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扎姆卡特
“更别说罗兰大人在战场上立了多少汗马功劳,蛮族都是他赶跑的,魔兽也是,镇上的小伙子都快崇拜死他了!个个巴不得去参军,就算是当罗兰大人底下一个小兵也好。取名字也是前几年流行起来的东西,总觉得这样能稍微表达一点咱们对罗兰大人的爱戴。客人,相信我,这世上绝没有再比罗兰大人更好的统治者!我瞧你一表人才的,跟咱们完全不同,肯定是个当大官的料!快点去投奔罗兰大人,保证他赏识你!真的真的,伊维尔伦是个好地方,我不骗你!”
冰宿有些好笑,但更多的还是震撼。她转过头,想看看罗兰对这席话有什么反应。让她失望的,他的表情仍是一如冻池的水面般无波无痕。
然而稍加观察,她登时如遭雷殛,青年冰蓝色的眸子里荡漾着她前所未见的激烈情感,仿佛决堤的江水,掀起阵阵狂澜。
茶发少女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几乎流下泪来。她猛地别过头,勉强抑制住感情,脸蛋却已涨得通红。
我这个傻瓜!身为一名统治者,他怎么可能对这样一番话没有感觉!这是任何华丽的歌功颂德也比不上,最朴素也最真挚的赞扬啊!
“客人……”另一边,老板娘有点惴惴地瞧着罗兰看不出情绪起伏的脸。
“好的。”
金发青年绽开男孩般清朗的笑容,“我一定考虑您的建议。”
第一百四十八章 城主的巡礼(四)
如果把时光倒退十年,东城北方与沉寂冰原相邻的帕尔玛雪原只是一片人烟稀少的荒凉之境,除了绝境长城南边的军镇外,只有像赛罗斯镇这样寥寥数个村落分布,连领地也称不上。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山中大煤矿和地下铁矿的相继发现。
这一届城主罗兰·福斯继位后,不仅在治水上表现出卓越的功绩,还提携许多有能力的探险家,对东城各地进行勘察,挖掘出相当数量的宝贵矿脉。其中,最有名的要数中部的银矿山,靠海的珍珠石和蓝钻,南部的岩盐和无烟炭,以及帕尔玛雪原的桑切斯铁矿和图利亚煤矿。
有煤才能炼铁,桑切斯铁矿与图利亚煤矿相辅相成支撑起伊维尔伦三分之二的军备。从那以后,绝境长城的驻兵再不用为装备苦恼,上界的官员们也不必再为长途运输伤透脑筋。
黑色的黄金还为帕尔玛雪原带来繁荣。依着两座矿山,无数村落星罗棋布般兴起,逐渐发展为综合城镇,最后融和成黑铁郡和红峰郡两个大规模都市。
至今为止,每年全国各地都有数以千计的流浪者来此讨生活。近年来由于旱情加重,以中城东境百姓为首的难民就愈发多了。毕竟,当矿工虽然辛苦,却比吃不饱饭好得太多。不能干体力活的老弱妇孺也能在此领到一份罗兰特别拨出的津贴,从事种植棉花(注:我知道棉花是热带作物,这是罗兰改良过的棉花,可以在寒带生长)及纺织等轻工业。
然而半年前,国王亚拉里特颁下「锁城令」,命令包括罗兰在内的四名城主不得收留逃荒的难民,关闭了辖地的边境,派以重兵把守。东境百姓因此怨声载道,群情激愤。这是题外话。
告别了赛罗斯镇上热情的老板娘,罗兰一行前往红峰郡搭乘空浮舟,抵达东城首府坎塔萨。因为下一班去蓝镜湖的船还要过段时间再到,病愈的罗兰就拉着冰宿上街闲逛。
秋高气爽,碧蓝的晴空万里无云,午后的阳光下,整座首府呈现出极为繁华的气象。宽敞整洁的石板道上商铺林立,车水马龙。不时可以看见贩卖稀奇商品,来自外大陆的旅行商人;黑发碧眼的卡萨兰人,小麦色皮肤的伊斯法人,身量魁梧的埃特拉人,甚至艾斯嘉大陆最保守恋家的梅迪美女,在这里都能找到踪影。
广场上,四座白玉砌成的喷泉分占四角,中央的人鱼像栩栩如生,在水珠的映衬下,精雕细琢的五官和举着水瓶的皓臂像水晶般晶莹剔透。旅行艺人和流浪歌舞团在喷泉旁表演技艺,吸引过往行人驻足观看。
但是,整个坎塔萨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天桥般交叉耸立的两条高架水道,流线形的设计、比城里最高的建筑还高大坚固的支架融和了优美和壮阔的风格,一眼就夺去初到者的视线。
虽然半年前冰宿和大神官法利恩来过这里,但当时城里被建筑工事弄得乱糟糟的,到处是忙着接轨的士兵和平民志愿者,所以今天,她才真正见识东城首府的市容,不禁为它超乎寻常的繁华和美丽深深叹息。
“怎么样?很棒吧?”一直观察她表情的金发青年问,口气像极一个献宝的小孩。
“很出色。”一语双关的回答,令罗兰高兴得扬起唇角。
这时,四下响起一片喧哗:“哎呀,这不是城主大人嘛!”
