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子胡
没料到,话音刚落,惹来周遭一片哗然。
忽然有人哄笑,插了句嘴,“陈家二姐不知道吧,他们还没有孩子。”
这回轮到陈春红愣住了,如果她猜得不错,他们结婚,应该有两三年了,陈家上头几个姐妹,包括她自己在内,都是十六七岁就成亲,竟然还没有孩子,就着月色,她看到孙有才一张脸涨得通红,看到陈春芳一脸煞白,心中透亮,不由连连冷笑了两声,“估计是报应。”
这话说得极为响亮,仿佛又一记耳光,打在那两人身上。
“华子,艳儿,我们走。”陈春芳领着两个孩子,转身就走,旁人她还可以吓唬开,但是孙有才来了,她想再逼问陈春芳,只怕是不行,再出手,一定会被孙有才拦住,何况,竟还有个意外之喜。
看着陈春芳那副死样子,她就满意。
她就是要她笑不出来,今日,她把陈春芳做的事,宣扬出去,看那一帮子人,还怎么和稀泥,她要让他们永远也和不了。
那个昏迷药的来源,她也不想知道了,但是副作用,她心里已做了打算,明天请一天假,带着小女儿去县里的医院找医生看看。
第101章 出门去县城
“……那个药, 我问过她了,前年我们村子里抓住了一个女拐子,她从那个女拐子身上搜过来的, 听那个女拐子说,迷药只是让小孩子昏睡过去,手脚无力, 没有其他副作用, 不会伤害孩子的身体。”
孙有才看到陈春红眼里,明显带着不信, 又硬着头皮接着解释, “那个女拐子说了, 她们用药迷昏孩子, 是为了不让孩子闹腾,避免被发现, 但拐到的孩子, 他们还要转手卖出去, 所以, 不会伤害小孩子的身体,身体不好,会影响转手的价格。”
陈春红盯着孙有才看了好一会儿, 才出声, 语气中透着冷漠与警告,“你回吧,看好她, 我还是那句话,别让我再看到她,看到一次,我打一次。”
话一说完,没有再作停留,牵着小女儿,转身就走。
刚才,原本已经离开河堰塘,走出来很远了,突然见孙有才从后面追了上来,她一下子满心防备,谁知孙有才开口,和她提了句要告诉她迷药的事,她才停住脚步。
听了这番话,她多少看出来,这件事,孙有才也不知道,他应该是回家后,问了陈春芳才知晓的,脸上还带着愧疚。
只是事情做都做了,愧疚有什么用。
再多的愧疚,也换不回菱花的命。
所以,这么多年,陈春红最厌恶的事情,就是这些人面对她时,流露出来的愧疚,没有之一。
夜风吹来,带着丝丝寒意,又庆幸,近来天气晴好,这夜晚,有月光照明,能看清面前的路,赶着夜路,耳畔有小河流水哗啦声,有时经过一片没有人家的山林,听到夜枭猛兽的叫唤声,听起来很吓人。
每到这个时候,陈春红就会拉住小女儿的手,又让二儿子拉住她的衣角,嘴里哼着歌儿哄两个孩子,好在,两个孩子都没有流露出害怕的神情来。
刘艳是再世为人,相比于鬼怪,她反而担心猛兽冲下山,不过,因为她的鼻子,一路走来,她闻了一路的肉香,每一个离山下的道路都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而刘华则是打小就胆大,除了他妈的条子,他就没怕过什么。
两个孩子没心没肺的,倒是陈春红担了一路的心,手里拿着的大木棒,就没有放下过,直到进了刘家村,走到村口的大板栗树底下,陈春红朝身后看了眼,才放下大木棒。
“妈,你刚才在看什么?”二哥刘华跟着看了一眼,却什么也没看到。
陈春红摸了摸二儿子的脑袋,“没看什么,赶紧回家,妈明天带你们去县里,你等会儿去堂屋,告诉你爷爷一声,就说艳儿找到了,让你小姨接过去了,你爷爷要是问起来,你照实说就是了。”
