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丘一梦
“醒啦。”护士看她醒了,笑了一下,说:“醒的正好,等会儿的检查也需要你醒着做呢。”
被小姐姐的笑容糊了心的后果就是被人支配着做了一大圈的检查,全部做完之后宋知欢只觉自己已经成了一堆骨头架子。
看她面如死灰地躺在床上,护士许是觉得好笑,思绪一转,来到她身边,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悄悄告诉你,咱们医院食堂的糖醋小排做的可好吃了!等你能吃荤腥了,我给你脉呀?”
“这——”宋知欢眼睛一下就亮了,却还勉强矜持着,“不好吧。”
“就这么说定了。”护士小姐姐抬起宋知欢的手和自己击了个掌,笑着告诉她:“你可得好好配合我们啊,早点康复,才能早点去吃好吃的。听说你喜欢吃火锅?最近商业街新开了一家川味火锅店,那味道……啧啧,绝了!麻的不刻意,辣的不过分,两种风味融合在一起,恰到好处。新鲜的毛肚进锅里一涮,香的哦!巴适!”
“不要学四川银说话。”宋知欢一时口水泛滥成灾,略微哀怨地看了小姐姐一眼,看的小姐姐忍不住哈哈大笑。
“所以你要好好恢复啊,欢欢。”
作者有话要说:说句实在话,欢欢这个名字很像叫狗狗。
沉思脸
还有下一更!今天我一定要完结!
第113章 一一三
曾经, 我最大的梦想是当一个有钱人。
而现在,我最大的忧愁是怎样才不会让人觉得我是一只肥羊。
蹲在潘家园古玩市场里,宋知欢离开第三个摊子, 忧愁地叹了一声。
都说居移气养移体, 养尊处优几十年养出来的优雅和一看就有钱的气质可不是三十来岁的社畜宋知欢能比的,但宋知欢就不是很理解,人家重生小说的女主一定会“眼神深邃而沧桑, 令人见了为之一振”。
而她呢?而她呢?!蹲在摊子前面被人当成小肥羊,递给她的都是又贵又不值钱的破东西!除了好看有什么优点吗?没有!
长长呼出一口气, 百岁老人宋知欢走向下一个摊位,并且发誓这一回绝对要做钮祜禄·知欢!
于是……
“大哥, 您这个瓶子是做旧的吧?工艺不怎么样哦。你说现代工艺做不高雅好歹富贵点儿吧?这也太素了, 一点都不热闹。”宋知欢手捧一个大花瓶, 随意多摊主道。
摊主轻描淡写地撇了宋知欢一眼, 看她一身小白羊气质, 心中轻哼一声,纵横潘家园多年的他又怎么会一下子就被唬住呢?当即瞪圆了眼睛, 做出一副急了的样子:“小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的哦, 我这瓶子那可正正经经雍正年间的官窑!官窑知道不!我告诉,放到拍卖场里, 它的价格至少可以翻五番儿!”
宋知欢不屑地哼了一声, 权当没听进去,只在周围又看了看, 又拿起一个碗来,自言自语:“这个碗色儿倒不错,盛饭能挺下饭的。”说着,看向摊主:“这碗同款有不?再给我找仨, 我都要了,回家给我妈盛饭去。这碗四个加一个花瓶,三千!你卖我就拿着。”
“小姑娘价可不是这样砍得……”
那摊主刚开口,就被宋知欢截住了话头,“你可别告诉我这是雍正官窑的粉彩瓷,我都替你不好意思!就这价,爱卖不卖!我看你这生意冷清才来帮你开个张,也是看这碗色儿不错我妈能稀罕,要不然花三千我买它?”
说着,摆出一副摊主占了大便宜的嘴脸。
卖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碰上精通此道的内行人,因为实在不多,而是怕碰到这种蛮不讲理还懂点行的。
这家伙一下减了一个零,还添了四个碗,但也确实还有赚的余地,当下纠结一会儿,答应了,又悄声说:“小姑娘这你可别告诉别人去,我这都亏大了卖给你!也就是开张第一单吧,要不然你这价格,买什么去啊!”
一面说着,一面要拿东西来把瓷器包上,又从身后包里拿出三个碗来,宋知欢见他包了碗又要包瓷器,直接道:“这大瓶子又不像碗拿不过来,包什么呀!你直接给我拿个绳儿把它系上就完了!”
摊主听了,算是确信宋知欢不是来捡漏的了,纯粹就是那家的大小姐闲疯了出来逛街顺便买点家伙事儿。
当下答应了,宋知欢又状似无意地问他:“唉老板你知道哪里有卖字画的吗?我家一穷亲戚不知道从哪搞了一幅画,说是什么宋徽宗画的!那家伙把她给嘚瑟的,不就两朵破花嘛!今天我也买幅画回去挂上,她不是挂宋徽宗吗?我还非得买个秦始皇画的挂上!让她跟我搁那嘚瑟,厉害的她。”
老板听了马上懂了,这哪是什么大小姐啊,分明是暴发户家里的傻闺女,嘿嘿一笑,指了个方向,说:“那边,那边都是卖那些东西的。”
又非常殷勤地向宋知欢推销,“您看我这儿小碟、小瓶啊,还有没有稀罕的?大妹子,我看你合眼缘,你挑一个,我便宜给你!”
