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 第92章

作者:甜甜酱 标签: 惊悚悬疑 无限流 正剧 穿越重生

  女子细长的指尖划过男子的脸颊,血族女公爵的眼眸是一种极其黝深的乌色,似乎能够将眼前之人的魂魄摄入瞳眸之中,连光线都无法逃离,令人如坠深渊。而在瞳仁深处又泄露出一抹腥红的色泽,透漏出嗜血的欲望,昭示着瑰丽外貌之下怪物的身份。

  郗镜维持着温顺的姿态,令自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听话而懂事的奴仆,在尚未得知血族公爵的弱点之前,他最好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模样,讨得她的欢心。

  从漫长的沉眠之中刚刚苏醒的血族似是有些营养不良,手腕只有纤细的一截,个子还没有她的奴仆高,可挑剔的视线冷淡地落在郗镜身上时,又能够令人轻易辨别出谁处在更高傲的地位。

  血仆此时仍旧是平凡的人类,胸膛内的心脏吵人地跳动,水雾像是在挑挑拣拣得对待一件不喜欢的食物,冰凉的指尖触碰到了男子的喉结。

  郗镜的双腿钉在原地,喉结却不禁动了动,似乎预知到了危险的气息,身体的器官下意识地躲避。

  水雾蹙了蹙眉,眉宇中浮现出了几分不悦:“不许动。”

  她实在太不讲理,不能够容忍任何一丝令她不喜的事物,傲慢得连郗镜细微的身体活动都要尽数掌控在股掌之中。

  郗镜并不是刻意要违背水雾的命令,只是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便很容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比如血管内液体的流速,又比如克制不住的吞咽。

  女子的指尖压在血仆脆弱的喉咙处,手指覆盖上去,收紧:“我说,不许动,你听不懂这句话吗?”

  在那一刻,惊惧感几乎要令郗镜下意识地反抗,他的性命在血族面前就像是一根脆弱的细线,被女子轻轻一扯就能够断折。在那短短的几秒中,郗镜令自己维持着驯服的姿态,勾起唇角,用那张俊美的容颜轻轻蹭了蹭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主人,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会听话的。”

  水雾并没有用力,那隐隐的窒息感更多是郗镜放大的错觉。女子神色中带着几分倦怠,她很久都没有吃饱,饥饿令水雾的心情实在不算太好,畏光与被迫昼夜颠倒的作息也令她的性情变得易怒而古怪。

  她检查着自己的食物,半响才不情不愿地用尖锐的指尖在男子的脖颈处划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水雾仰头看着郗镜,又有些不高兴,命令道:“蹲下来,你太高了。”

  郗镜紧绷的肌肉缓缓放松下来,产生了一阵酸疼感,他几乎以为,古堡的女主人会直接割断他的脖子。

  郗镜蹲下身,单膝半跪下来,抬起头,心脏中泛起浅浅的屈辱感。郗镜是一国的王子,虽然在皇室之中不受重视,才会铤而走险来到蔷薇公爵,妄图利用诛杀血族的功绩作为争权夺利的手段,可男子在国度中却也自小被众星捧月,受人奉承,从未受过这般委屈。

  郗镜压下了眼眸中的野心与不驯,眼睫低垂下来,显出几分脆弱之感,心甘情愿得为他的主人奉献自己的一切。

  这个角度,不必让她费力踮着脚,水雾勉强还算满意,接下来便是要克服她对吸血的厌恶之情。

  女子俯下。身,乌发的尾端轻轻抚过郗镜的脸颊、锁骨,令他的身体轻颤了一瞬。

  水雾的进食姿态也带着几分贵族的懒散,并没有露出狼吞虎咽的模样,郗镜的心尖悬着,等待着镰刀落在他的脖颈上。作为血仆,血族应该不会将他们一次便吸干,而是会循环利用,毕竟哄骗着大量人类来到这座古堡之中也并非易事。

  可即便如此,郗镜面对着这个吸血魔女时,仍旧会心生畏惧,怕下一秒,喜怒无常的吸血鬼便会咬断他的喉咙。

  只是……事情和郗镜想象之中的不同。

  柔软的唇瓣是最先贴在肌肤上的,很轻,像是一片羽毛,带着几分试探,怯生生的,比起啃咬、进餐,更像是亲吻。

  郗镜跪着的腿有些发软,他只觉得,这个血族女公爵实在过于邪恶了,她不仅要占有他的身体,甚至还要蛊惑他的心灵,要令他丧失自我,为她俯首称臣。

  郗镜咬着唇,他的意志格外坚定,才敢于深入敌穴,他自认为,无论遭遇到怎样的威胁与刑罚,都不可能放弃抵抗。

  女子探出一截红润的舌尖,tian砥了一下渗出的血液,是甜的。每个人的血液都有独特的味道,而水雾觉得,眼前人的血液像是蜂蜜或者糖浆。

  水雾对于自己新获得的尖锐犬牙还没有太深的认知,因此一开始只是像吃着棒棒糖一般吮吸着,像是在男子的颈部留下了一个个细密的吻。

  郗镜的指尖逐渐扣入了手心的血肉里,他的脊背紧绷着,努力令自己忽略女子身上的馨香与那正在吻着自己的唇……不对,她根本就不是在吻他,她分明只是在将他当做食物,吸食他的血液!

