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雨梧桐
白二爷听她一口一个求弟,他其实也不知道曹求弟现在在府上的名字是曹秋水,只是称呼她曹氏罢了。白二爷心想,还好秀秀的名字不是什么弟。
将宋氏打发之后,白二爷心情十分好,他自觉自己是给曹秀秀帮了一个大忙,他从茶楼下来,看天色也不早了,就回了白府。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很快就到了年关了。还有几天就过年了,最后一批衣裳也赶在一天前就完成了,曹秀秀等人放了假。
今年曹秀秀还是无处可去,选择留在了绣庄里。
李东家很喜欢曹秀秀,见曹秀秀过年都没有地方去,心想自己无儿无女的,总要替自己将来老了做打算。曹秀秀也来绣庄一年半了,人品她也是看在眼里,聪明又勤奋,又识字,她动了将曹秀秀收为女儿的念头。
只是李东家毕竟还有顾虑,因为曹秀秀虽然不回家,但是她是有父母的,只是她不愿意回去而已,李东家不确定曹秀秀愿不愿意,也不好贸然就提出来。
将绣庄的事情都处理完之后,李东家带着小何,带着曹秀秀上街采购年货。
因为前面一直在忙生意的事情,什么年货都还没来得及买。
天气越发地冷了。白老爷年纪大了,又纵欲过度,身体到了冬天就虚得很,总是爱生病。巡查店铺,核对账目的事情就落在了白二爷身上。
虽然说白家还有长子,但是这个长子十分不靠谱,要他说出哪里可以寻乐子,他能一口气说出二三十个不带重样的,但是若叫他来处理生意上的事情,那就真的是在要他的老命了。所以白家的事情一直都是白二爷在打理,白二爷原先是读书的,身上还有个秀才功名。
白二爷巡查到一个铺子的时候,就遇上了李东家一行人。
白家的生意比较杂,很多东西都卖。
白二爷没想到一直想要见的人,费劲心力地想要见到见不到,偏生在不经意的时候就遇上了。他不动声色地看了穿着一身新棉袄的曹秀秀一眼,这才迎着李东家走了过去。
“李东家,好久不见了,这是带着人采购年货呢?”
李双月笑道:“是啊,绣庄的事情总算是忙得差不多了,这家家户户都已经采购清楚了,我们还没有开始呢。这大过年的,总得买点东西。”
白二爷这边看向她身后的曹秀秀,笑道:“这两位都不回家过年吗?”
李东家当然不会跟他说太多,只是笑道:“是啊,他们留下来陪我过年呢。”
白二爷笑道:“那李东家可得准备大红包才行!”
李东家笑道:“辛苦他们一年了,这是自然的。”
白二爷笑道:“我这会儿也没有什么事,李东家要买什么,我带您挑选。只要您看中意,给你打个对折。”
李东家不以为意,以为这只是场面话罢了。只是心里又难免在想,她听说白二爷在生意场上十分圆滑,自从他接手之后,白家的声音更上了一层楼,白二爷不像是那种漂亮话不会说的人。
她笑道:“可不敢劳白二爷大驾。”
白二爷笑道:“这也没什么,李东家人品可亲,想求个跟李东家说话的机会都求不来呢。别说我这会儿没事了,就是有事,我也不能撇下李东家。”
李双月笑了笑,不再拒绝白二爷的好意。
白二爷果然是个圆滑的人,会说话,李东家挑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她挑一样,白二爷身边就有专门的伙计帮她拿货。
白二爷脸上虽然言笑晏晏,但是心里却紧张无比。他每每靠近曹秀秀,心脏都会不受控制地乱跳,一种强烈的渴望从他心灵深处升起,好像他已经等待这个机会很多年了一样。
白二爷虽然自觉掩饰得很好,但是李双月目光毒辣,她从白二爷克制又情不自禁朝曹秀秀看去的眼神中读出来,白二爷对曹秀秀好像青眼有加。
这不是什么好事。
李东家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头。
莫说不知道白二爷对曹秀秀是什么个意思,就算是白二爷是看上了曹秀秀,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两人的身份地位悬殊太大,即使李双月知道曹秀秀是个多么优秀的孩子,在外界看来,她和白二爷也多有不般配。而且就李双月和白夫人打交道看来,白夫人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不会同意的。
再者说,这男人啊,是最不靠谱的。白二爷就算是看上了秀秀,是想将人娶回家,还是只是玩一玩,都不知道呢。
李双月都已经动了要将曹秀秀收为女儿的心思,当然是不肯让曹秀秀受这种无端的委屈,她失去了挑选的兴致,对白二爷道:“这些东西就足够了,多谢白二爷费心。”
白二爷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快就选好,笑道:“说了给您打对折,可不是说说的。您不多选点东西吗?”
