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 第196章

作者:檀晓 标签: 玄幻仙侠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正常人谁也不会想来这里。

  诏狱同样有狱神镇着,死在这里的鬼不敢久留,外面的鬼也不敢进来。

  这便是诏狱里经常会有受刑而死的犯人,按理说这里早就应是鬼满为患了,可偏偏从未有人在这里见过鬼,或者遇到过什么邪门的事,就是因为,这里虽有冤死之人,可却没有冤死之鬼,那些死在这里的鬼,要么是了地府,要么就跑到外面当游魂野鬼去了。

  可即便如此,诏狱里依然阴气很重,沈凝皱皱眉,对霍明睿说道:“没事时多晒太阳,否则对身体和气运全都不好。”

  霍明睿点点头,原来还要晒太阳啊,他记下了,不仅是他,他的那些手下亦然,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晒晒,不长虫子不生病。

  不过,当沈凝走进验尸房时,还真的看到了一只鬼。

  沈凝有些奇怪,阴差没有把他带走吗?他为何还在这里?

  见沈凝忽然盯着一个地方看,霍明睿问道:“他可是还在这里?”

  沈凝嗯了一声。

  霍明睿便不再说话,他不想打扰沈凝。

  沈凝盯着那只鬼,问道:“你已经死了十几天,头七都过了,你为何还没有离开?不怕鬼力消褪,魂飞魄散?”

  那只鬼没想到沈凝能够看到他,他在这里好多天了,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存在。

  “我也想离开,可我不敢走出这间屋子啊。”

  他又不傻,刚开始时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可这些天听到这里的人说话,他便也知道了,这是诏狱,他可不敢随意走动。

  “阴差没有带你走?”沈凝问道。

  人死后,阴差会将魂魄带走,头七那日方才放回,那之后便要去城隍庙领路引,下一步便是进地府投胎了。

  但凡是横死在外面的魂魄,头七时也是要回到自己的家里,那些没有家,又是横死的,索性哪里也不去,就在街上逛逛吓人玩了。

  总之,没有哪只鬼,会在头七那天回到监狱的,要么返家,要么就四处瞎逛。

  这只鬼现在还在这里,那么肯定不会是头七那日回来的,最大的可能,便是阴差没有来过。

  那只鬼摇摇头:“没有,我在这里这些日子,你是第一个能够看到我的人。”

  沈凝心中一动,阎王手中有生死簿,到了时辰,阴差便会上来勾魂,如果阴差没有来,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生死簿上没有他的名字!

  什么人生死簿上没有名字?

  除非这人是一个本不应该出生的人。

  所以他生下来时就没有名字,甚至没有人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

  “你是棺材子?”沈凝问道。

  所谓棺材子,并非真的是在棺材里出生的,但凡是死人生的孩子,都叫棺材子。

  棺材子命中带煞,不容易养活。

  因此,但凡有哪家生了棺材子,都会请高僧或者道士做一场法事,不但要超渡亡母,更要敬谢天地,禀告祖先,因为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生本应死去的孩子,生死簿上没有的,必须要填上,别以为没有就是好事,每个人都有,就他没有,这能是什么好事啊,生也没有,死也没有,身上的三把火便同样也没有。

  那是生命之火,一旦没有这三把火,此人注定短命横死,且死后无坟可进,无香火可受,来世同样孤苦无依,而且一世不如一世,能不能继续当人都不t一定。

第377章 这张椅子不错,我睡会

  刺客错愕,他是棺材子吗?他不知道!

  他记事时便已经在死士营了,那时他多大,四岁还是五岁?

  他不知道自己家乡何处,父母何人,更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姓名,他只知道他是丁九。

  这个“丁”不是姓氏,而是编号,甲乙丙丁的丁。

  丁九讷讷,脑袋晕晕,那本就开始减弱的神识此时越发涣散。

  “我是丁九,你说的这些我全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丁九。”

  沈凝点头:“甲乙丙丁的丁?你无姓?”

  “是,我没有。”丁九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他们这样的人,如同无根之萍,不知来处,却已知归处。

  他们的归处,便是死。

  就如他这般,不能将目标刺杀,便一定要抢在落网之前把自己杀死。

  沈凝的声音徐徐飘来,像是猜到他心中所想:“你既无出处,那死后便也无归处,不要以为死了就能一了百了,别人能入地府,你却不能,生死簿上没有你的名字,牛头马面都不来勾你的魂。别人做个孤魂,也算自由自在,而你,却连走出这座诏狱的能力也没有,你只能留在此处,不过你也不用难过,因为你很快就要消亡了。活着时没有人知道有你,死后更无人知道有你,你,白来一世了,下世如果幸运,做只蚂蚁,还能自己打个洞当巢穴,那也算是有家了。”

  丁九瞪大了眼睛,你说我来世当只蚂蚁就是幸运?你还说让我不用难过,我能不难过吗?

  “你能看到我,定然不是普通人,你能帮我吗?我听说有那厉害的大夫,能从阎罗王手里抢人。”

  沈凝轻笑:“你是听谁说的啊,阎罗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而且人家那是在阎罗王那里有名字的,生死簿上都没有你,你呀,想多了,阎罗王才没空管你。”

  丁九大骇,那他死了也是白死,而且死后还不如活着,活着时,至少他还有事可做,有屋栖身,可是现在死了,却连让他当阿飘的地方也没有。

  “那怎么办?你知道这么多,又能看到我,我知道了,你是天师,你能帮我是不是,你帮帮我吧,我不想当蚂蚁!”