宋知欢于是拧着眉故作挑剔地看了一会儿,又从摊主那买了点东西,拎在手上走了。
“啧啧,大肥羊啊。”数着红票子,摊主发出了自己的感慨。
殊不知,那边的宋知欢也在感慨:以前看小说,只觉得主角捡漏提心吊胆的捡的麻烦,今天才发现,比捡漏更麻烦的事,是你分明没捡却必须让你觉得你捡到了。
唉,身怀宝藏却不能直接拿出来,真是忧愁啊。
宋知欢摇摇头,拎着一身即将被人视为宝贝的破烂继续前进。
说来距离她醒来也有半年多了,两滴灵液下肚,天大的毛病都没了,又给宋父宋母各用了一滴,二人原本为宋知欢着急而有些坏了的身体也在恢复当中。
说起这灵液来,上辈子那么多年的积攒最后也没剩多少,除了零零散散用的一小点,剩下的就是在游历的时候用上了。
那是有一年,一行人行至一个很偏远的村子,处处贫瘠。当地水土不好,常年粮食欠收,一村人的饮水指着一条河,也没开出个地下水来,且村中人人都生着怪病,身体畸形,没有寿过三十者。
那是乐山道长指的地方,说他当年曾在那边降服妖魔,只是那土地被魔鬼占领多年,坏了百姓民生。
后来一行人路过那边的时候,弘皓起了慈心,刻意绕道去看看,打算能帮些什么是什么。
宋知欢看着那些人实在可怜,最后积攒多年的灵液就都交代在那里了。
弘皓专门请人辛苦许久摸出地方挖了两口井来,灵液就大半倒在里面,还有些则倒在了河水里,等引水浇田的时候,好处就显出来了。
这些不过是宋知欢一时发的慈心,倒没想过回报,只是自回到现代以后,宋知欢运气明显变好了,也不知道和那些有没有关联。
至少在彩票开奖发现自己中了几千万的时候,宋知欢是由衷地感慨了一声:好人有好报。
前事且不提了,那中彩票的钱,宋知欢前思后想,最后在老家市中心买了两套房加两个铺面,余下的在山区捐了希望小学。
然后在自己的记事本上认认真真地记下了:助农工程、重病且家庭危难病人救助、助学基金等等一系列慈善事宜。
这些事情自然是需要人民币来支持的,宋知欢今天来到潘家园,也是为了能够倒一手把空间里的东西换出来。
其实本来中彩票的钱是够她花的了,老家属于宜居养老城市,花销不高、房价也不太高,买完不动产剩下的钱投个理财,足够她窝在老家花一辈子的了。
只是一来历尽沧桑、见过太多民生疾苦的她愿意能帮多少是多少,以前工作的时候是有心无力,现在手里有票子、又资本,自然是能帮多少是多少。
二来,她也有些为自己的考量:上辈子被一众宗教信仰鲜明的各路神仙折磨了一辈子,如今天上掉馅饼的事落到自己头上,她却免不得多想些。
总归最后的结果就是她成了各大基金会的常客,也摸出了里面不少门道,最后干脆凭借自己多年做慈善的人脉办起一个慈善基金来,保证每一分钱花的公开、透明、落到实地,虽然忙了些,不像上辈子那样悠悠闲闲的,她却觉得忙的心里舒坦,每一天都很有成就感。
不是事业成功的成就感,而是小时候所憧憬的那种拯救世界的成就感。
愿有一天,这个国度上的人,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患有疾病而家境困难者不必为看病而发愁,幼失庇护之子无需为生计读书所忧。
宋知欢,知道疾苦、明白欢喜。
她告诉身边的朋友:“我能做的事情不多,只希望能献出我的一份力量来。哪怕只能帮到几个人,我也很欢喜。”
“宋知欢女士一生致力于慈善事业,她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她曾说过:我希望我是一个善良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没想到吧。
其实一开始对于番外也没有什么大的设想,想写些轻轻松松的吃喝玩乐,又没大灵感。
就这样结束吧,让知欢成为一个有意义的人。我希望,在我的心中、在大家的心中,我们知欢,都是一个善良的人。
也希望大家,都是善良的人啊。
我真心的希望,世人心存善念,举世大同,希望人与人之间温暖常在,四时如春。
身体状况一直不佳,状态起起伏伏,写这一本的时候其实不算太好,但我感到很轻松,很快乐,也很感谢大家陪伴我度过这样一段美好的时光,有过心灵的共鸣。
诸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如果知欢曾经带给过你快乐,那么我想,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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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基调轻松,小家庭和睦,一致对外,养姐不是坏人!小家庭内部没有极品!)
作为在蜀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巫,和仪一向处事低调、心平气和。
除了喜欢通宵看古早狗血言情小说之外,生活习惯堪称完美。
在又闯过一个七月半,与朋友们庆祝生日的那一天,一行人风尘仆仆来到她的面前,哭着说:“阿仪,你是我家的女儿啊!”
啊,医院报错、豪门真假千金,不错,很熟悉的梗。
和师压抑着内心的激动,撸撸袖子拎着行李跟他们上京,找未婚夫去了。
啊!我好兴奋!想打鬼!崽崽我需要你来平复我的心情!——戏精和师如是想到。
和师语录:血可吐、伤可受,发丝不能乱,逼格不能掉。我,和仪,就算私底下抱着西瓜啃,躺在床上看小说,也绝不能让外人知道!
师父教导过:做大巫最重要的是什么?形象啊!
*她是蜀中山与水之间的第三抹绝色,气度风华无双,界内同辈魁首,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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