  似乎嫌弃这样亲他不舒服,身前的血族女公爵逐渐搂住了他的肩膀,半个身子都软绵无力地依偎在了他的胸前。

  荒yin、放荡……郗镜在心中审判着这个邪恶的血族公爵,脸颊却逐渐弥漫起了潮红,额角也渗出了薄薄的汗液。

  他控制着自己的手,垂落在身侧,没有主动去扣住女子的腰肢,郗镜还谨记着,她并非是一个美貌的人类女子,而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恶魔。他若有半分做得不适,她都有可能直接夺去他的生命。

  吸血鬼对于血液的需求中蕴藏着痴迷,水雾一开始还只是小口小口地品尝,渐渐得,那点渗出来的血却开始无法再满足她。

  她本来就处在饥饿的状态之中,虎牙不由抵在了裂开的伤口出,牙齿陷进去,妄图挤出来更多的血液供自己吸食。

  郗镜的身子颤了颤,唇瓣中泄露出了一声隐忍的闷哼。男子犹如祖母绿的眼眸里浮现出了一丝迷茫,像是不懂他的身体为何会突然变得这般奇怪。

  血族是极其狡猾的物种,他们的牙齿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物质,令猎物感受到一种极致的愉悦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甘愿变为血族的傀儡。

  牙齿探入到了血肉的缝隙之中,轻轻咬着他,要他流出更多的血来喂饱她。可郗镜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的疼意,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忍耐着接受野兽的撕咬,可这一刻,一切却与想象之中的截然不同。

  不知何时,似乎是嫌姿势累,水雾坐在了男子屈起的大腿上,整个身子都窝在了郗镜的怀中,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吞咽的声音黏腻而暧昧,喝不完的血液从唇角滑落下来,滴落在了郗镜凹陷的锁骨之中。

  湛书君静静守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眸色渐深。他并不是第一次目睹血族吸血,甚至他本人也曾经不止一次用食,但从前湛书君一直觉得在猎食之时,他们显得凶残、暴虐、丑陋,犹如失去理智的野兽。

  可直到站在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他才再次感觉到了血族女公爵的怪异。她吸血的模样……显出一种糜丽的涩情感,不像是在猎杀,倒像是在与情人玩一场血腥的游戏。

  郗镜的大脑摇摇欲坠,在理智与混沌之间挣扎着,他好像突然被放置在了高空之中的细绳上,一脚踏空,便会坠入至深不见底的炼狱。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

  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

  那些人不会想象到,在那具皮囊之下,是一具早已腐烂的枯骨。

  湛书君重新走回了女子的卧房,哪怕是劣等的血族,他的耐力也要比人类强上许多,呼吸亦没有丝毫急促。或者说,湛书君原本便也不再需要呼吸。

  他用修长的手指一根根掰断了蔷薇花枝上的尖刺,才将那支精挑细选的蔷薇递给了血族女公爵。湛书君在细节之处总是伪装的很好,即便知道花刺可能根本不会对水雾造成任何伤害,他都会细心地提前处理好,任谁都不会看出他藏有异心。

  水雾接过了男子手中的花,她脸上的神色淡淡,指尖捏着花枝,轻慢地用花瓣扫过湛书君的脸颊。

  微痒的触感划过眼眸,触碰到眼睫、鼻尖,馥郁的香气令人有一种想要咳出来的欲望。湛书君勉强忍住了,停在原地,直到蔷薇划到唇瓣时,才抿了下唇,将那片花瓣氤出了一抹湿润。

  水雾用蔷薇花拍了拍湛书君的脸颊,像是在戏弄着合心意的玩具:“你觉得,这支蔷薇就是花园里最好看的一朵了吗?”

  永生的岁月无疑能够让人类积攒下大量的财富,湛书君的家族几乎富可敌国,在外界,他也是受人尊敬、追捧的少爷,从前只有其他人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如今的境遇却像是彻底反了过来。

  湛书君忍受着羞辱,甚至不曾在面容上显露出一分抵触与抗拒:“主人,若您不喜欢这支蔷薇,我可以为您再去花园中采摘一朵……”

  花瓣游曳至男子的喉结,酥麻的痒意令湛书君仰起头,噤了声。

  水雾的眉眼凉薄,随意将碰触过男子的蔷薇从窗户处丢了下去,支着侧脸:“既然知道,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昼夜颠倒与无聊寂寞,也可能是因为血族种族的影响,水雾显得有些喜怒无常,喜欢折腾人取乐。

  湛书君又被她使唤地爬了几次楼,最好看的花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水雾也根本不会去看它们的区别。女子的指尖撵下了一朵花瓣,随意洒落在空中,唇角终于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她的手指染上了红色的花汁,见血族女公爵似乎满意了,湛书君才轻轻握住了女子的手腕:“您的手脏了,我帮您洗一下吧。”

  他拿了干净的丝绸手帕,用水浸湿,将水雾的指腹上的汁液细细擦净,水雾低眸看着他,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说道:“那几个血仆你要好好看管,他们之中混入了叛徒,我要你将那个小老鼠找出来。”

  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抬起了湛书君的下颌,尖细的指甲在男子的脸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子:“若是你漏掉了一只,惩罚便由你来替他承担。”

  湛书君的身体紧绷了一瞬,便令自己恢复成了恭顺的模样,男子低垂着眼眸,驯服得仿若家犬:“是,我明白了,主人。”

  ——————————————

  湛书君走出了房间,他心中的戒备与警惕心愈来愈深,血族女公爵或许拥有着他不清楚的能力,才能够足不出户,便得知了血仆中藏匿着叛徒。

  她是已经怀疑他了,还是在借此警告他?

  湛书君走向了地牢的位置,而恰好,他的确知道一个叛徒的身份。

  郗镜——生母病逝、深居简出的二皇子,这个国家能够认出他的人自然极少,而湛书君作为贵族与富商之子,却曾在某个宫宴上见到过他。

  牢门的铁锁被打开,湛书君却并不是来揭穿郗镜、将他押送到血族公爵面前的。恰恰相反,湛书君的眸中浮现出冰冷的寒光,他是来与郗镜谈合作的。

上一篇:家父宋仁宗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