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淳
宜臻昏迷了三日。她醒来时,外头正好下完了一场太阳雨。
盛夏时节,日头依然很盛,空气清新,隐隐还能闻到雨珠卷起的土壤气息。
很安逸。
宜臻撑着手肘缓慢地起身。
因为身体十分虚弱,这样一个简短的动作,她做了许久,一直到额间都出了薄薄一层汗,才坐起来,倚着床头,让迷蒙的脑子恢复清醒。
她的心头没有中箭,摸上去依然是好好的。
胸膛没有疼痛感,只有心口传来的隐隐刺疼,但不严重。
膝头上盖的被子轻薄软和,帘幔是挂起的,屋门也没有关死,半开,还能看见外头的一小部分光景。
绿竹,长椅,兰草与菊。
与往常一样,是极祥和极美好的景象。
宜臻就这样呆愣愣地望着这景象望了好久,才渐渐把昏迷前的事儿都想起来。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腹。
平的。
在那一瞬间,她竟然有一种“果然如此啊”的痛快与踏实。
又无比茫然。
......
“思绿,你和小枣先端了水去给夫人擦身子。”
“那姐姐你呢?”
“我去回将军的话。”
“可是姐姐......”
“放心罢,前日早审过一回了。将军若是真的疑心,也不会让我们继续伺候,我只去回个话而已,你们先进去,说不准夫人已经醒了正等着你们呢。”
屋外传来渐行渐近的脚步声与对话声。
是伺候的丫鬟们去打了水回来,要给宜臻擦身子。
毕竟大夏天,躺久了不擦洗,对痊愈百害而无一利。
左右宜臻也没收什么皮肉伤,洗澡擦身子都不会触碰到伤口引发感染,石大夫早就说了可以。
思绿和小枣合力提着一大桶水进屋。
她们两个小丫头气力不大,木桶颤悠悠的,落到地面时“嘭”的一声,里头的水晃来晃去,溅出来好些许。
思绿松口气,揉了揉自己的胳膊,抬头道:“终于挑回来了......”
她的声音陡然遏住。
视线落在小枣身后,双目圆睁,神色极不可置信。
“怎么了?”
反应向来慢半拍的小枣有些不明所以。
“姑、姑娘......”
思绿脸上的神情由不敢置信转变为惊喜,声音也由断断续续的颤音变成了欢欣的喊声,眼泪瞬地就滚了下来,“姑娘!你终于醒了!”
“什么?姑娘醒了?”
“是啊,姑娘你终于醒了,你不知道,这几日将军都快疯魔了,他......”
将军他如何呢?
思绿说不下去了。
因为她看见,自家姑娘正抱着膝头,一声不吭地缩在床头一角。
她的神情是茫然的,麻木的,不知所措的。
听到声音后,抬起头来看了她们一眼。
眼神是死寂的。
......
“你别怕。”
男人捏着她的手腕,手里还拿了一只帕子,正仔仔细细地给她擦手,嗓音低沉,语气缓慢而柔和,“我们还会有孩子的。往后日子那么长,你自己都还是个小姑娘呢,你千万别怕。”
这会子已经是傍晚了。
思绿她们发现宜臻醒后,虽都愣了一愣,还是立马去通传给卫珩身边的人。
但其实也不用她们慌里慌张地那样通传。
因为早就有守在宜臻身边的暗卫,加急汇报给卫珩过了。
卫珩赶到主院屋内时,就瞧见小姑娘蜷缩成一团,一动也不动地垂头看自己的脚。
手却抱在小腹上。
她那样聪慧,都不用旁人说,想必自己就已经能猜到大半了。
果然,听到卫珩沉沉的脚步声,小姑娘抬起头,望着他,神情宁静:“卫珩,我的孩子没有生下来是不是?”
“......”
“是因为我中毒了,牵连到了孩子,所以他没能活下来,是吗?”
“.......”
卫珩该怎么说?
那双眼眸宁静,无光,却又仿佛带着最后的一丝明亮。
他该怎么回答?
他只能说,他们还会有孩子的。
但卫珩从来就不是一个擅于扯谎的人。
尤其是在面对自己心爱的姑娘的时候。
祝宜臻弯弯唇,忽然笑了。
她问:“卫珩,石大夫是不是告诉你,我日后再难怀胎了?”
“......”
“他是不是说,从今往后,即便我真的怀了孕,孩子也注定保不住?”
“......”
卫珩站在门边上,望着她脸上的笑,听着她嗓音微哑的质问,竟然有几分不知所措。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回答什么。
哪一个字听起来会不那么伤人,又是哪一个字不会让她慢慢红了眼眶,眼泪滚落,擦干,又滚落。
再擦干。再滚落。
宜臻的哭,是无声息的。
每滴泪都犹如一把利剑,直入卫珩心口。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在宜臻的肚子里呆了七个月,哪怕是受冲撞早产也能平安生下来,怀着他们初为人父初为人母的期待。
就这样逝去了。
宜臻问他:“卫珩哥哥,你说他那么小,一个人在孟婆桥上走着,能不能找到转世的路?”
“我觉得我真疼,疼的要命,可又不知道是哪里疼。你说会不会是他难受了,没有人可以说,才这样告诉我的?”
“卫珩哥哥。”
她说,“我想了好久,都想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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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宜臻其实。
也并不是那么的想要怀胎生子。
她见过许多怀着胎的妇人,大腹便便,行动艰难,衣食吃住皆要谨慎再三,一不小心就要出事故。
好容易捱过了十月怀胎,一场生产之后,母亲总要憔悴虚弱好几分。
月子一旦坐不好,留下病根,那就真是要受一辈子的罪了。
而宜臻对这些都怀有极大的恐惧。
她曾经甚至想过,倘若卫珩真的要个继承人的话,她就从别人那里抱一个来,然后假怀孕骗卫珩说是自己的。
——年少轻狂心智未稳时,她真的这样想过。
但自从有了这个胎儿之后,宜臻从未有半刻想过不要它。
怀胎七个多月,血脉共存七个多月,她早就把它视作心尖尖儿上的骨肉。
当年那只叫枣泥酥的狗儿离了她时,宜臻都哭的不能自抑。
而如今,生生脱离了她□□而去的,是她亲生的孩子。
是她想过无数次待他出生后,要如何教他识字念书,作画作诗,射箭骑马的亲生孩子。
或许是因为自己幼年时就是个容易受到忽视的孩子,所以她才自己未出世的胎儿投入了这样大的期待。
他已经七个月大了。
哪怕是受了惊吓早产,放在寻常人身上,都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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