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碧色
书名:再嫁东宫
作者:深碧色
文案:
梨花巷搬来了个孀居的美人,娇里娇气的。
新科状元、禁军统领乃至陈王世子流水似的从她门前过,流言蜚语传得漫天皆是,左邻右舍暗地里议论纷纷:“一个寡妇而已,谁会娶她当正经夫人?”
“将来有她哭的时候。”
一日,东宫太子亲自将阿娇那只走失的猫送了回来,带着当年的婚书,要迎她回宫当太子妃。
众人这才知道,他就是阿娇口中那位“早亡”的夫君。
※狗血酸爽带感文,追妻火葬场,女主很苏。
※如果不喜这种类型,请直接点叉,不必勉强。
内容标签: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琼(阿娇) ┃ 配角:裴明彻,方清渠,恒伯宁,裴朝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阿娇跟她的前任们
第1章
梨花巷搬来了个孀居的美人。
她生得一副好相貌,色若春花,窈窕动人,举手投足间仿佛都带着些娇里娇气的意味,让人一眼见了便难忘。
自她搬过来,邻里的女人们凑在一处闲聊时,总是忍不住要议论两句。尤其是在有男人登沈家的门时,更是说什么的都有,传得像模像样的。
但就算是最刻薄挑剔的,也不能否认她的美貌,只能半含酸地说声“狐媚模样”。
那些个没谱的话,沈琼或多或少也听过,但她是个心大的,从不将这些闲言碎语放在心上,更不会去争辩解释什么,仍旧是该吃吃该睡睡,自在得很。
她打小便是娇生惯养的,后来成亲也是夫婿入赘,并没婆母为难,更不用到谁面前立规矩去,睡到日上三竿也没人说半句不是,这些年下来养得一身“懒骨头”。
算起来出格的事情做了不少,可最多也不过是被云姑念叨两句,不疼不痒的。
可这日却不大一样,一大清早,沈琼犹自做着美梦,就被云姑给拖了起来。
“先前可是说好了的,今日要去大慈恩寺上香。”云姑给她穿好衣裙,将早就准备好的香囊、玉佩系上,随后将人给按在了梳妆台前。
沈琼困得眼都要睁不开了,扯着云姑的衣袖撒娇耍赖:“我不去了……”
云姑难得态度强硬一次,斩钉截铁道:“不成。”
说着,她开始利落给沈琼绾发上妆,在梳妆盒中挑挑拣拣,寻出玛瑙缠丝珠花、玲珑点翠蝴蝶簪并着一对杜鹃花耳饰来,给沈琼佩戴上。
沈琼本是江南锦绣从中长大的娇小姐,锦衣玉食地养大,可这三年来为了亡夫守孝,从来都是素衣白裙,发上最多不过一支玉簪,再有就是那戴了三年的白绢花。云姑每每看了便觉着就揪心,只恨自己当初没拦下那荒唐的亲事。
如今出了所谓的孝期,云姑算得上是如蒙大赦了,很是用心地妆扮着她。
这次去大慈恩寺,云姑也是想要捐个香火钱,求个平安符,盼着自家姑娘后半辈子诸事顺遂。
沈琼的相貌本就生得极好,眉眼含情,上妆之后就更是明艳动人。云姑为她打扮妥当,看着镜中的美人,满意地笑道:“这才是我家阿娇。”
阿娇是沈琼的闺名,少时叫得人多,如今也就只有云姑会这般称呼了。
收拾妥当后,沈琼又被云姑压着喝了半碗粥,吃了块糕点,便上了前往大慈恩寺的马车。她仍旧困得厉害,上车后便又睡了过去,直到马车在山脚停下,才总算是缓过睡意来。
当今皇上信佛,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慈恩寺这些年来香火鼎盛,名声也大得很,就连沈琼这个先前从没离过江南的人也早就听过。
她挑开车帘看了眼,已经有不少人正沿着那山路往上去了。
云姑将早就备好的幕篱取出,为沈琼戴上,这才让她扶着桃酥下了马车。
“一大早的,就这么热闹。”沈琼仰头看着那曲曲折折的山路石阶,打心底觉着发怵,同云姑道,“我若是走到半途便累了,怎么办?”