“您来巡视了啊?怎么也不跟大伙说一声!”
“哇哇——还有救世主小姐!头一次看见您和大人在一起!”
“救世主小姐,您还记得我吗?我帮您端过凳子!”
“大人,快来我的馄饨摊坐坐!”
“救世主小姐,尝尝我卖的西红柿!”
“还有我的煎饼!”
“我的……”
一大堆自说自话听得冰宿头晕脑涨,铺天盖地的“进贡”更让她目瞪口呆,与她相比,有过无数次经验的罗兰反应就快多了。
黑色的斗篷大鹏展翅般飞扬起来,一件不落地兜住从天而降的杂货瀑布。之所以说杂货,是因为里面除了食物,还有衣服、日用品、书籍、化妆品、武器甚至家具!亏得罗兰的斗篷装得下。他利落地一抄一收,斗篷就变成一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扛在肩上。
叫好声震天响起。
“你们这些家伙。”罗兰无奈摇首,“不知要撑坏我多少条斗篷才甘心。”一位布匹店老板笑道:“不碍事,大人,刚才我送了两件披风给您!”众人轰堂大笑。
罗兰白了他一眼。一个蔬菜摊的大婶拉过还在发呆的冰宿,抓起两只红艳艳的西红柿就往她怀里塞,热情地道:“救世主小姐,快尝尝,是我亲手种的西红柿,还是刚长出来的,可水灵呢!您快尝尝!”
“这,我……”茶发少女十分困窘,不知如何是好。金发青年凑过来:“咦,我没有份吗?蒂丝婶,你偏心哦!”
蒂丝塞给他一只特大号的西红柿,摸了摸他的头,笑道:“好啦,给你最大的一只。”
“这还差不多。”罗兰满意地咬了一口西红柿,捅捅身旁的同伴,“尝尝,不错。”
冰宿呆呆看了他一会儿,才拿起一只西红柿,放到唇边咬了口,一股酸甜的清香立刻在她嘴里扩散开来。“很好吃。”她情不自禁地道。
“嘿嘿。”蒂丝笑得合不拢嘴,满肚子自夸在看见少女明亮真诚的笑靥时哽在喉间,变成只能傻笑。
其他市民见状,不甘寂寞地抓起自家的东西塞进冰宿的臂弯里,七嘴八舌地嚷道:“救世主小姐,也尝尝我的XXX,保证更好吃……”
许久,罗兰和冰宿才千辛万苦地从疯狂推销的队伍里挣脱出来,逃之夭夭。两人都是满头大汗,襟口敞开,发丝凌乱,模样十分狼狈。但罗兰仍旧背着他那只大包裹。因为经历了太过激烈的挤压,不堪负荷的斗篷裂开好几个小口。罗兰不得不把它放在地上,抽出布匹店老板送的披风包在外面,再扛回肩上。
“你现在的样子就像个逃荒的。”冰宿损道,嘴角却漾着笑意。
“彼此彼此,你也好不到哪去,而且看起来比我更穷。”罗兰回嘴,指着她满怀的蔬菜瓜果,“连包裹也没有。”
“有包裹反而蠢。”
“哼!”罗兰撇嘴,把注意力调回两旁,向欢呼致意的人们挥手回应,不时同店铺老板、从窗口探出头的主妇寒喧两句,脸上的笑容是少女从所未见的灿烂,令她心跳失速。
“这里的人真是热情,我上次来也没这样。”拐进一个小巷子后,冰宿终于逮到机会开口,其实她是想问罗兰为什么认识这么多平民。
听出她的言下之意,东城城主转过头,微笑道:“因为我是在这里出生的。”
“耶!?”冰宿着实吃了一惊。
金发青年接住一只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皮球,道:“刚刚送你西红柿的蒂丝婶是我义母的朋友,打小时候起就很照顾我,这城里老一辈的人我几乎全认识。六岁时我跟着义母离开时,他们差点没心疼死,流下的眼泪能用缸来计算——怎样,我很受欢迎吧?”
