积蓄。
两人一大早启程,先去了府城外租马车,然后直奔封城县。
路上还挺顺利,也没怎么耽搁,进城时,天还没黑。
文思去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要了一个雅间,两人先安顿下来,洗漱一番又用了顿饭后,天已经黑了。
睡了一宿,两人才起身下楼,开始打听关于首富何府的消息。
都不用他们开口询问,何府正在寻找女儿的事情就已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还张贴了悬赏,谁能把何姑娘带回,何老爷有重谢,至少是三百两银子。
若是不想要银子,其他的好处都可以谈。
原身上辈子在受伤以后就被抓回来关着,何明月回来已经是三个月后,她并不知道何老爷找女儿的这些动作。
文思听到三百两,道:“这银子……咱们可以赚吧?”
温云起想了想:“到时候我把人送回去,应该会给。”
文思送回就不行,不光拿不到钱财,还会被关起来。
身为伺候主子的丫鬟,把主子伺候好了是应该的,照顾得不好,还要被责罚。
可是两人不知道何明月的住处,文思细细从记忆里回想了一番:“她应该不会走太远,别看她平时张扬跋扈,其实胆子不大,又好享受。”
只在外头躲三个月,绝对有躲躲藏藏过不了好日子的原因在。
温云起颔首:“何家名下的那些庄子和院子肯定没有。”
文思眼睛一亮泥水镇。
何明月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个读书人,连秀才功名都没有,两人认识得挺戏剧。大抵就是富家女去酒楼里偷看读书人吟诗作赋,然后仰慕年轻人的才华,又看年轻人穿着简陋,起了惜才之意,当即赠银百两,说是不愿有志之士因为贫穷而埋没。
读书人收了银子,却不敢白白领受,便写了一幅字相谢。
富家女看完那字,有些感想,便回了信,一来二去,越来越熟,就到了互许终身的地步。
何明月一开始是希望父亲成全她,说了自己有意中人。
但是何老爷并不希望自己的未来女婿是个读书人,他是生意人,只喜欢擅长做生意的后生。也不问那个读书人是谁,强硬的要求女儿与之断绝关系,尽快与他看中的养子定亲。
父女之间谈不拢,就发展成了现在这样。
文思强调:“那个读书人的老家就在泥水镇。”
温云起好奇:“可是何老爷是真心想找女儿,不可能不打听那个读书人的籍贯。”
“乡下地方,想要藏两个人太容易了。”文思不以为然,“再说,那俩又没有一辈子都不回何府的想法,才出去三个月,肚子都大了。时间上抓得那么紧,说不定出门之前就已经打算好怀上孩子就回府。”
温云起提议:“那咱们去一趟?”
文思颔首:“走吧,也不用赶得太急,就当是出门游玩。”
县城的吃住要便宜多了,两人手头的银子加起来五十两左右,说多不多,在这县城里也绝对不少。哪怕什么都不干,每天住最好的酒楼,吃最好的饭菜,至少也能花两三个月。
翌日,两人坐上马车往泥水镇走。
这个镇子偏僻,从县城坐马车过去,官道都不好走,还越走越崎岖,足足要花费两日,才能走到镇上。
泥水镇上大概有四五百户人家,周围有十几个村子,这镇子并不小,却也是真的穷。
温云起和文思穿着布衣,做普通人的打扮,一副在城里逼得活不下去,跑到镇上来长住的模样。
到镇上的当日,温云起就买下了一间带院落的铺子。
铺子不大,但里面的家具齐全,灰尘很多。
温云起借口说妻子还在病中,找了两个大娘帮忙打扫,前后不到半个时辰,屋子内外扫得干干净净,就连水缸里都装满了。
何府的人只要知道那个高文远的籍贯,肯定有来这镇上打听过,既然何府的人没找到,就证明两人藏得很深。
两人决定住下来慢慢打听,温云起在两个大娘打扫的时间里,跑到镇上买了柴米油盐,还准备了一口锅。
他们经历了许多,如今住在这破旧的小院,也觉得格外温馨。温云起买了块肥肉回来开锅,文思烧火,两人一起做了顿晚饭。
至于铺子……温云起决定卖木雕。
他学过木雕,第二天早上起来,先去买了块木头回来,半天时间将木头分拆好,下半晌就雕出了十二花神。
一共十二支钗,雕工细致,打磨得光华圆润。
反正这小地方不知道俩人是谁,他们找到人离开以后,一辈子也不会再来。退一步讲,古蛮牛到底会些什么,村里的人都说不清楚,温云起说他会木雕,那他就一定会。
到镇上的第三日,温云起的铺子就开张了。
他坐在铺子里,一边雕一边卖。
那十二花神他雕得特别精致,每支要卖五十文。
而他坐在铺子里雕的那些十文一支,分拆好了的木头到他手中,一刻钟就能雕出一支,乍一看还很不错,但远远不能和柜台上的那十二花神比。
文思坐在旁边绣花,偶尔帮他擦汗送茶。原身是个伺候人的丫鬟,也会许多东西,最擅长伺候主子,
其次就是绣花。
因为两人的手艺不错,价钱也不算特别贵,这对年轻小夫妻的名声很快就在镇上传开了,而且在此之前,镇上所有的木雕都是从城里买来,这还是第1回有人当面雕刻,许多人慕名前来。
温云起要的就是这个结果,那何明月从小到大没有缺过银子,这泥水镇的人过日子就犹如一潭死水。如今镇上有了件新鲜事,不信何明月不好奇。
她肯定会闹着让高文远送她一支,甚至有可能会亲自出来。
开张的第五日,围观的人远远不如几天前那么多,温云起的生意却不错。
后来,由文思出面招待客人,温云起一心雕刻……要不然不够卖。
而文思自从到了镇上以后就带上了一张面纱,有人问就是脸上有伤,不方便见人。
不过光是露在外面的一双美目,还有那纤细的身段,就看得出她绝对是个美人。
到了第十日,文思都有些不耐烦了。这天下午,街面上走过来了一双年轻的小夫妻。
巧得很,那女子脸上也戴着面纱。
文思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何明月。
但何明月却认不出此时的文思了,换了芯子,文思还穿上了布衣,很是朴素,且举手头足间和原先的丫鬟完全不同。
何明月原本是想要买下十二花神。据传言说,那是东家的镇店之宝。可是镇上很少有像文思这么白净的女子……女子也爱看美人,何明月自视甚高,不喜欢有人比自己还美貌,忍不住多瞅了两眼,这一瞅,忽然觉得那双眼有些熟悉。
她如今不想和熟人见面,察觉到熟悉后,心下一惊,勉强镇定下来,问:“听说两位是从外地来的,从哪儿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