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沉水
“时间不能确定。”
“你让他忙完了给我回个电话。”谢风华想了想说,“或者你见到他时替我转告几句话。你能替我转告吗?”
不知为何,对方像 AI 这个认知老让她疑心,不管她说什么都只是一串随时可以被删除的数据。
“可以的,您请说。”
“告诉他,算了。”谢风华吐出一口长气,“就跟他说我挺好,别担心。”
“告诉他您挺好,别担心,是这样吗?”
“对。”
“好的。”
“你,”谢风华皱眉,“您贵姓?”
“鄙姓张。”
“张助理,麻烦您了。”
张助理一如既往地用平板无波的声调回复:“不客气,您还有其他事吗?”
谢风华刚想挂了电话,忽然莫名想起来问了一句:“高老师他,有跟你们提起过夜莺或跟夜莺有关的话吗?”
“夜莺?您是说一种鸟吗?”张助理的机械音似乎终于有了一丝情绪,“雀形目,歌鸲属?喜欢在夜晚歌唱的那种?”
谢风华压根不知道夜莺所属科目,她顿了顿,回答说:“是的。”
“抱歉,夜莺不在我们实验的动物样本范围呢。”
谢风华总觉得再说下去这位张助理一定会情不自禁冒出“亲”这样的淘宝用语,于是决定结束这个话题:“那当我没问,谢谢,就这样吧。”
“再见,祝您生活愉快。”
谢风华挂了电话,拧开瓶盖又喝了几口水,射击俱乐部的主人走了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魁梧,年近四十的男子,曾经当过兵,但具体兵种从未跟谁透露过。从他的肢体协调程度而言,单单是走过来就已经具有足够的震慑力与引而不发的爆发力。在没有枪的情况下,恐怕来五个自己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复姓慕容,轮廓上固然已经无法找到一丝游牧先祖的痕迹,但身姿行为却总给人彪悍的感觉。他两侧头发剃得极短,下巴剃得很干净,穿着一件棕绿色排汗 T 恤,下面一条浅米色休闲裤,脚蹬轻便布鞋。据他说上学时为了方便写名字,于是将姓从慕容改成了慕,如今或许出于尊重,或许出于震慑,周围的人都称他为慕先生——除了谢风华,她腻烦这种“先生”“太太”的称谓,因此只管他叫“老慕”。
老慕走到她跟前,抱着臂看她打的靶子,点头道:“今天成绩不错。”
“还行吧。”谢风华说,“可能因为今天我终于收到一个确切的消息。”
老慕站在那犹如可靠敦厚的一堵墙,谢风华忽然就有了点想说话的欲望,她扒拉了一下头发,轻声说:“DNA 结果出来了,是格非。”
老慕沉默了一下,说:“你不是早就知道了。”
“是,但这与拿到确切的检测结果,感觉还是不一样。”谢风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我觉得很生气,有一刻手甚至气得发抖。”
“气得发抖,但枪还是打得很稳。”老慕微微一笑,“枪这种东西,只是看着就代表干脆利落的暴力,多打几枪,你的愤怒总有消磨得差不多的时候。”
“要是不行呢?”
老慕没有回答,他示意枪支管理员把刚刚谢风华用过的武器递给他,他眼睛看都不看,飞快地把枪拆开又再一件件拼装回去,咔嚓声中,他一转手,那柄枪枪口朝下,利落地递到谢风华面前。
“不行就再多练几次,”老慕认真地说,“没有什么东西能长久一直抓着你不放,如果有,那也只能说因为你允许它那么做。痛快点,有什么一枪解决不了的就开两枪,两枪不行就开多几次,反正我这里永远欢迎你。”
谢风华接过枪还给了管理员,点头说:“明白了,谢谢。”
“不客气,你记得缴费就好。”
谢风华微微笑了,老慕给她的价格其实并没有走按照俱乐部规定的昂贵会员费,他似乎血液里残留着古老的急公好义的基因,年轻时承过老谢的情,又与谢风华聊得来,高兴起来真能给她开免费无限次卡。但谢风华觉得便宜不能占太过,于是每季度都充一笔力所能及的会费。
她想起困扰已久的夜莺,问老慕:“你听过夜莺总在夜晚歌唱这句话吗?”
老慕皱眉,仔细思考过才说:“没有,这是一句诗吗?你知道我不读诗。”
谢风华摇头:“我也不能确定,想着你见多识广,这才问问你。”
“我确实没听过,但如果这不是一句诗,那就是一个常识,”老慕回答她,“不是叫夜莺吗,那不就是夜晚唱歌的鸟?”
“这么说倒也不无可能。”
“说起这个,我倒想起我遇到过的一只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当时光线暗,只记得长得不起眼,它也是在夜里唱歌,声音非常婉转动人,好听到仿佛银铃的叮当声融入了它的嗓音似的,能把你的心都给唱得动起来,那真是听过一次之后,终身难忘。”
谢风华抬头看他:“有那么好听?”