“既然他们哭了,你也不可能笑嘻嘻像个没事人一样。”
“……冰宿,你一定要让我无地自容,才满意是不是?”罗兰斜睨她。冰宿轻笑:“六岁的小孩子,就算大哭大闹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啊。”
“可是,我是男孩子啊。”金发青年眼底闪过晦涩的情绪,冰宿及时捕捉到,却不明白是什么缘故。这时,两人下方响起稚嫩的声音:“大哥哥,我的球。”
“哦,这是你们的?”罗兰看看脚边不到他腰高的一帮小萝卜头,准确地将球弹给为首的孩子,“接着!”
“谢谢大哥哥。”孩子们礼貌地鞠躬,跑到另一边玩起来。
三十岁的大男人还能被一群小孩自发叫哥哥,足可瞑目了。冰宿这才迟来的发觉罗兰长得实在后生,换成在地球都像个刚入学的大学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身上的秘密。
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心广场,罗兰看了看喷水池,转头问同伴:“你渴不渴?”
“有一点。”
“我去打水,你等会儿。”罗兰说完就跑开,冰宿喊道:“杯子呢?”
“包里有!”
“……”茶发少女忍俊不禁地看着青年将包裹搁在水池边,埋头翻找,突然觉得有点手酸,左右张望了一下,见不远处的梧桐树下有一张木制凉椅,便走了过去。
凉椅上坐着一个像是旅行艺人的流浪汉,膝上放着一把小提琴。冰宿本来没在意他,但走得近了,瞥见那流浪汉满脸惊骇,双眼直勾勾盯着前方。冰宿好奇地转过头,看见一脚跪在池沿,伸手接水的金发青年。
“月舞者……”
被青年出尘绝美的侧颜吸引,少女略略失神,没听清传入耳中的名词,当她反应过来回过头时,只看到流浪艺人抱着小提琴匆匆离去的背影,不一会儿,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唤:“冰宿!”
罗兰端着杯子奔过来,脚步轻盈稳健,没让杯里的液体洒出半点:“快点喝!我刚刚听见站台的钟声,再不回去就要误点了!”
冰宿二话不说接过水一仰而尽,罗兰立刻抢过空杯塞进包裹,牵起她的手,笑道:“走吧!”
少女没有抗拒地任他拉走,却在走出广场的一瞬,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月舞者?