云姑含笑道:“那就歇歇再走。”
沈琼拖长了调子,不情愿地“哦”了声,见云姑仍旧无动于衷,终于认命地踏上了那石阶。
许是因着先天不足的缘故,沈琼身体算不得好,哪怕仔细调养了十几年,仍旧没法同寻常人比。再加上三年前曾大病了一场,亏了底子,近年来更是小病不断,虚得很。
山路难行,走了不多时,沈琼便觉出累来了。
桃酥连忙搀着她:“姑娘,你扶着我吧。”
“不妨事,我还能再撑会儿。”沈琼拂开她的手,喘了口气。
时已开春,山间的景色极好,树木郁郁葱葱,随处可见各色野花,隐约能听见林间传来的清脆鸟啼声。沈琼也不着急上山,慢悠悠地往前走着。
“等到半山腰,有一茶肆,可以稍作歇息。”云姑早就打听好了,同沈琼笑道,“慈恩寺后山的桃花也开了,漫山遍野的,煞是好看。”
沈琼方才在山下时,撒娇耍赖不想上山,可真到了这时,哪怕再怎么累也不会吵着要下山。她四下看着,又走了许久,总算是见着了云姑所说的茶肆。
这茶肆虽简陋,但于上山的香客而言,恰如雪中送炭。
沈琼加快了步子,及至走近些,却又在那茶肆中见着个眼熟的人,硬生生地停住了脚步。
隔着轻纱,沈琼也不大看得清,眯着眼睛问道:“那是……方清渠?”
桃酥闻言看去,随即做出一副惊讶的模样,笑道:“真是巧了!正是方公子。”
她就不是个会撒谎的,沈琼一听这语调,就知道其中必有蹊跷,顺势在她腰上挠了一把,挑眉问道:“真是凑巧?”
桃酥咬咬唇,不说话,可答案却已经写在脸上了。
“你也别怪她,”云姑帮着解释了句,“前几日午后方公子来时,你服药睡下了,桃酥同他聊了几句,无意中说漏了嘴。”
沈琼无奈道:“您也帮着他?”
“方公子的出身虽不算好,可人品相貌没得说,前途更是一片大好……”云姑顿了顿,没说下去,可话中的意思却明明白白。
“方清渠是皇上御笔钦点的今科状元郎,打从金榜贴出来,不知多少富贵官宦人家都盯着他呢,”任云姑夸得再怎么好,沈琼仍旧不为所动,“他自己头脑发热拎不清,我可不想凑这个热闹。”
说到方清渠,就得追溯到年初沈琼上京之时了。
那时方清渠还是个进京赶考的举子,时运不济,在客栈借宿时遭了贼,家中好不容易给凑足的路资被尽数偷走。沈琼恰巧在那客栈暂住,看他觉着顺眼,便赠了十两银子,让他快些进京赶考去,以免误了时机又要等上三年。
十两银子对沈琼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是顺手为之,没指望那穷书生报答,过了也就抛之脑后了。若不是到京城后恰巧又遇着方清渠,他又执意上门道谢,沈琼怕是都要彻底将这人给忘了。
沈琼并不傻,知道方清渠对她怀的心思,也曾旁敲侧击地提醒过,可偏偏方清渠却是一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势,着实让人无奈。
及至沈琼一行人到了茶肆,方清渠双眼一亮,随即上前来问候,沈琼则是客客气气地应了声,落了座。
这茶肆简陋得很,茶叶也是寻常农家自个儿炒的,但胜在山间泉水甘甜,尝起来倒也不坏。沈琼捧着茶碗,不声不响地喝着茶水,偶尔应上一两句。
方清渠也不觉着她无趣,自顾自地说着,话里行间都透着笑意,仿佛能得她一两句话就知足了。
方清渠出身贫寒,如今弱冠之年便得陛下钦点为状元郎,其学识能耐可见一斑。相貌生得也不错,在常人中算是上乘了。这些日子来不知多少人家想过同他结亲,可偏偏他却像是中了蛊似的,一门心思全都放在了沈琼这么个孀居的妇人身上,称得上是用心。
对着像他这样的人,哪怕不喜欢,也生不出讨厌的心思来。
在茶肆稍作歇息后,沈琼扶着桃酥站了起来,继续沿着石阶往上。方清渠原是想要跟着的,可不巧遇着同科的旧识,被截了下来叙旧,便与沈琼分开来了。
走开些后,沈琼回头看了眼,同云姑叹道:“您就真这么盼着我再嫁?”