“是的,不过之所有会留下这样的印象,大概也与我当时的境况有关。”老慕说,“那会我出任务,受伤蛮严重,差点就死在野地里。周围荒无人烟,我的体力又不足以支撑到最近的补给点,因为任务情况复杂,就算当时已经发出求救信号,但救援人员要过来却很波折,关键是依着我当时的身体状况,想撑到被救几乎是无望的事情。我那会真的相信搞不好要交代了,忽然间,我听见头顶中传来这种鸟的歌声。不夸张的说,正是那么动听的歌声莫名其妙让我再次有了求生欲,怎么讲呢,就是听着那样的悦耳动人的声音,你会觉得不能死,还不到时候,就这么撑过来。”
谢风华睁大眼:“以前从没听你说过。”
“是吗?”老慕笑了笑,“那都是过去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后来我再也没遇到过那种叫声的鸟,好像它从来就没在地球上存在过似的。”
第17章 求收求票~
复姓慕容的男子在野地里等死,因为听见疑似夜莺的鸟儿歌唱而萌生了不可思议的求生欲,那样的场景,单单只是想象便能令人心生向往。
也许有月亮,月亮悬挂在深蓝色的夜幕之中硕大无朋,银白色的光遍撒荒漠,每一颗砂砾几乎都在反光,荆棘丛中长出殷虹如血的花来。鸟就栖息在那上面,若只是看外表平淡无奇,你甚至会以为是长得比较奇特的麻雀。然而它引颈高歌的时候,却注定万籁俱寂,方圆十里一切物种都要为之屈膝臣服。
就连死亡也不例外。
如果李格非死的时候也听到它的歌声该多好,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直到闭上眼那一刻都是愉快的。
谢风华还有没跟老慕说的其他细节,比如这几天经过潜水员地毯式打捞,已经把湖底装有残骸的黑色塑胶袋找的七七八八,勉强拼凑出李格非的人体骨骼来。法医们加班加点,鉴定报告已经出来,凌队说什么都不肯给她看,只含糊说了个大概,未了加了一句:“致命伤是后脑遭到重击,顶骨与枕骨破裂严重,法医断定,受害人几乎是当时就倒地毙命。”
“小谢,他不是被虐杀的。”
谢风华绷紧的心脏霎时间被放松,但因为骤然松弛,反倒感到呼吸困难,仿佛被一只手掌攥紧,大口吸气却吸不进多少,苦苦支撑着的力气一下都往外倒干净一般,不得不手撑着墙才能不摔倒。
她在这一瞬突然就明白了杨女士的心情,明白了那么爱美的女人为什么在儿子死后执着地踯躅上路,不顾体面去问人,只为了问清楚自己儿子死得快不快,死时有没有遭罪受苦。
那是因为,在无法改变的事实面前,在无可收拾的惨剧面前,这是对活着的人而言唯一仅剩的安慰。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射击场上,端着枪带着耳机,一边想着李格非只是挨了几下重击就倒毙在地,一边叩响扳机,安静地,悄然无声地流泪。
但与此同时,她还得知法医做出这样的推测:在李格非死后,他的尸体被凶手冷藏过几天,等全身的血液都冻成冰后,再拖出来用电锯一类的利器切割成大块,头颅和躯干分开,四肢太长被切断。整个过程中他就像毫无价值的冻肉一样,切多大,怎么切,全在于塞不塞得进塑胶袋。
那么爱整洁的人,出个门比她还讲究,绝不允许自己光膀子穿裤衩出现在异性面前的斯文人,死了之后却被人那样对待。
仅仅是想到这一点,她心里便宛如野火燎原,漫天纷飞的全是灰烬。
“你说到夜莺,我忽然想起一个童话。”老慕忽然侧过脸,轻声跟她说。
谢风华回过神,松开了紧绷的肌肉,勉强让自己看着正常点。
“安徒生的,讲一个国王逮住了一只中国夜莺,一开始爱若珍宝,拿黄金笼子关着,天天都要听它歌唱。但新鲜劲一过,赶巧底下人又来一只人造夜莺,于是真夜莺失宠,人造夜莺成了新欢。真夜莺不干了,它自己打开笼子门飞走。结果你猜怎么着。”
“它一走国王就病了,人造夜莺断了弦,国王病得快死,真夜莺又飞回来了,它一开嗓子,国王立马腰也不酸腿也不疼,好了。真夜莺见他好了,再也不肯住笼子,于是毅然离开了国王,飞进自由自在的森林。”
谢风华强笑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自由最重要?”