若说前面李双月还觉得白二爷就是在说客气话,这时候她可不这么认为了。就算是白送她她也不稀罕了,别说打对折。
她越发认为白二爷对曹秀秀居心不良,否者白二爷为何好好的生意不做,要给她打对折。果然,天上不会掉馅饼。
李双月倒也接受了白二爷的好意,毕竟白家也算是她的大客户,不愿意轻易得罪了。而且也没有多少钱,她付了钱之后,白二爷说会让伙计送过去,李双月就带着曹秀秀和小何走了。
逛了大半天,下午的时候,几人才回了铺子。
晚点的时候,李双月找到曹秀秀。彼时,曹秀秀正在研墨,准备些对联。
这时候街上也是有读书人在卖对联的,只是曹秀秀更愿意自己动手。
李双月虽然知道曹秀秀识字,但是还不知道她的水平足够写对联。着实吃了一惊。
小何也是吃惊,当他听到曹秀秀说她来写对联的时候,一度以为她在说笑。这个时候,男人会写字不稀奇,女人会写字已经是富家小姐的待遇了,曹秀秀会写字就已经够他自卑了,还会写对联,小何已经绝望了。
曹秀秀难得轻松,她去街上买了笔墨纸砚,还买了红纸,其实她买这些东西的钱都足够她买很多对联,贴不完的对联了。她就是写个高兴。
当然,要她自己来创作对联,她自认没有这个水平。她在书店花钱租了一本对联书过来。
李双月看到她猪呢比写对联的这个阵仗,也懵了。她也识字,但是要说写对联,她是不成的,字不好看,不敢献丑。
李双月一时间也兴致勃勃地站在旁边看了起来,她倒要看看,曹秀秀能写出什么样的字来。
只见曹秀秀耐心地将墨磨得均匀浓淡适中,毛笔也提前泡在了水中。一张八仙桌底下放着一盆火,让她不至于冷到写不了字。
曹秀秀将毛笔从水中提起来,将水份晾干,蘸了墨水,她先在专门从书店要来的边角料草纸上写了写,找到了感觉,这才提笔在红色的裁好的对联纸上落笔。
李双月凑过去看。
只见她笔锋圆润,字写得十分地端正,浓浓的黑墨落在红色的纸上,她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竟是说不出的好看。
李双月虽然自己写不出好看的字,不代表她不会欣赏。而就她看来,曹秀秀的字说不上特别出彩,但是胜在端正,一撇一捺都很圆润,比不上外面那些写了几十年的字的老读书人,但是也比一般的闺中女子强,至少这字能贴得上墙。
李双月笑道:“你是在哪里学的写字?这字没练个几年是练不出来的。”
曹秀秀笔锋一顿,墨水顿时从笔尖流下,滴在了纸上,这张对联用不成了。
曹秀秀平静地将纸换下,这才道:“小时候跟村里的先生学过几年。”
李双月一听这话就知道不是实话,她既然是父母刻薄,又如何会让她去跟着先生学识字写字呢。不过李双月也不是那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既然曹秀秀不愿意说,她也就没有再追问。
一写就写了一上午,小何将这些对联全部都贴在了该贴的地方,就连店门外面都贴上了一副新对联,新对联一贴,年味儿就出来了。
曹秀秀今年没有再舍不得银子,她给自己做了好几身衣裳,这衣裳是她晚上抽空给自己做的,她还给李双月做了一身。送给李双月的时候,李双月那么稳重的一个人,看到衣裳都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李双月虽然心疼曹秀秀这般劳累,给自己做衣裳还不算,还给她也做了一身,但是还是喜欢得不得了,换上就舍不得脱。
小何眼热得不得了。他也十八岁了,比曹秀秀还大一岁。因为家里穷,这才出来找事情做,挣口饭吃。小何平时生活十分简朴,他基本不怎么花钱,钱全部都存起来,存老婆本。
小何本来是咬了咬牙,给曹秀秀买了一盒胭脂膏,可是看到曹秀秀连对联都写得如此之好的时候,就悄悄地将胭脂膏给收了起来,不敢送出去了。
到了过年,李双月带着小何和曹秀秀亲自下厨帮半晌,总算是弄出了一顿年夜饭来。
去年绣庄里也是他们三个。
吃过了晚饭,三个人围火而坐,李东家发了压岁红包。
曹秀秀道了谢,将自己的红包接了过来,刚入手就觉得感觉有些不对,太轻了,去年她一捏就感觉里面装了不少,回房间一数,五百个大钱。李东家向来很大方,曹秀秀心知,这红包轻了绝不是因为钱少了,是因为李东家往里面放的不是铜子,而是银票。
作者有话要说: 滴——十月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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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通房(七)