这还是头一回,沈琼明明白白地问出这话来,云姑沉默片刻后,也同她摊了牌:“我只是想让你嫁个知冷知热、真心待你好,又不会累你难过的人……这样的人不好找,若是错过了,便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寻着了。”
云姑对方清渠很满意,沈琼倒也挑不出什么错,可总觉着不妥。
“初到京城时,你因着水土不服的缘故勾起旧病来,满京城的大夫请遍了都没什么用,最后还是方公子辗转求了太医院的太医来诊治开药,方才算是熬了过来。”云姑同她细数方清渠做过的事,“他是风光一时的状元郎,放着那么多世家闺秀不求,满心放在你身上,着实是难得。”
见沈琼不语,云姑叹了口气:“我本意是盼着你高高兴兴的,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事。你既不情愿,那我今后就都替你推了,也免得你烦心。”
沈琼未置可否,她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忽而想起了自己那早逝的夫君,秦淮。
说是夫君,可起初不过是她闲逛时,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仆从罢了。
在那一群人中,哪怕秦淮已经重病近乎昏迷,可价钱仍旧是最高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生得太好看了。
沈琼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那么俊俏的男子,她本就是个浅薄重皮相的,一眼看中之后,就将人给买回了府。后又请医问药,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两银子,才算将人给救回来。
秦淮是个很温柔的人,能言会道,将沈琼哄得很开心。她又是个任性的人,一开心,便做了个离谱的决定——她要嫁给秦淮。
沈琼自幼便没了父母,无长辈管束,云姑起初并不同意,可拗不过她,最终还是松了口。
云姑那时是想着,沈琼若是嫁到旁人家,少不得要给婆母立规矩,指不定还会遭为难。倒不如挑个夫婿入赘,横竖沈家不缺银钱,只要能哄得沈琼高高兴兴的,也就够了。
可婚后没几个月,秦淮出门做生意,商船遭了水匪,再没能回来。
沈琼为此大病了一场,换下各式鲜艳的衣裙钗环,守了整整三年的孝,直到如今方才算了了。
时光能消磨许多,何况两人相识还不如分别得久,沈琼渐渐地也从最初的撕心裂肺,到如今能平静地想起那些个旧事。其实若说起来,方清渠与秦淮是有些许像的,若非如此,她当初在那客栈遇着方清渠时,也不会平白无故送钱给人。
她并不讨厌方清渠,可却远没到能谈婚论嫁的程度,故而并没回答云姑的话。
沈琼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不知不觉中,竟到了慈恩寺前。
寺中恰好有厚重的钟声传来,在山间回荡着,惊起林间栖息的鸟雀,沈琼心中一震,将那些个烦心事尽数抛开,踏进了寺庙。
在正殿上了香后,沈琼被云姑拉着去捐了香火钱,求了平安符,又摇了卦签。
那是支中平签,其上的内容也浅显易懂,压根用不少去解。
“他乡遇故知?”沈琼念出那签文,忍不住笑道,“我自小在江南长大,如今到京城来,人生地不熟的,哪有什么故知?”
她原也没将这求签当回事,信手一放,便揣着平安符离开了,准备到后山看桃花去。云姑则是留在寺庙中,以免误了斋饭的时辰。
后山桃花开得正好,漫天遍野的,如云霞一般。
沈琼脚步轻快地四下看着,桃酥紧跟在她身后,却不妨她忽然停下,没来得及止住步子,直接撞了上去。
“姑娘怎么了?我撞疼你了吗?”桃酥连忙问道。
沈琼却不答,只定定地站着,桃酥疑惑不解地循着她的目光看去,随即也直愣愣地呆在了原地,险些惊呼出声。
桃林掩映中,有一座凉亭,两人在其中对弈。
其中一位是身穿僧袍的老和尚,另一边,则是位极其俊俏的公子。观其衣着打扮,一般便知其非富即贵,而这锦衣华服愈发衬出他清贵的气质来。
他那如玉雕成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轻轻地捻着枚黑子,目光低垂,似是在凝神思索着该如何落子。
让桃酥觉着惊恐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当年觉着煞是好看,可如今却觉着见了鬼。
及至反应过来后,桃酥连忙看向沈琼,只见她垂下的手微微颤抖,目光死死地盯着凉亭中那位公子。
不怪她失态。
任是谁见着与自己死了三年的夫君一模一样的人,怕是都难冷静下来。所谓“他乡遇故知”,竟是这么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