“是吗?”老慕笑了笑,“我倒觉得它在讲复仇。”
谢风华讶然看他。
“对天性薄凉的人来说,没什么比得而复失更能报复他们的幡然悔悟了。童话里的国王后悔了,他等着夜莺原谅他,然后迎接大团圆的媚俗结局。可惜夜莺偏不按照这个剧本走,它先治愈了国王,等在他被自己的浪子回头自我感动到顶点时再给他来个迎头痛击。”
谢风华想了想:“我从没想过还可以这样理解这个童话。”
老慕微笑:“随便说说,当真你就输了。”
他们边说边往外走,走到接待大厅时发现两个前台姑娘正凑在一块看平板电脑上的视频,边看边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老慕咳嗽一声。
两个女孩慌得手忙脚乱收了平板,其中一个姑娘红着脸道歉:“对不起慕先生,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发生。”
老慕点点头,并不追究这种小事。那姑娘也机灵,看外头还下雨,忙拿了把伞上前,双手递给谢风华。谢风华接了,道了谢,随口问了句:“刚刚看什么看那么入迷呢?”
“哦,那个啊。”姑娘有些不好意思,偷偷看了老慕一眼。
老慕点了点头,姑娘于是小声却不失兴奋地说,“是前段时间咱们市发生的事,不知道您留意过没,就是高架桥上反抗家暴结果把老公推下桥那个。”
谢风华抬起头,她这段时间沉浸在李格非的案子中,没留意关注庄晓岩的事,闻言便问:“我知道,那事有进展了?”
“可不是,”姑娘开开心心地说,“今天公安局出公告说是正当防卫,网上到处在转载这件事。那个女人出来后接受了采访,我们刚刚就在看呢。”
谢风华心里一动,说:“能给我看看吗?”
姑娘飞快跑去前台拿了平板电脑过来,点开后递给谢风华看。
视频里庄晓岩的脸被打了码,声音并没有做处理,依然如她的人那样柔弱却楚楚动人,在回忆范文博经常家暴她时,还当场哭了起来。
最后,那个采访她的人表示了一通无意义的同情之后,话锋一转却问了她一个堪称无良的问题,她问:“听说你丈夫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出事到现在他们好像并不愿意见你,借这个机会,你有什么想对二老说的吗?”
庄晓岩停顿了有大概五六秒之久,其间交叠放在膝盖上的手似乎因为紧张而用力握紧,然后她的声音传出来,哽噎着说:“他们很好,出了这样的事,他们不见我,我也能理解……”
她抬起头,尽管还打着码,然而谢风华几乎可以想见她脸上的表情,她声音发颤,哀求着说:“但是,但是我还是想说,就算我丈夫对我不好,我并不怪他的父母,如果可以,请让我见一见,我也想送我丈夫最后一程,算是这段婚姻有始有终……”
她说不下去,哭出了声,不得不双手掩面,采访大概也进行不下去了。庄晓岩哭了好一会才擦眼泪起身,弯了弯腰致歉说:“对不起,我有点失态,耽误大家时间。”
随着她低头,里头戴着的项链坠子滑了出来,闪过一丝光。
谢风华一瞥之下心头一动,她立即点了暂停,又回放去看。
这回看清了,庄晓岩脖子上戴的是一个小巧的碎钻镶嵌坠子,什么形状并不太看得清,一晃而过,旁人或许不知道,但谢风华却蓦地认出来。
那个坠子做成引颈高歌的小鸟形状,原本属于唐贞,多年前由某个知名的首饰牌子推出春季系列中的一款,由于营销做得好,一推出即大卖,国内专卖店完全脱销,范文博去日本出差特地找到总店买了来送给妻子当结婚礼物。
那是他们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一切都很美好,佳偶天成,男才女貌,住在装修精致的婚房里,唐贞隔三差五亲自下厨款待几个好朋友。她对范文博的爱意是那么明显,提起来笑意盈盈,藏都藏不住。因为太过爱他,以至于她抛开了自己那样自矜又含蓄的性格,忍不住跟最好的朋友谢风华显摆丈夫送自己的东西,未了还谦虚地说范文博手不行,也只能买现成的充充数了,比不得李格非。
但这个项链唐贞只戴过几次就没再戴了,这本是很小一件事,唐贞有很多其他的首饰,又跟杨女士一样讲究搭配,这样的东西不戴便不戴,完全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谢风华心跳快了起来,随着这个项链坠子重新出现在眼前,有关这个坠子的对话也重现脑海。
那时候她曾好奇地问过唐贞,这什么鸟,和平鸽吗?
“是夜莺。”唐贞如是说,并轻声说出这个系列推出的背后故事,取自那位肺结核诗人的不朽名篇中的两句:
永生的鸟儿,你不会死去,
贪婪的时间不会将你蹂躏。
高书南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记住,夜莺总在夜晚歌唱。”
似乎遮天蔽日的黑暗中有一道光闪了一下,尽管稍纵即逝,然而似乎撕裂了一些什么,但那也未必就照亮了什么,很可能同时昭示着更为深邃而不可知的黑暗。
老慕看她脸色突然不好,忙问:“怎么了?”
谢风华看他,一瞬间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然而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抓起,她困惑地看老慕,问:“庄晓岩,就是视频里的女人,她说想去送范文博最后一程,这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圣母病发作呗,”那个拿着平板的姑娘在一旁不满地插嘴,“这种渣男死了都便宜他,还去参加他的葬礼干嘛,换成是我看都不会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