“好。”刘华一口应承下来。
陈春红没有再回头,她也察觉到后面跟着人,也大抵猜到是小弟陈国强,只是对方打定主意不露面,她也不想强去挽留,自从和娘家闹翻后,每回陈家来人,除了大姐陈春雨,全都让她赶了出去,后面他们也不来了,正好遂了她的心。
哪怕过去这么多年,她依旧无法心平气和地面对陈家人。
倒不如不往来。
到家的时候,大儿子刘军已经把晚饭做好了,“我想着你们回来会很晚,再炒菜还要浪费时间,所以直接煮了稀饭,把中午没吃完的剩菜,又加了菜叶子,一锅煮了。”
“很不错,”陈春红点了点头,看着大儿子说话时,眼珠子一直在小女儿刘艳身上打转,于是说道:“你带着艳儿,先进屋里去,我洗个手,把稀饭装出来,放到桌子上一起吃。”
“那我把大家的碗勺拿进去了。”刘军转身走到灶边的矮桌上,从罩着的圆簸箕底下拿了四只圆口小碗和四个小勺子,刘艳没有等他开口叫,直接跟了上去,刚才大哥那么强烈的目光,她一进院子,就感受到了,也知道大哥关心她。
进屋后,主动开口,把今天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看到大哥刘军微眯着眼的神情,昏黄的煤油灯火下,脸上隐隐闪过一丝恼恨,于是忙转开话题,含笑道:“对了,刚才回来的路上,妈说了,明天带我们一起去县里,大哥可以好好想想,明天要买什么。”
刘军听了,神情有一瞬间的惊愕,“什么?要去县里?”
“对,去县里。”从堂屋回来的刘华,跑了进来,关上门,“妈说了,要去县里的医院,让医生检查一下艳儿的身体,看看那个药有没有副作用,哎哟,渴死我了……”说着,就要直接倒桌子上的凉白开,却让刘军伸手给拍开。
“好好坐着,我去给你倒水。”刘军从长凳上下来,拿着只碗,先去旁边长桌上的暖瓶里倒了半碗热水,犹豫一下,又放了勺糖,然后回来,兑了半碗凉白开,递到二弟刘华面前,“给你,温度刚刚好。”
刘华端起碗,直接喝了起来,水一入口,传来丝丝甜意,咕咚喝完一碗,都不带停歇的,放下碗,最后一口水还没咽下喉咙,急忙说道:“大哥你越来越好了。”
“你是谁给你糖,你就说谁好,”陈春红端着一大盆稀饭,放到桌面上,没好气看了眼两个儿子,都说了,晚上不许吃糖。
刘华当场吐了舌头,“我饿了,我要吃饭。”
“也不是天天吃,偶尔一次不会坏牙的。”刘艳笑着打圆场,“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二哥是饿狠了,大哥才给加一勺糖。”
“饿了你们就赶紧吃,我去把锅洗了,烧点热水,等会儿洗脸洗脚用,很快就来。”陈春红说完,就出去了。
刘军站起身,拿起大瓷盆里的木勺子,给弟弟妹妹一人装一碗稀饭,然后道:“你们俩好好吃,我去给妈烧个火。”
“我也去。”
“刚才不是说饿了吗?”刘军伸手按住要跳下去的弟弟刘华,“好好吃你的饭。”说完又拍了下妹妹刘艳脑袋,“你们俩听话。”今天妹妹不见了,恐慌担心之余,妈的样子,也把他吓到了,直到此刻,他都心有余悸。
“你怎么出来了?”陈春红刚刷了锅,就见大儿子从屋子里走出来。
“我来烧火。”刘军走到灶门前,往里面塞了几根细柴,之前锅里焖着稀饭,他在灶里留了火星,所以只要放几根细柴,就能把火点起来。
“你有话要说?”陈春红看了眼大儿子。
只听刘军问道:“妈,就这么放过那个人。”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她?”
“我们报案,把她送到公安局去,就告她个拐卖人口,那个迷药算是现成的把柄。”
“然后呢?”
