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kin2799
那三棵棉花在她不在的日子里又成熟了一茬,收获了二十几个棉铃,芄子把它们晒在廊下,这会儿已经干了。
时月侍弄完豆苗,又跑去剥棉籽。
慕容野跟在她身后。
没想到这几棵阿三棉还挺高产,到现在已经收获两茬了,夏天还没过去,想来还能再收几次,没准能够纺出第一块棉布!
“这是何物?”慕容野问。
时月之前在走廊下摆了一把竹摇椅、小桌子,夏日里,穿堂凉风从廊下徐徐吹来,拂过满院绿色,往摇椅上面一躺,扇着扇子泡茶、读书,别提多惬意了!
慕容野朝她的摇椅上一坐,摇椅剧烈地晃了几下,他脸一黑,双手握住扶手暗暗用劲。
摇椅这才慢慢平稳。
“哈哈哈哈!”时月一愣,毫不犹豫地嘲笑他,坐在桌边的小凳子上,手里摘着棉籽。
“我让二哥请木匠做的,你别紧张啊。”时月笑他,让他朝后躺:“不会翻倒的!”
慕容野拒绝躺下去,并且在摇摇晃晃的摇椅上坐得十分端正,挺拔的脊背仿佛从不会弯下。
时月看了他一眼,暗暗摇头——这人有奇怪的执着。
黑色的棉籽归在一旁,洁白的棉花被她被剥出来,慕容野取了一朵把玩,忽然在时月发间比了比。
“不很美观。”
时月拂掉他的手:“什么呀,这是棉花,可以纺织的。”
“是我从孙氏商社那买来的。”
“纺织?”慕容野看向小笸箩里的棉花们。
时月知道他想到哪去了:“不是公子嘉那案子,是穿用方面。”
“蚕丝量少,桑麻粗粝,而棉花织出来的布匹柔软,廉价,不仅如此,它还可以保暖。”
时月抓起一把,覆盖在慕容野手背,笑着问:“暖不暖和?”
绒绒的棉絮们,接触皮肤立马就感受到了温度,慕容野反手握住这团柔软的东西:“若将它们制成衣裳——”
“一样暖和!而且比皮毛易得,低廉。”时月将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在衣服上抹了抹。
“这是孙氏商社在南方楚国找到的,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到呢。”
“这东西,好种吗?若是推开来种呢?”慕容野扫了一眼她的动作,问道。
卫国地处黄河以北,每年严冬都会冻死不少人,若是这廉价、保暖、易得的棉花能推开种植,岂不是能让许多贫苦百姓安稳过冬?
“我也想推开来种,可是没种子啊。”时月指着陶盅里浅浅的一层棉籽。
孙子敬那一小兜只有几百粒,加上两茬棉花收获的也才这么一点点,还不够种半亩地。
时月担心的还不止这个。
因为交通不便,整个中原地区——不,可能整个华夏大地都只有这几百株棉花,一茬一茬的棉花祖先都是同一个,过不了几年就会出现严重的种群退化。
等种群退到一定程度,哪怕种在金坷垃上也高产不了。
“你想过……”时月斟酌着言辞:“投资一些商业吗?”
“经商?”慕容野摇头:“商人,投机取巧者多,非善类。国兴,当尽地力之教。”
华夏自古以来就重农抑商,甚至有些朝代明文规定不许商籍参加科举。
慕容野从小受到的教育也不例外,认为应该国家发展应该靠农业,稳扎稳打。
“商人投机,但他们赚得多,你不沾手,这钱就进他们口袋了!”
“赋税收得再重,也不敌他们收入十之一二吧?”
“你想想孙氏商社的规模,再猜猜他们家主的身家?”时月诱惑道。
孙氏商社若能去得再远一些,带回不同的棉花杂交,培养不同世系的品种,就能保障这东西在卫国长长久久地种下去。
时月说服他还有自己的这个小目的。
“然后?”慕容野掩唇咳了一声:“孤不是很缺钱。”
“难道这世上还有嫌钱多的人吗?”时月惊讶。
慕容野看了她一眼∶“继续。”
“你可以用太子的身份,入股他们!”时月双眼锃亮:“给予政策的扶持,然后拿分红。”
权和钱哪个重要?
现代社会不好说,但这个子承父爵的时代,肯定是权重要。有了公族支持,孙氏商社可以更加壮大,步伐可以走出中原,走向更远!
而太子只要摁住孙氏商社的脊梁,不让他们有异动,完全可以跷着二郎腿等收钱。
姓孙的从她手里毫不留情地赚走了五百钱,非给它薅回来不可。
慕容野看着她踌躇满志的模样,忽然觉得怪好笑的:“睚眦必报,小人。”
时月哼哼唧唧,继续摘棉籽∶“话我说到这了,听不听就是你的事了。”
慕容野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姑娘……”银杏抱着一个东西站在院门口,朝里探头探脑。
太子在,她不敢进来。
“怎么啦?”时月把棉花摘完了,抬头看到银杏手里熟悉的瓦罐:“诶?”