  沈凝无语,在有些人眼里,你可能连蝼蚁都不如,现在还害怕当蚂蚁了?

  “那你就老实交代吧,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沈凝说道。

  “我说出来了,你就能帮我?”丁九问道。

  “还要看你说的那些有没有价值。”沈凝正色。

  “那你能怎么帮我?”丁九希冀地看着沈凝。

  沈凝肃然:“当然是给你在阎罗王那里记个名,再给你一张天师渡符,让你去地府做个正常鬼,你想投胎就去投胎,不想去那就在地府里找个事做,自食其力,实在不行,也可以去修河堤。”

  不要小看修河堤,修的好,那也能有蜡烛吃,看这丁九也有二十五六了,正式当刺客至少也有十年了,说不定时间更长,能派来刺杀皇帝的,那都是刺客中的刺客,丁九手里的人命,手指脚趾都算上也不够数的,他到了地府,若是能去修河堤,还能逃过下油锅,去修河堤虽是服苦役,可却能有至少二百年的鬼期,二百年内不会消亡,等到二百年的鬼期满了,他表现良好就能去投胎,虽然不会投进富贵窝,但也不会去畜生道,来世就是个普通人,为父母为妻儿为子孙,奔波劳碌一辈子。

  丁九的眼睛亮了起来:“好,我说!”

  沈凝忽然觉得,其实这事和她没有关系,干嘛要让她在这里听啊,她又没有审过案,谁杀皇帝关她什么事,皇帝不是她爹,也不是她儿子。

  沈大老爷:我是你爹,你不是也没管我吗?

  沈凝在荷包里摸了摸,还好还好,那天她给秦时月画的开眼符,只用了一张,还有一张。

  她把那张开眼符往霍明睿身上一贴,说道:“他要招供了,你自己听吧,我歇一会儿。”

  霍明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是谁,还有沈凝是累了吗?

  他连忙让人把诏狱里最舒服的一张椅子搬了进来,还用衣袖把椅子上那本就不存在的土又掸了一遍。

  “你坐下休息。”霍明睿说道。

  沈凝嘴角抽了抽,孺子可教也。

  她在这张舒服的椅子上坐下,真的休息了,她的休息,不是干坐着,而是睡觉,沈天师眼睛一闭,就进入了梦乡。

  深更半夜的,能不困吗?

  沈天师今年才十五岁,还是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

  沈凝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正对上霍明睿带着笑意的眸子。

  霍明睿没想到沈凝居然忽然睁眼,这是醒了?正常人睡醒之前不是要先动动身子,伸个懒腰,眼珠隔了眼皮转一转吗?

  怎么这姑娘说醒就醒,说睁眼就睁眼,一点准备工作都没有呢。

  霍明睿俊脸微红,偷看小姑娘睡觉被人抓个正着,太不好意思了,小姑娘不会认为他轻薄吧,平时他真不是那样的人。

  好在,沈天师的注意力根本没在他身上,醒来后的第一句话:“他交代的东西有用吗?”

  霍明睿反应过来,沈凝口中的“他”,是那个代号丁九的刺客。

  霍明睿面不改色,但心中讪讪,原来在沈天师心中,他的存在感还比不上一只鬼。

  “有用,他虽然只是一把刀,但自幼长在死士营中,知道不少东西。”这也是最让霍明睿兴奋的。

  他已经很沉稳了,可是那语气里的开心是藏不住的。

  沈凝挺能理解的,正常人第一次见鬼都这样,就像秦时月吧,傻了好几天,天天缠着她问这问那,二傻子一样,烦得不成。

  霍明睿表现得比秦时月内敛多了,人家至少没有冒傻气啊。

  嗯,孺子可教。

  听到霍明睿说有用,丁九也兴奋了,他飘到沈凝面前,跪下便磕头:“还请天师助我入地府轮回。”

  沈凝再次看向霍明睿:“你还有要问的吗?”

  霍明睿摇摇头:“没了。”

  沈凝掏出魂瓶,将丁九收入其中。

第378章 你本就是恶人

  天光微熹,霍明睿要送沈凝回去,沈凝没让,沈天师说走就走,霍明睿还能如何,只能远远跟在后面。

  他懂,小姑娘不让他送,可没有说不让他跟着。

  沈凝走到家门口时,便感觉到后面跟着的人没有了,霍明睿走了。

  沈凝回屋睡了个回笼觉,就被秦时月叫醒:“走啊,去京兆府看审案啊!”

  “审啥案?”沈凝怔怔。

  “还能是啥案,当然就是孙良偷小孩杀小孩的案子了。”秦时月的大嗓门,把春俏和吴春芳全都吸引过来。

  沈凝睁大眼睛:“今天要判了?”

  “是啊,我已经让小海去占地方了,咱们快去吧,抢不到好地方就只能爬树了。”

  好在甜水胡同距离京兆府也不远,沈凝一个烧饼还没有啃完就到了。

  秦时月没有夸张,京兆府门前挤满了来看热闹的人,就连大树上也有人,秦时月还想爬树?早就没有地方了。

  小海正在左冲右撞,坚决捍卫自己好不容易占上的地方,看到挤过来的沈凝和秦时月,小海松了口气,抢位容易护位难,他快给累死了。

  很快,京兆府便升堂了,这案子该审的都审了,孙良和王婆子也早就认罪画押,其实今天大家过来,就是想要听听要怎么判。

  谁家没有孩子啊,这偷孩子的该死。

  冰姐儿的母亲虽然去世了,可她还有一位为她四处奔走的父亲,最终她能够挣脱牢笼,逃出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