“然后……”刘军看到他妈沉着张脸,不由迟疑了一下,“应该能关上几年吧。”说到这,语气带着不确定,刘军发现,他不懂法,不知道会判几年刑,明天问问洪顺,看他知不知道。
灶炉里的火,已经燃了起来,陈春红一边往锅里加水,一边说道:“然后你外公外婆,你剩下的几个姨,几个舅,天天往咱们家来求情,让咱们放过她,你怎么办?”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妈不是没想过,只是不想再和他们打交道。”
“这样天天来,还不如我自己动手,打她一顿划得来。”还有一句她没说,今日回陈家,从头到尾,她只看了老太太一眼,却几乎可以断定,老太太时日不多了,她是恨死了陈春芳,连带着恨死维护陈春芳的老太太,可是今天真正看到老太太病入膏肓动不了的样子,她心里并没有那么痛快,反而有些难受。
更没有她打陈春芳时,那么畅快。
陈春红盖上锅盖,又拿了几根木柴,蹲下身放进灶炉里,拉起大儿子刘军,“好了,听妈的话,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你别管了,也别再想了,像你妹妹说的,明天一起去县里,你好好想一想,有什么想卖的,不要票的东西,只要你想要,妈都给你买。”
“走,进屋吃晚饭,吃完了,晚上早点休息。”说着,伸手揽着大儿子的肩膀,一起进了屋,走到桌子旁,她和大儿子碗里,都盛满了稀饭,而两个小的,哪怕一开始嚷饿的二儿子,都没有开始吃,陈春红心疼之余,又有些欣慰,尤其听到小女儿说道:“我们在等妈和大哥一起吃。”
她的孩子,都很懂事,摸了摸小女儿的脑袋,在旁边坐下来,笑着催促道:“赶紧吃。”
昏黄灯火下,一室融融,大家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堪称劫后余生的一顿晚饭,吃得极为温馨。
一夜无话,到了次日一早,外面天色刚刚蒙蒙亮,一家人全都醒了,一来是平时都起得早,另一个原因,自然是要去城里,不同于后世,对于眼下的孩子和大人来说,每次去一趟城里,都是一件大事。
陈春红做了早饭,刘军带着刘华把几间屋子扫了一遍,一家人吃过早饭,简单收拾了一下,锁上门,背上背篓离开,因为是难得出一趟门,陈春红把这几个月积攒的汇款单,一并拿了出来,打算去邮局把钱都取了。
钱放在邮局里,没有放在自己身上让人放心。
照例去队长家请了假。
昨天寻找刘艳,几乎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给惊动了,所以,这一回,请假请得特别顺利,陈春红也没有隐瞒,引得队长媳妇一阵嘘唏,出门的时候,还特意送了他们。
刘艳坚持没让她妈抱她,哪怕昨晚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现在两脚酸痛得厉害,她也坚持,不让人抱,她现在的身体,不比一年前,并且,从村子里到公社,七八里的路,比陈家村到刘家村的路,还要近一点,那段路都走过来了,她相信,这一段路,她也一定能走过来。
自从家里人去过县城后,知道班车发车的时间,大哥还特意把家里的小闹钟,放到小背篓里,一起背出门。
这一次,也不必像第一次那样,紧赶慢赶,生怕错过了班车,要是她能顺利走到公社,以后将可以慢慢增加出门的次数。
“哇塞,你这三个孩子,养得可真好,要不是你带着出门,你家小的,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瞧瞧这小脸蛋,肥嘟嘟的。”骆大姐伸手捏了下刘艳的脸蛋,没有防备,刘艳想躲都没有躲开。
哪有这么夸张,她只是比以前长了点肉而已,只是这张脸,和她前世的一样,都有点婴儿肥,一胖起来,就先胖脸,所以,前世她才会那么执着减肥。
“好久都没见到你了,今天怎么有空去县城了?”骆大姐逗完孩子,和陈春红聊了起来,她是知道,乡下已到春耕时节,最近比较忙,出来的人很少,县城的车站,都开始考虑,把每天的班车,调成每三天一班。
“办点事,带我家艳儿去医院做一下检查。”