银杏抱着它快步跑进来,放在桌上,低着头站到一边去了。
“我吩咐你好好照顾它,每天都照顾了吗?”时月问道。
“都照姑娘说的,每日取一勺出来换水、换罐子、加麦粉喂它,今日是……第十日了!”银杏回想了一下,答道。
慕容野以为她在罐子里养了什么小玩意儿,没想到一打开,飘出了一股淡淡的酸味。
时月用筷子沾了一点尝,滋味很醇,略有一点酸,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东西长得很好,都快满出来了。
“嗯嗯,银杏,这就可以了!”时月连连点头。
慕容野夺走了她的筷子,有些不快:“怎么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呀。”时月被他拍得手疼:“打我干什么,这东西可以吃。”
“什么东西?”慕容野皱眉。
“酵母啦。”
酒曲在华夏历史上出现得很早,而酵母则晚了一大截,主要是因为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杂菌,需要去除这些杂菌才能得到需要的酵母菌。
而当时的人们对「细菌」没有概念和知识,更不知道还可以提纯,所以一直到几百年后,才学会驯服这些神奇的微小生物。
“怎么养?”慕容野问,罐子里是一大滩浅褐色的面糊,湿润黏糊,布满气孔。
酵母其实很容易养,只需要干净的罐子、水和全麦粉,但过程很繁琐,需要连续十日,不停地换容器、加新水、新粉,这一更换的过程就是提纯的过程。
“我教你啊。”
时月用干净的勺子舀出一勺原液,拌上五倍的水、全麦面粉,搅拌均匀后倒进另一个干净的罐子里,封存。
最开始,全麦面粉和凉白开按一比一搅匀,密封,这东西就会开始发酵。乳酸菌先消耗糖分产生酸味,激活其中的酵母菌。
然后以一天一次的频率为它加新粉,新水,再转移到新的容器里,发酵还在继续,很快产生了酒精,一些杂菌会在这一过程中被消灭。
同样的提纯步骤需要重复十天,杂菌渐渐被消灭,最终留下的就是纯度很高的酵母菌了。
银杏抱过来的这一坛是之前她养的,现在已经可以用了。
“明天的这个时辰,再拿出来进行同样的步骤,你会发现它发成了三倍、甚至四倍大!”
银杏点头如捣蒜,一开始由她接手的时候,每每都觉得好神奇!
“做这个需要十天。”时月说道,把罐子交给银杏,让她拿去阴凉的地方放。
种酵母就是这么简单,唯一要保证的是水得干净,容器得干净,中间不能打开看,否则杂菌掉进去会长霉的。
“它有何用?”慕容野问。
“做馒头呀。”时月取了一小碗养熟的酵母,准备带五谷不分的太子殿下去厨房,看看酵母的神奇之处。
天然酵母有一点淡淡的酸味,尝起来味道醇厚,做出来的馒头、面包松软疏松,好吃又漂亮。
“只要加一点这个,一份粮食可以供两三个人吃,一年下来能为你省多少粮食啊?”
一斤麦子蒸成饭,也不过是一个士兵一天的口粮,若是做成馒头,起码能让两个人吃一天。
直接省了一半的粮食!
更别说干粮还十分耐保存。
“眼见为实,孤得亲自看看。”慕容野起身的时候叫摇椅绊了一下,磕着了脚腕。
时月听到巨响回头,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少女清脆的笑声伴着夏日午后的阳光,明媚又动人。
“李时月!”慕容野耳根一红,低喝道。
时月端着碗一路小跑:“干嘛呀,我没有嘲笑你!”
慕容野气她腿脚不便还胡闹,几步抓住了时月的手腕:“还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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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黄昏,李燕玉忽然一个人从司寇府出来。
赤金的人已经蹲守了几天几夜,看到她身影的瞬间,立马精神了。
“可算出来了!”
所有人都觉得这没日没夜的日子总算结束了!
只见她在濮阳街上逛了又逛,一会儿在铁匠铺看看刀,一会儿去篾匠那取竹子,像漫无目的地走,又像在甩开什么人。
赤金果断让所有人分散开,把守街上各个拐角,不要一直一个人跟着她,那样太明显。
果然,她似乎放松了警惕,出了这条街。
“大人,那条巷子是个死胡同!”赤金的手下望着李燕玉去的方向,轻声说道。
“死胡同?”赤金皱眉,挥退了所有人∶“藏好了,若是让人发现了,我非亲自废了你们!”
说完,侍卫们四散,他悄悄跟在了李燕玉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