第一百四十九章 城主的巡礼(完)
海上要塞赫莱兹,和绝境长城并列东城两大要塞。但是与艾斯嘉大陆的任何一座军镇都不同,赫莱兹顾名思义是“浮在海上”的要塞,用一种叫「塔米亚」的特殊石材建造而成。这种石材内部有许多孔隙,拥有很强的浮力。赫莱兹还安装了高出力的引擎,必要时能作为军舰使用,是东城乃至全世界最顶尖的机械结晶。
传说这是侏儒的作品,这个种族擅长机械文明,不过具体已经不可考了,因为侏儒一族在降魔战争之前,就于一场艾斯嘉的内部战争灭族。
赫莱兹的外观形似巨大的浮堡,位于摩斯海峡一块较为平静的海域,兽人族袭击东城的必经之路上。因此,暗黑岛一有什么风吹草动,赫莱兹就会立刻做出反应,若发生长期战,还担任后方补给的任务。可以说,赫莱兹对东城而言,是比摩斯海峡的大浪更坚实的屏障。
而要塞两位最高负责人,城防总司令和常驻军总指挥,就是东城三将的另两位成员——「苍空骑士」席斯法尔·克雷因和「铁壁将军」马尔亚姆·麦斯韦恩。
风和日丽。往日总是惊浪涛天、乌云密布的「地狱的渡口」,今天呈现出反常的宁静。湛蓝的海面波光潋滟,仿佛小丘般的波浪层层叠叠延伸向远方的海平线。海鸥拍打翅膀浮弋翱翔,不时俯冲下来捞起一尾鱼,迅速掠远,略带沙哑的悠扬叫声不绝于耳。
“真是和平啊。”
甲板上,两名男子坐在凉椅上享受着海风的吹拂,中间摆着一张圆桌,上头有一瓶半空的威士忌酒瓶,两只杯子,一堆纸牌,两人手上也有七八张纸牌,看阵仗是在玩抓鬼。
伊维尔伦的军纪很严格,明令值勤期间不得喝酒赌博,而现在正是值勤时间。所以,敢这样公然违反军纪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物。
“不是和平,是无聊。”
其中一个身材比较纤细的男子开口,偏头打了个哈欠。从外表看,他就像一般的俊秀青年,唯一的区别是脸庞两侧的三丛羽翼,代表他有羽族的血统。
他对面的男子体格魁梧,年纪约莫三十出头,一头短发又乱又翘,五官粗犷。他伸手从僚友面前的牌里抽出一张,看清上面的图案时,咋了咋舌,随口应道:“大概吧,不过我觉得这种悠闲的生活也蛮好的。”
“是吗?若这里的伙食再好些,这样的日子倒还过得去。”席斯法尔故意把手放在一张位置偏高的纸牌上,瞥见僚友欣喜的眼神,暗暗好笑,迅速抽出旁边一张,无视他失望的表情放回自己的牌里。果然,不是鬼牌。
“你怎么老抱怨伙食,我就觉得食堂的菜很好吃。”眼看手里的牌越来越少,鬼牌却一直没被抽走,马尔亚姆焦急起来。
席斯法尔又抽走一张牌:“因为它是我唯一的兴趣。”
“你怎么到现在还没变成胖子,真是奇怪。”啊啊——只剩三张了!
“有什么可奇怪的,我是美食家,又不是饭桶。”嘿咻,再一张。
呜!“我看不出这两者有什么区别。”管他至高神还是暗黑神,一定要保佑我赢,保佑他抽到鬼牌!马尔亚姆在心里祈祷。
看看那张因为叠得太高而摇摇欲坠的鬼牌,再看看僚友明白写着“来抽吧!抽吧!抽抽抽!”的脸,席斯法尔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毅然抽走另一张牌。
“呜哇——”
凄厉的惨叫响彻甲板,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兽人族打过来了。席斯法尔泰然自若地丢下牌,道:“我赢了,今晚的酒你请。”虽然这座要塞没什么能吃的食物,好酒倒还有,比如最贵的酒馆「二月亭」的招牌红酒,呵呵呵。
“你一定用了透视魔法!”马尔亚姆瞪着他,不甘地怒吼。
“不需要透视魔法,只要长眼睛的都能赢你。”席斯法尔叹道,挥了挥手,“愿赌服输,休得耍赖。”
马尔亚姆懊恼地抓抓头:“我本来就没想耍赖。”唉,又要花去半个月的薪水了。他这个朋友对衣食住行的其他三样都不在乎,唯独对“吃”这项讲究得要命,非高档品绝不入口,每次都被榨得血淋嗒滴。
席斯法尔伸了个懒腰:“好无聊,干脆去偷袭兽人的大本营吧。”
“别开玩笑了,你想主动挑起战争吗?”
“有什么关系,暗黑岛终归是要挑的,难道人类能和兽人和平共处?”