“这孩子怎么了?”骆大姐忙看向刘艳,看不出毛病,因为吃得好,越发长得圆润可爱,和一年前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陈春红和骆大姐自认识以后,常有往来,家里的事,也没怎么避讳,何况,她也想让骆大姐给她推荐下医院,她是从来没去过县里的医院,所以把昨日的事,直接说了出来,引得性格真爽的骆大姐连骂了两声,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直接去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科的主任,就是我家那口子的堂哥,我晚点带你们过去。”
“这样太好了,只是会不会太麻烦你了?”陈春红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
“没事,最近我家那口子跑了趟长途,出差几天,我闲着也是闲着。”
“太感谢你了,我还担心,等到了医院,我两眼一抹黑,连路都找不到。”陈春红很高兴,没有再推拒,她是真没有去过医院,有个熟人带路,她也安心,忙道了谢,她已经想好了,中午请对方去饭店吃顿饭。
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在车站等骆大姐交工,因为有骆大姐带路,一切都十分顺利,到了人民医院,挂了号,直接去了检查科,在检查科的门口,遇到了两个熟人,凌云翔和他女儿。
“你也是带孩子来做检查。”
“你带孩子来看病。”
陈春红和凌云翔几乎同一时间开了口,而旁边正想着该怎么打招呼避免尴尬的刘军,看到这场面,微微愣了下,却很快回过神来,他也是犯蠢了,和凌云翔叔叔有冲突的,是他爸,又不是她妈。
哪怕上次凌云翔叔叔来他们家,想托他们家照看孩子,她妈没答应,但也没有闹翻脸呀。
“你家孩子怎么了?”陈春红询问道,她看着面前的小女孩,感觉这一年里,都没怎么长个头,并且看起来,神情更加木讷了,以前是胆小,现在都有点呆了,看到人,眼珠子都没有动一下。
“前些日子,在乡下撞到了脑子,以前还知道喊人,现在连话都不说了,所以我赶紧带她来医院做一下检查,看是不是撞坏脑子了。”凌云翔皱了皱眉头,这个孩子打小三灾八难的,他都恨不得早点结婚,能有个人帮忙带孩子,只是他娘介绍的那些人,他一个都看不上。
目光在陈春红身上打量一圈,又看到她身边的三个孩子,倒是越长越好,以前熄了的心思,又重新燃了起来,随着他往家里交的钱,越来越少,他娘只会越来越不待见他女儿,就算不结婚,他也得找个合适的人帮忙照看孩子。
他曾想过找女儿外婆,只是自从他媳妇死了后,媳妇娘家人来闹过一场,两家就彻底断了联系,没了来往,他去过两次,都被赶了出来。
听到里面医生喊名字,对方却没有动,陈春红忙催促道:“到你了,你快带孩子进去吧。”
“哎。”凌云翔回过神来,忙地抱起女儿往里走。
“刚才那人你认识?”旁边的骆大姐好奇道。
“不熟,只是之前见过几面。”
“他家那孩子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怪可怜的。”
“是有点可怜。”陈春红附和一声,却不欲多说,没娘的孩子,能好到哪去,古来俗话,宁要讨米的娘,不要做官的爹,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一旁的刘艳和刘军却看出来,凌云翔看他们还有她妈的目光,太过灼热了,俩人几乎心照不宣地一致认为,等会儿,要提醒一下她妈。
刘艳想来想去,只想到一条原因,想让她妈帮忙照看孩子,因为心里存着这个事,以至于后面做检查的时候都有点心不在焉,这个时候的仪器很简陋,更多由医生来诊断,她觉得她身体完全没问题,来这一趟,是为了安她妈的心。
做完检查,出了医院,差不多到了国营饭店要开门的时间,陈春红叫上骆大姐一起,带着几个孩子一道往国营饭店走。
以往几次,他们都是在国营饭店里碰到凌云翔父女俩。
然而这一次,直到他们吃完了午饭,都没看到人影,刘艳和大哥刘军相互对视了一眼,难道是他们猜错了?走出饭店的时候,刘军轻声和妹妹说了句,“没碰到更好。”他没忘记,他爸对凌云翔的厌恶。
后面去邮局,再去百货商店,陈春红没让骆大姐再陪同了。
在百货商店里,刘艳终于如愿以偿地买下了牙刷和牙膏,她妈也大方,每人买了支牙刷,买了两盒牙膏,还有两块香皂,看到她刷刷刷地把钱和票拿出来,心里无比庆幸,她成了她妈的女儿,要是碰到胡老太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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