曹秀秀回房间之后, 将红包拿出来,一打开,里面果然放着的是银票。她取出来之后, 看清面额,很是吃了一惊。
李双月往里面放了两张十两银子面额的银票,也就是二十两银子。
曹秀秀虽然现在有钱了,不缺这二十两银子了, 但是还是十分感激李东家的一片心意。
城里的春节味儿浓, 只是绣庄里面人少,显得有些清冷了些。
等到了正月十五,去年过年的时候,曹秀秀跟着孟氏一起去了张家绣嫁妆, 过完大年三十, 初二就又去了张府。今年就不必这样匆忙了, 今年也没有接到绣嫁妆的订单,就算是有, 李东家也不会派她去了。
到了正月十五,城里要玩花灯。玩花灯的人是官府请的, 要走街串巷的玩, 人会很多,几乎城里的百姓们都出来看花灯了。
不仅如此,在坊市那边,还有一条专门的巷子卖花灯, 不仅有花灯卖, 还有很多小玩意,吃的玩的,应有尽有, 着实有趣。
曹秀秀虽然一年到头都待在铺子里,但她毕竟只是个十来岁的姑娘,对这种热闹的去处也是十分向往的。
终于盼到了正月十五。
今天她们没有做晚饭,而是从已经开业的酒楼订了一桌席面,早早地就吃过了晚饭。李东家已经看了几十年的花灯了,不想去凑这个热闹。曹秀秀就跟着小何一起上街去看花灯。
小何现在对曹秀秀的心思很是复杂,他知道自己和曹秀秀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只怕她看不上他这个跑堂的伙计,所以虽然心里藏了话,却不敢对曹秀秀说。
曹秀秀的心思不在这些事情上,所以也没有注意到小何对她有意思。
吃过饭,天还没有黑,但是街上的氛围已经有了。
曹秀秀如今无忧无虑的,就比以前快乐太多了。她看到什么都觉得高兴。而且今年她宽裕了很多,这些东西也不费什么钱,只要是喜欢的,想吃的,她都买了个遍。小何就跟在她身后,见她拿着东西不方便逛,就主动将她提着的东西接了过来。
灯市上的人随着天慢慢变黑也多了起来,很多小贩都想要在今天晚上来分一杯羹,所以灯市延绵不绝,长达二里。
曹秀秀本来就是吃了晚饭才出来的,又嘴馋吃了不少的小吃,这会儿刚好逛逛消消食。
因为这个灯市热闹,且一年只有一次,所以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爱凑热闹的都会来逛逛。
白二爷现在就跟在自己妹妹白明珠身后,白明珠在一个摊位上面挑选着灯笼,他就站在身后,吩咐随行的两个下人看好小姐,灯市上人太多了,别让人冲撞到了她。
这不是白明珠第一次逛灯市了,她几乎每年都会过来,虽然说很多东西已经不新鲜了,但是她还是喜欢过来,这里热闹得紧。
白明珠身上就穿着好不容易才在绣庄买到的孔雀裳。她过年前才拿到手,正新鲜着,虽然昂贵,但是白明珠并没有舍不得穿的意思。
白明珠挑了一个老虎造型的灯,她让摊主给她点上了蜡烛,就提在手上玩。
本来白二爷是想将他大哥的儿子白永寿给抱来的,但是白明珠不同意,说小孩子太难照料了,影响她玩。
白二爷想了想,白永寿有些皮,这灯会上人又多,若是一个不小心看丢了,也是个麻烦事情,遂作罢了。
白明珠一个摊子一个摊子地看过去,她财大气粗,只要是看上眼的东西都买,光是灯笼就买了五六个,不止随行的下人手里拿满了东西,就连白二爷手上都提上了一只灯笼。灯市还没逛一半呢。
天空黑得如同泼了墨,虽然还是初春,但是灯市人潮拥挤,巷子就这么宽,两边都摆上了货摊位,中间留给行人通过的空间就窄了,人又多,几乎快达到人挤人呢。
不少农家小孩子在人流中穿梭,一点都不害怕。
可怜白家两个随行的下人手里都提满了东西,还需要时刻注意着,不让别人撞上白明珠。
白明珠可不管这些,她的目光放在了两边的摊位上。吃的她瞧不上眼,觉得这些下等人做出来的东西不干净,所以她也不想吃,只是小玩意多,她很喜欢。
人越来越多了,白家两个下人走在白明珠的前面,尽力给她开路。
人越来越多,两个随从手上又提满了东西,渐渐地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手上拿着一根糖人,一边逛一边看。他头上还梳着两个总角,脸上有些脏,穿的衣裳看起来也有些短了,还有几个补丁,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